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单击此处输入合同编号 城市名称市项目名称+地块+楼栋幕墙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单击此处输入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单击此处输入工程地点甲方(发包人):单击此处输入甲方名称乙方(承包人):单击此处输入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项目幕墙工程加工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详见合同附件一幕墙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名称1.2 工程地点: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地点1.3 工程内容:单击此处输
2、入工程内容1.4 结构类型:单击此处输入面积1.5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面积1.6 其他:单击此处输入其他工程概况2 定义2.1 甲方/发包人: 单击此处输入甲方2.2 监理单位:单击此处输入监理单位2.3 建设设计单位:单击此处输入设计单位2.4 总包单位:单击此处输入总包单位3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3.2 承包范围:已做预埋件的整改、工程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包括幕墙工程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和报审、幕墙安装施工相关手续、试验、幕墙所需材料的采购、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及出厂时的预处理、运输及现场保管和保护、部分预埋
3、件埋设、幕墙防雷防火系统安装、涉及幕墙工程的所有检验检测、现场吊装、安装、安装后的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幕墙分部工程验收、保修等,保证幕墙工程在合同期内符合合同要求,达到合同质量标准。3.3 承包内容:本次承包内容包括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制作及安装工程所须完成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3.3.1 外墙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包括提供相应的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盖章的施工图纸,全套设计文件,资料等,并负责以上图纸的送审。3.3.2 所有样品、大模型、试验单元及现场实体样板。3.3.3 全部铝板、玻璃、石材幕墙;可开启门窗、百叶;雨棚、屋顶采光顶、玻璃体、铝板屋面(如果有)等。3.3.4 石材
4、幕墙后混凝土外墙防潮防水层。3.3.5 为完成门窗和幕墙安装所需一切锚固连接件、五金配件,预埋件已完成部分,加工图和定位图详见附件。3.3.6 固定和安装幕墙按设计所需的金属结构构架。3.3.7 按设计连接金属结构构架与主体结构所需的连接件。3.3.8 所有堵缝、密封及一切防水排水措施。3.3.9 不同材料的连接及质量保证。3.3.10 按设计所需的防锈、防火、隔热措施,幕墙防火隔热措施必须满足建筑幕墙规范要求和建筑消防设计要求,同时应与建筑设计相一致。3.3.11 幕墙防雷系统安装。3.3.12 所有窗框与结构(或墙体)间的填缝。3.3.13 幕墙性能试验及所有检验检测。3.3.14 安装完
5、毕验收前及竣工备案后30日内的清洁。3.3.15 幕墙工程的竣工验收。3.3.16 与其它专业分包工程有接口时应预先提供处理办法和意见。4 工程师及甲方代表4.1 监理工程师 姓名:单击此处输入姓名 职务:监理工程师4.1.1 甲方委托的职权:对工程建设施工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理及竣工预验收;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进行检验。4.1.2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向甲方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对施工组织设计按保质量、保工期、降成本的原则提出建议;发布开工、停工、复工令;对工程变更及签证提出建议;对工程款和结算的支出提出建议等。4.2 甲方代表 姓名:单击此处输入姓名 职务:
6、甲方代表4.2.1 甲方的一般指令(不涉及造价变化)经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经监理工程师传递给乙方项目经理。如涉及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4.2.2 如确有必要,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项目负责人发出口头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甲方在签收乙方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仍未答复的,视为该口头指令已被确认。4.2.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通知。甲方
7、的指令,无论是口头指令或书面指令,如指令有误,甲方应及时纠正。乙方有责任核实甲方指令是否正确,如发现指令有误,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但经乙方书面告知后,甲方仍坚持指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4.2.4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施工任务、进度,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5 乙方项目经理的要求 姓名:单击此处输入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5.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十年以上有较高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5.2 要求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保证足够时间处理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如
8、甲方代表发现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在现场,则每次向甲方支付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违约金。5.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5.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5.5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按单击此处输入金额万元/人次收取乙方违约金;擅自更换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的,甲方有权按单击此处输入金额万元/人次收取乙方违约金。6 甲方工作及责任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及文件。6.2 甲方批准深化设计和加工制作及安装进度,图纸更换、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6.3 甲方组织设计、监理和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6.4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
9、程款,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6.5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6.6 本合同有关总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由甲方负责协调落实。7 乙方工作及责任7.1 乙方承担招标文件、补充更改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资料前后存在差别,以日期居后的为准。7.2 乙方负责全部幕墙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乙方对图纸变更应及时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方认可备案,重大变更的,需负责重新送图审,并为其提供的深化设计详图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备性负完全责任,所有因乙方设计图纸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3 乙方施工用的预埋件、石材、玻璃、五金件等样板,
10、应由建筑方案公司或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7.4 乙方设计应按设计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和行业有关幕墙工程设计规范、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出现不一致,执行高标准要求。且甲方及建筑设计单位的审核并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7.5 乙方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幕墙深化设计详图及有关资料给予甲方、建筑设计单位审批,且该审批并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7.6 乙方负责本幕墙工程部分预埋件埋设、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保管、吊装、安装、防雷系统安装、试验、检验检测、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对所有环节的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7.7 乙方负责办理设计报审及与本项目安装施工相关的手续,建筑设计单位和总包单位予以必要
11、的协助。7.8 乙方负责本项目幕墙工程的相关资料报验工作,负责办理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对乙方资料的定期检查并及时加以整改,如未及时完全整改每发现一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7.9 乙方负责本项目幕墙制作及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工艺评定、测试及检验工作,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7.10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控制,当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或由指定分包完成,另行发包或指定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相关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并追加索赔。7.11 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材料保险、自身设备保险。7.12 乙方需制作提供满足
12、要求的 套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必须含一套原件)及 套电子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要求填报所有甲方和总包单位要求及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及商务资料;所有获得设计、甲方和总包单位及其代表审批的文件、资料、材料、设备等,并不能免除乙方的所有责任。7.13 乙方应成立项目总指挥部和现场项目经理部(人员名单报甲方、监理及总包方)。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项目总指挥应由乙方副总以上人员担任并有协调设计、采购、加工及现场安装的权力;应每月与甲方及总包方沟通不少于两次。总指挥部应对设计、采购、加工及现场安装全过程全面协调,应制订符合项目总体计划的各工序计划。现场项目经理部应含有专门的技术小组处理施
13、工中的技术问题,技术小组的工程师应有类似工程实际经验的独立协调处理问题能力。7.13.1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甲方。7.13.2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不适合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此项工作须在 日内完成)。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在其它工程项目兼任任何职务,并要求乙方项目负责人常驻本项目工地,如果甲方或监理公司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连续三次未在现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更换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并要求乙方退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13.3 乙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万元。如果甲方和总包方认为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现场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满足甲方和总包方的要求。7.13.4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 甲方确
15、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2)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3) 违反甲方或总包单位、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7.13.5 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制订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如未按甲方要求报送相关制度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7.13.6 凡施工期内发生
16、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如事件对甲方造成媒体传播、上网等严重负面影响,则每次支付违约金 万元。7.13.7 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7.13.8 按时完成本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的场地清理,本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7.13.9 乙方严格服从甲方和总包单位各项管理的相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和总包单位管理上不利后果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7.13.10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坏、灭失等的风险
17、,保护期间的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承担。7.13.11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或联营,且必须由乙方的直属队伍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7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现场已完成的部分按合同约定9折计价,其余的一律不予计价,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8 设计8.1 本工程设计采用 式幕墙。8.2 乙方应继续完善设计,在不改变原投标方案的基础上保证调整投标方案直到满足建筑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技术要求,但综合单价不因此而调整。8.3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的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负责幕墙的专项技术设计,乙方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幕墙的有关质
18、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8.4 乙方应按期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编制,提交甲方审查。审查进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和纠正建议,对此乙方应认真考虑并及时修改。乙方的设计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甲方签署确认书,该确认书即作为幕墙制作图和施工图的依据。8.5 乙方必须对幕墙全部设计负责,并承担设计失误的责任。幕墙深化设计图须给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批,且该审批并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如在乙方的设计中发现内容遗漏或错误,乙方须在确保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或补充,并承担由此更正和/或补充引起的一切费用。8.6 乙方在深化设计中对与其他专业相冲突或矛盾的应及时提出、通知甲方或建筑设计单位以便调整,未及时
19、提出并由此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对可能存在的与其他专业的接口应配合预留。8.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包括:底图 套、蓝图一式 套,电子文件 套,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9 制作9.1 本工程必须在乙方的工厂加工制作,不允许在乙方加工厂以外的工厂加工制作。严禁将本制作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发现私自转包(分包)或挂靠经营现象,作违约处理,甲方可自行终止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2 甲方及监理单位将定期及不定期对乙方工厂的加工制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9.3 如需工厂监造,乙方应为甲方或监理方派出的监造工程师提供办公及住宿条件。10 施工协调10.1 甲方委托总包单
20、位对本工程全过程协调管理,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10.2 乙方应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环保等工程项目管理的补充协议。10.3 总包单位为本分项工程提供以下所述配合服务:10.3.1 施工总平面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提供各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10.3.2 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轴线控制网测设及竖向高程控制。10.3.3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各单位使用。10.3.4 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使用单位承担(乙方入场前须向总包方交水电及文明施工保证金 万元,若施工期无违规,则在工程完工后由总包方无息一次性返还此保证金)。
21、10.3.5 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总的协调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防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等工作。10.3.6 成品保护,由总包统一现场管理和协调,由各施工单位自行保管。10.3.7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包单位督促协调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由总包统一汇编成册。10.3.8 其他方便分包工程工作的配合。10.4 甲方已向总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本工程乙方无需向总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10.5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注意事项,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并服从总包管理单位的总体协调。10.5.1 尽早在隐蔽前通知有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的事项,如预留预
22、埋、技术复核工作等,因乙方的忽视、失误造成其它施工单位的损失,应予补偿。10.5.2 因本专业内容修改会引起其它专业相应修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总包单位,以便统一协调;施工中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或与其它专业矛盾,应及时提出,由甲方、监理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按确认的指示施工。10.5.3 在甲方和总包单位指定的地点搭设临时设施,如工程需要按进度迁移,应及时迁移腾出场地或作业面。10.5.4 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10.5.5 不得滥用或破坏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10.5.6 物料需作适当的保护措施,由于保护不力而导致成品损坏的须无条件更换。10.5.7 遵守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文明
23、施工,现场作业制度,总包单位提供设施的使用规定等。10.5.8 提前申报用电用水计划,或使用其他单位现有设施的计划。10.5.9 不能让水泛滥,弄湿其他单位的物料、成品或半成品,如有违反应予补偿。10.5.10 各作业区要做到工完场清,在分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乙方有义务做好文明施工配合甲方销售、重要检查和参观。10.5.11 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归档,提交总包单位统一编码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11 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11.1 质量要求11.1.1 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设计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1.1.2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严格按中国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
24、工安装,并符合国家规定、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各项指标,提供试验报告。11.1.3 符合发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11.1.4 实现发包人招标文件及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明确要实现的其它功能。11.2 技术规范:详见幕墙技术要求附件四。12 现场安装工期12.1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进场,大面铝合金窗、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应于进场后 日历天内完成;结构封顶计划为 年 月 日,幕墙龙骨应于结构封顶后 日历天内完成。 应在 年 月 日完成。12.2 甲乙双方在确定上述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
25、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12.3 对工程施工中关键节点,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 的违约金,并有权暂扣当期 %工程款。如乙方不服从管理情节恶劣或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另行指派其他单位施工,所有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2.4 若工程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从第11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 万元,超过20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2.5 若甲方要求设计变更,乙方收到设计变更后必须立即进行相应的变更并确保满足工程的需要(工期不予顺延)。13 材料设备供应13.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
26、材料进度计划表。13.2 所有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要求乙方支付材料价二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3.2.1 本工程所用的的主要材料,均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规格,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样板采购,甲方按样板质量验收。13.2.2 预埋件、连接件及钢结构宜采用Q235钢材,钢结构表面处理满足建筑设计要求,预埋件、连接件表面热镀锌处理,螺栓、螺钉等采用不锈钢材质,其生产厂家报甲方审核同意后采用,乙方在订货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货样及资料给甲方确认备案,甲方封存甲方认可的乙方提供的货样,乙方采购材料时须采用与货样相同的材料。13.2.3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选
27、,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其生产厂家报甲方审核同意后采用,乙方在订货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货样及资料给甲方确认备案,甲方封存甲方认可的乙方提供的货样,乙方采购材料时须采用与货样相同的材料。13.3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及出厂合格证明,并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应及时将材料合格证及质保书、检测报告等送交监理与甲方代表,经确认后方可使用。13.4 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的质量由乙方负责。13.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品牌施工,原则上不得提出更换品牌。若乙方私自更换材料品牌,甲方可要求其免费更换为原品牌,并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涉及材料费用的 %。13.6 材料应需满足质监部门对材料的要求,如材
28、料设备与选板有较小差别,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差别较大,乙方须无条件更换。14 合同价格及调整14.1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价方式。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量按幕墙的实际展开面积计算,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二幕墙工程报价清单。乙方已仔细复核报价并承担报价中的工程量计算错误以及漏项责任,任何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及漏项均不作为结算价格调整的依据。14.2 乙方已仔细勘察现场,一切需后补的埋件及以后由乙方预埋的埋件应被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总包仅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塔吊,一切额外的脚手架和现场材料堆场以及办公室、宿舍等其他因素乙方均已考虑在总价中。14.3 乙方需根据设计方案负责施
29、工图深化设计,不可随意修改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计算书应取得甲方批准,任何因乙方设计缺陷所需作出的工程修改或更新费用应由乙方负责而不应成为结算价格调整的依据。14.4 乙方保证幕墙和窗的性能和标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乙方已考虑到玻璃厚度可能会有所增加,结算价格不会因玻璃厚度的增加而调整。14.5 乙方已考虑到石材分格尺寸可能会有所变化,结算价格不会因石材分格尺寸的变化而作出调整。14.6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幕墙工程所有工作直至通过最后验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水电费、装卸、储运、包装、检测、试验、深化设计和报审、安全质检、验收、措施费、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
30、等的所有费用及所有风险,未列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摊至以上费用及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细目中。综合单价为不可调价格。 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6.1 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材料货价。14.6.2 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制作、安装、运输费用。14.6.3 幕墙试验、材料检测费用。14.6.4 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14.6.5 图纸设计费、技术资料等费用。14.6.6 临时设施费用。14.6.7 施工期内材料保险和人身保险费用。14.6.8 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验收前的全面清洁及建筑垃圾清运等费用。14.6.9 措施费、质监站及其他监管部门抽检的费用及其它费用。14.6.10 税金。14.6.
31、11 招标文件及图纸、国家相应规范等有明确说明,但乙方投标时未考虑的内容。14.6.12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2层高的典型幕墙实验系统实验,包括达到幕墙完成效果的所有开启窗,干挂石及其结构构件,且具有一定的可换性,具体位置与内装样板间结合,费用也包含在综合单价内。14.6.13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只有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起结构形式、材料的品牌、规格等变化综合单价予以调整,其他变化一律不予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如下:(1) 如果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项目的,则按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2) 如果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项目的,则参考类似项目调整综合单价。
32、(3) 如果投标文件报价中没有相应和类似项目的,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甲方审定后执行。14.7 属于工程变更的签证工程,必须有盖甲方公章的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证单(有需要还必须附上竣工图及验收报告),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签证,如资料不全或签证手续不齐全,工程造价增加的视为乙方放弃此权利,工程造价减少的除按实结算扣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此项工程造价的 %违约金。15 付款条件及程序15.1 为保证合同履行,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具体约定如下:15.1.1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造价的2%,合计 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补
33、交至甲方,逾期不交的,甲方将在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时按未交部分的110%扣除(其中10%作为违约金,不再返还)。15.1.2 履约担保期限:双方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15.1.3 出具履约担保的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15.1.4 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那么履约担保将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而支付给甲方。15.1.5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乙方按时足额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在甲方支付第 笔工程款时无息返还;乙方逾期未交的,则履约保证金将在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时无息返还。15.2 工程价款划(汇)入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开户银行;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15.3 付款进度
34、15.3.1 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15.3.2 甲方每月按乙方现场安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进度款,每月拨付进度款额为所完成月度工作量的 %。乙方每月 日向监理和甲方递交当月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并申报进度款,由监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甲方最后审定,甲方在次月 日前批出工程款。15.3.3 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结算确认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5%,扣留5%的质保金在五年保修期内逐年无息等比例返还(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保修费用后)。15.4 进度款与分项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双方所签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
35、分工程款。15.5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及后续每期进度款的 %,直至乙方改正为止。15.6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格,乙方在领取每笔款项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产货物的,需分别向甲方提供货物销售发票和工程发票,同时提供货物自产证明16 工程变更16.1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时,应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16.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单击此处输入内容执行。17 竣工验收与结算17.1 竣工验收17.1.1 竣工验收以各幕墙技术规范、施
36、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17.1.2 乙方应在本合同承包的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之前 个日历天前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总包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乙方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部门检查。如果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还应继续完善资料,在本项目竣工验收之前 个日历天前将完整的、符合 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的相应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总包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在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总包单位
37、汇总一并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部门检查,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工作应在 内进行(实际以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为准)。如果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则由乙方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进行验收。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监理和甲方不按时验收,在以后检验时,如合格,则按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日期的后20天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则按实际返修合格验收日作为竣工日期。17.1.3 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外绘制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 份提交甲方。竣工图必须是蓝图,设
38、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竣工图上无反映的,不结算;竣工图上反映不正确的,需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重做,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17.2 竣工结算17.2.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结算及各种结算资料齐备后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17.2.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要求安排乙方的竣工结算计划。18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18.1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参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乙方提供 年保修,自工程验收合格备案6个月后起计,保
39、修期内凡属产品(半成品或成品)内在缺陷和因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由乙方负责修补、换货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且如产品在正常操作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8.2 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清晰、可靠。在正确使用这些资料的情况下,能满足设计、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18.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须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工作,共检修3次(第三次在保修期满前检修),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4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该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
40、理。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处理,由甲方或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安排队伍维修,发生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18.5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一切保修费用、保修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仍需对幕墙结构安全负责。18.6 本工程各幕墙板块必须拆换方便。19 不可抗力19.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一方应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递交有关证明文件给另一方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于事故终止后一周内用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41、,并以照片、有关文件资料证实。19.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叛乱、暴动、火灾、自然灾害、禁运。20 违约责任20.1 若乙方幕墙工程制作安装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和期限,或乙方提供的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0.2 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达不到档案主管部门要求,则可顺延支付结算款。20.3 如乙方的制作及安装队伍素质、力量、管理人员、制作安装设备、运输等不力,造成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和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制作安装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如调整措施不力,甲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2、20.4 因乙方原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如重大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拖延工程达20天以上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20%赔偿甲方损失。21 争议的处理2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裁定。按格式22 语言、文字22.1 本合同采用中文。22.2 所有有关本工程之函件、资料、图纸等,均应采用中文。如果采用英文,乙方不能要求甲方追加任何费用。23 合同生效及其它2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完毕时,本合同终止。23.2 所有有关
43、本工程之招标文件、资料、图纸、乙方投标书、乙方承诺书、会议纪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4 补充约定单击此处输入补充条款(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单击此处输入甲方名称乙方(盖章):单击此处输入乙方名称地址:单击此处输入甲方的具体联系地址地址:单击此处输入乙方的具体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传真:传真号码传真:传真号码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签约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