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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代建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58720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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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 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 标 人:******局**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部 门:宁波市**管理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 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 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标单位: ******局**分局 代理单位: 宁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 代建招标文件备案意见 招标编号 ****** 招标人名称: ******局**分局 (盖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宁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09 年 4 月 30 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管理办公室 (盖章) 备案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日期: 2009 年 月 日 总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03 一、投标邀请书………………………………………………………………. 03 前附表…………………………………..…………………………………………. 0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07 一、总则………………………………………………………………………. 07 二、招标文件…..……………………………………………………………. 08 三、投标文件…..……………………………………………………………. 09 四、开标………………………………………………………………………. 10 五、评标、决标………………………………………………………………. 11 六、授予合同…………………………………………………………………. 12 第二章 主要合同协议条款……………………………………………………….. 1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7 一、封面……………………………………………………………………… 17 二、投标函(商务标)……………………………………………………… 20 三、投标函附录(商务标)………………………………………………… 21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 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六、承诺书…………………………………………………………………… 24 七、投标担保收执证明……………………………………………………… 25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代建管理人员组成表……………………………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7 投标邀请书 一、投标邀请书 致: 各投标人 : 1、由******局**分局建设的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全过程代建进行邀请招标,选择项目代建单位,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本合同工程的项目代建进行投标。 2、宁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局**分局委托,办理本项目的代建招标事宜。 3、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街道**村的**引水工程一期用地红线内的西侧,东至**引水工程办公用房,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规划道路用地,北至规划建设的**路。建设规模:约2130平方米。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代建期限: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交付使用并经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批准的立项报告对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5、各投标人请在2009年 5 月 12 日至2009年 5月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区**路1018号**国际商务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将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6 月3 日9 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波市**区**路1018号**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前附表第6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00元的投标担保(转帐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收件人: 宁波市**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支行 帐户: ****** 9、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 谢谢合作。 招标人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建设项目名称: 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局**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宁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区**街道**村的**引水工程一期用地红线内的西侧,东至**引水工程办公用房,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规划道路用地,北至规划建设的**路 项目总投资: 580万元;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000平方米,环保物资储存用房3 00平方米,监控中心300平方米,公众环境保护展示教育基地200平方米,办公用房130平方米,会议室、食堂、配电房等附属用房2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批准的立项报告对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要求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代建期限: 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交付使用并经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2 项目批文依据:******号 3 建设资金来源: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十九期)精神予以执行 4 资质要求 单位 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三级) 项目 负责人 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天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 担保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银行名称:宁波银行**支行 户名:宁波市**管理办公室 账号:****** 提交时间: 2009年 5月27日16:00前(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资金到账后投标人凭有效银行缴款凭证开据收据); 7 投标答疑会议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 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联系人:****** ( FAX) 8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 5月 19日下午16:00前 9 投标文件份数: 叁 份(正本壹份,副本 贰 份); 10 投标书递交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具体地点: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路1018号**国际商务大厦13楼 11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 月 3 日 9 时 00 分 12 开标时间:2009年6 月 3 日 9 时 00 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路1018号**国际商务大厦13楼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1项目概况 宁波市**水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建设地址:**区**街道**村的**引水工程一期用地红线内的西侧,东至**引水工程办公用房,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规划道路用地,北至规划建设的**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000平方米,环保物资储存用房300平方米,监控中心300平方米,公众环境保护展示教育基地200平方米,办公用房130平方米,会议室、食堂、配电房等附属用房200平方米。 1.2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根据本项目批准的立项报告对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1.3建设要求 1.3.1 质量标准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1.3.2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代建期限):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经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1.5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三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1. 6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十九期)精神予以执行。 1.7投标费用 投标文件编制、现场踏勘等有关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负。 1. 8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日历天。 1.9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方式支付,投标人应将该款项缴入前附表指定的帐户内。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为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由市建设工程招标办负责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1.9.3 出具支票、银行汇票的银行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包括受其委托的下属分支机构)。 1.9.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9.5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提交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按规定向投标人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9.6只有当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款项缴入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指定的帐户时,才能获得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1.9.7 投标保证金的退取: 1.9.7.1 投标保证金将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退还。投标人应凭投标单位介绍信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退取投标保证金。 1.9.7.2 投标人退取投标保证金时,应开具地税正规收据给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收据中应详细写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中标人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持备案代建合同原件。 1.9.8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9.8.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的同意而放弃投标的; 1.9.8.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9.8.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与招标人签署本项目委托代建管理合同; 1.9.8.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弄虚作假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鉴于投标人的行为已影响中标结果,因此,若发生时除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原中标无效,投标人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8.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超出投标有效期(包括经延长的有效期)30天。 1.9.9招标预备会 1.9.9.1投标单位应派代表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招标预备会。 1.9.9.2招标预备会的目的:澄清并解答投标单位在阅读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后可能 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9.9.3投标单位应在招标预备会召开前或期间,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递交招标(代理)单位。招标预备会上招标(代理)单位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正式以书面形式答复(补充招标文件)发给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收到书面答复(补充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招标(代理)单位。 1.9.10现场考察 1.9.10.1投标单位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9.10.2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单位能够利用招标单位现有的资料,以供其参考。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9.10.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概与招标单位无涉。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须知;(2)主要合同协议条款;(3)投标文件(附件);(4)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和其他正式有效文件;(5)评标办法;(6)其他文件等。 2.1.2投标要求 2.1.2.1本项目代建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项目代建合同的主要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2.1.2.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或逾期送达,按无效标书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1.3招标文件的修改 2.1.3.1在投标截止日期一定时间前,招标(代理)单位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1.3.2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 单位可以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2.1.4招标文件的澄清 2.1.4.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预备会召开前或期间,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递交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招标预备会并以书面形式集中解释、澄清。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为明标。 3.1.2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附件一);(2)投标函(附件二);(3)投标函附录(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四);(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五);(6)承诺书(附件六);(7)投标担保收执证明(附件七)。 3.1.3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附件一);(2)拟投入本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管理人员的配备、人员学历和职称、经历与业绩(附件八);(3)控制本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等主要措施及其管理目标;(4)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有关规范管理的承诺;(5)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3.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附有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若有格式上改变,不得影响其评审。 3.1.5投标报价 3.1.5.1本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80万元。本工程采用浮动率报价,按2006年12月17日颁布的《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中财政[2002]39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项目总投资以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为准。 代建管理费用范围同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初步设计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承担本项目代建的代建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书、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它管理性质开支。 3.1.5.2代建费和建设管理费及建设单位管理其他费。取费标准按2006年12月27日颁布的《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为准。 3.1.5.3如代建管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取费标准执行(计取比例不变)。 3.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包装 3.1.6.1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供完整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全部技术标和全部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正确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 3.1.6.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和投标日期,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3.1.7投标文件递交 3.1.7.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3.1.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7.3如果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开 标 4.1.1招标代理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代建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以便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真实身份。招标人校验下列资料原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证书上未注明单位归属或注明的投标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 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5)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开标前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拒绝投标。 4.1.2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并邀请公证机关及有关人员参加。 4.1.3开标顺序依次为:按各投标单位送达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进行,先进行资格后审,再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 4.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标,不予评审: 4.1.4.1投标文件文本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4.1.4.2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缺少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4.1.4.3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的; 4.1.4.4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影响评审的。 4.1.4.5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1.4.6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4.1.4.7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1.4.8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1.4.9投标文件中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的内容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4.1.4.10 投标文件中代建管理人员未满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五、评标、决标 5.1评标、决标 5.2招标(代理)单位组建由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及评标办法等逐项予以评审,并写出评标报告,将评标结果报招标(代理)单位,由招标单位决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将决标结果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5.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六、授予合同 6.1中标通知书 6.1.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确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天,并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1.2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处。 6.1.3招投标监管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进行备案,同意备案后,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1.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1.5授予合同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中标单位无故不签或拖延时间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主要合同协议条款 一、代建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代建单位根据建设进度提出建设资金拨付意见,建设单位根据代建单位意见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代建的项目投资额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代建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 1、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2、国家重大政策调整; 3、因政策性调整,物价指数浮动较大; 4、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施工图设计时有重大技术调整; 5、因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设计变更。 三、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投资为基数。 2、工程质量目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和验收标准,督促监理、施工单位,确保本项目的工程(包括附属工程、设施设备等)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3、管理目标: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合格。 5、档案管理和产权管理目标:全面、及时、准确、完整、整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相关产权办理工作。 四、建设单位职责 1、负责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2、负责审核代建单位组织编制的建设方案、施工图及施工流程、各类招投标方案、工程合同等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及时审核、签发代建项目需以建设单位名义报批的有关资料,为代建单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提供方便。 4、指派专人协助代建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协调会议、招投标活动、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有权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指正,有权随 时检查并督促代建单位的工作进展,必要时可要求代建单位提供委托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报告。 5、参与项目建设的政策处理及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落实建设资金,负责建立项目专项帐户,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到该工程项目资金专户。 6、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提供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7、对工程建设进行投资监督。审核代建单位编报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报有关部门审计。 8、作为合同第三方监督代建方和承包人签定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拨付相关款项。 9、发包人有权要求代建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10、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五、代建方职责 1、严格按合同条款范围开展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执行建设方依据规定发出的指令、通知,拒不执行、执行不力或超合同范围工作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代建人负责赔偿。 2、应按投标承诺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条款约定向建设方汇报项目工作进展。 3、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方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则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投资额。因基础、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4、负责组织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办理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报批手续。组织项目隐蔽工程、中间结构和竣工验收。 5、组织工程施工、监理等招投标工作。各项招投标方案应提交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6、负责代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和起草,在建设单位的监督下(建设单位作为合同的第三方)签订工程项目的各种合同。合同的副本应及时递交建设方备案。承建单位资质要与承建工程相适应。 7、项目建设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图纸须经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并按月向 建设方提供项目的工作进度、下月工作计划、投资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及时落实与项目有关的各类会议纪要签发及整改。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拨款意见。 8、对工程质量负责。审核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妥善予以解决。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操作,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管理,采取必要质量监督手段,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按合同约定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9、协助项目监理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场,对主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在使用前必须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并进行检验,必要时对原材料进行复验,没有合格证书、未经检验合格或复验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使用。大宗无价材料、特殊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专项设备经建设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10、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教育所有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杜绝事故隐患;做好文明施工、施工噪音管理和施工场地的治安工作,防止违法的事情发生;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代建方负责并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理,并由责任者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11、对工程造价进行投资控制。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和国家有关规范实施。对于设计和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变更,个别因使用方实际使用需要突破控制价款的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必须事先向建设单位申报变更联系单,注明变更事项、理由及控制金额等,经批准后方予以实施。 12、负责审核工程预(结)算书,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方报审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13、在工程未交付建设方以前,应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须无偿予以修复或购置。建设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由代建方负责修复,修理费用建设方承担。 14、做好旧房拆迁和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按时顺利开展。 15、施工用水电费由中标施工企业自行装分表计量,并委托代建单位管理,在工程拨款中按规定扣除。相关押金(墙改资金、散装水泥资金等)由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退还资料工作,如未退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16、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保修期限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服务工作。 17、应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18、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妥与代建项目有关的产权证明并移交建设单位。 六、奖励和处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过错一方应承担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 2、因代建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扣除代建管理费的3%。 3、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代建人应无偿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及造成工程拖延由代建人负责,并扣除代建管理费的4%。 4、项目建成后,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如决算投资超过工程建设投资基数(未经建设方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部分),按代建管理费的5%作为处罚。 七、代建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查实有上述情况发生,建设单位有权终止与代建单位的合同,并有权另行委托代建单位履行合约。 八、代建费的支付办法:代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 10%,主体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付至 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 40 %,待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批准后一周内付15%,在全部资料移交后付清余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一、技术标 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附件一); (2)拟投入本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管理人员的配备、人员学历和职称、经历与业绩(附件八); (3)控制本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等主要措施及其管理目标; (4)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有关规范管理的承诺; (5)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二、商务标内容包括下列内容(须采用提供的格式): (1)封面(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投标函附录(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四)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五) (6)承诺书;(附件六) (7)投标担保收执证明;(附件七,如采用时) 附件一 工程代建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代建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 标 函(商务标) (建设单位全称): (招标代理单位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各个章节和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经批准的工程总投资为基数(如扩初设计批复调整投资总额,按调整后的投资额执行。基数中不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建设管理其他费),按2006年12月17日颁布的《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以 %的浮动率承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代建开发等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决算投资额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总投资内(如扩初设计批复调整投资总额,按调整后的投资额执行)。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期限内完成。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本项目的质量达到 标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建工程的项目安全等级达到合格。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规定的建设标准实施工程建设。 7、我方同意所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有限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均受此约束。 8、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书内容要求和本投标书,均构成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函附录(商务标)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人要求 投标承诺 1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代建合同额的10% 2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代建合同额的3% 3 未达到质量承诺标准违约金 代建合同额的4% 4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代建合同额的1% 5 擅自停工违约金 代建合同额的1% 6 项目安全等级未达到合格要求承诺违约金 代建合同额的1%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电话号码: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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