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租 赁 合 同(周转物资)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区 租 赁 合 同承租方:(甲方)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2.1 租赁物的基本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如因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数量、规格、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的变更等)而导致合同价款增加超
2、过本合同约定数额的15%及以上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视为有效。2.2 乙方应将租赁物所需的配件及专用工具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列明,该等配件及专用工具应随租赁物一并交付给甲方。2.3 乙方交付的租赁物应符合 (规范名称)及本合同的约定,保证租赁物满足甲方正常使用和工程现场安全需要。2.4 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就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2.5 乙方保证已经获得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业务及拆装业务必须具备的许可,并承诺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乙方应于本合同
3、签署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见本合同附件二。3、租金及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3.1 双方约定,租金以以下第 方式予以支付:3.1.1 租金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予以支付,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即人民币(大写)_ 元(小写¥_元)。3.1.2 租金以按月支付方式予以支付:3.1.2.1甲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预付租金,该预付租金自起租日起开始冲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相应数额的租金。3.1.2.2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租金对账单提交甲方确认,甲方应至迟于接到乙方提交的对账单
4、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并应于确认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3.2甲方所支付的租金中已包括使用租赁物所必需的配件、专用工具的费用等。甲、乙双方确认,租金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3 乙方应于甲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合法有效之发票。3.4 乙方同意若租赁物丢失或出现严重毁损以致不能使用的,自甲方发出报损通知之日起不再计收该租赁物租金。3.5 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但应当对扣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送达乙方。4、租赁期限4.1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个月
5、,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变更租赁期限,但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租赁期限内,租金计算标准不作调整。4.2 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的,相应期间不计入租赁期限,亦不计算租金:4.2.1 法定节假日,共计 日;4.2.2 季节性停工,即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4.3 双方同意,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或更换租赁物的期间不计入租赁期限,亦不计算租金。4.4双方同意,工程停工期间,租赁物租金按本合同约定之租金的 计算。5、租赁物交付及验收5.1 乙方负责于租赁期限开始前 日内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甲方的指示卸载、码放租赁物。
6、 5.2 若租赁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按甲方指示派员自租赁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与甲方共同进行验收交接;若租赁物无需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应自租赁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共同对租赁物进行验收交接。5.3 验收时,若租赁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应当对租赁物现状填写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见本合同附件三。若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修理、更换。5.4 双方对租赁物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6、租赁物的使用及维修保养6.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租赁物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甲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
7、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6.2 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更换或转移。6.3 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并依甲方指示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甲方可配合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日常保养工作。6.4 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或以合理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5 租赁期限内,租赁物非因甲方原因损坏或出现使用异常的,乙方应自接到甲方报修之时起 小时内维修完毕,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租金中直接扣除。6.6
8、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均应当制作包括维修保养租赁物的数量、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计算租赁物租金的依据。维修保养需要更换租赁物的,更换的租赁物仍需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7、租赁物的返还(含撤场)7.1 双方约定,租赁物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返还时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返还租赁物:(1)甲方自行返还。甲方在返还前合理时间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应在书面通知载明的期限内将租赁物运至 ,乙方应予以受领,费用由 方承担。(2)乙方上门提取。乙方应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租赁物,费用由 方承担。7.2 租赁物由乙方安装调试的,乙方应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
9、将租赁物撤离甲方指定地点。7.3 双方约定,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物返还时不适格的,甲方应按 标准予以赔偿。7.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1条或第7.2条约定,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受领、提取或撤离租赁物的,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每日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保管费用。7.5 乙方撤场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接受必要的检查及登记。8、安全条款8.1 甲乙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保证自身、对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8.2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之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造成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之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
10、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合同变更和终止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应签订变更或终止合同书。变更或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并应为各方所信守。9.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作出。9.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9.3.1 乙方逾期 日以上未交付租赁物的;9.3.2 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理、更换适格租赁物的;9.3.3 乙方交付的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连续达 日以上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9.3
11、.4 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9.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9.4.1 甲方逾期 日以上未支付租金的;9.4.2 甲方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的;9.5 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0、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无论本合同是否存在效力瑕疵,或被解除、撤销,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转让方严重违约。11、违约责任11.1本合同任何一方
12、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2 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向对方支付租金总额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租金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未付租金总额的3。11.5 甲方擅自转租、转借租赁物的,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6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适格租赁物或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本
13、合同约定,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理、更换适格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7 乙方交付的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的,该等情形每持续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对租赁物的维修工作或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9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撤离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10 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
14、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11.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4条导致甲方遭受相关指控或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乙方应参加由此引发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12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者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2、不可抗力12.1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12.2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
15、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12.3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13、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
16、辖权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或权利义务的转让等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14、通知和送达14.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尾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如未填写则以双方营业执照所记载住所为准)、传真
17、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14.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5.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书面授权委托
18、书)签字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视为有效。15.5 甲方授权本合同附件四所列人员代表甲方办理验收交接、审核确认对账单、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该等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16、补充约定 附件明细:附件一:租赁物清单附件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附件三:租赁物交接清单附件四:授权代表人员名单(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号 通讯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附件一:租赁物清单序号名称规格租赁数量单位租赁期限(天)日租金(元)租金总额(元)租赁物原值(元)123456789配件及专用工具租金总额¥: 元(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