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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整治工程监理规划ser.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56781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70 大小:285.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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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HJ合同段) 监理规划 监 理 规 划 第一节 工程概述 本次招标为xx(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xx(宜兴段)整治工程分为XLYXH-l~XLYXH-8共8个施工合同段,具体施工范围如下: XLYXH-l合同段:全长1835米(起讫里程为:0K+000-lK+835),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老驳岸加固,停泊锚地的建造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2合同段:全长1795米(起讫里程为:1K+985-3K+78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3合同段:全长1604米(起讫里程为:3K+780-5K+384),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4合同段:全长3247米(起讫里程为:6K+703-9K+95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10个月。 XLYXH-5合同段:全长2339米(起讫里程为:12K+351-14K+69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老驳岸加固,停泊锚地的建造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6合同段:全长1860米(起讫里程为:14K+690-16K+55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7合同段:全长2090米(起讫里程为:16K+700-18K+79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XLYXH-8合同段:全长2610米(起讫里程为:18K+940-21K+550),主要工程内容为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驳岸与老驳岸加固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 本次xx(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HJ合同段)内容为上述8个合同段的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XLYXH-1~3、XLYXH-5~8合同段预期施工工期8个月,XLYXH-4合同段预期施工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 第二节 监 理 工 作 依 据 1.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 2.《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3.《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4.《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5.《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规范》(JTJ269-96); 6.《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7.《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8.《港口与航道工程规范汇编》; 9.《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96);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12.《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 13.《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2/513-2002);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 第三节 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江苏省航道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试行办法》、xx(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HJ合同段)的工程实际情况以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本标段驻地监理组(以下简称监理组)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驻地监理工程师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计量支付兼合约工程师 测量 工程师 综合管理 工程师 试验 工程师 土建 工程师 驻地监理员 第四节 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1)监理工作目标 统筹兼顾,认真做好本监理合同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以及现场组织协调工作,让业主满意,让社会公认我们高质量的服务,这就是我们的总体监理目标。因此我们实行该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合同为依据,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为主导目标,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全面完成监理任务,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完成。 工作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本合同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质量控制目标: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等级,并争创部优。 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的分阶段指导计划,确保本工程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力争提前竣工。 投资控制目标: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工程投资不超过概算。 合同管理目标:监督落实各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信息管理目标:按照有关合同条件及业主约定,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交工验收的及时和准确。 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确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组织协调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并保持有条不紊。 我们承诺:我们将组建一个品格优秀,作风正派,团结务实,用于拼搏的监理组班子,形成技术过硬,坚持原则,坚持程序,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人员相对稳定且富有职业道德及遵规守纪的监理队伍,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监理工作范围 (1)监理的工程范围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xx(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HJ合同段)XLYXH-1~8合同段等8个施工合同段的监理。 (2)监理业务范围 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工作的业务范围: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协助业主对监理标段的施工招标工作。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监理工作的阶段:分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监理服务期:XLYXH-1~3、XLYXH-5~8合同段预期施工工期8个月,XLYXH-4合同段预期施工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 2、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 本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江苏省航道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试行办法》,项目实行二级监理模式,总监由业主代表任命委派;监理机构负责人为监理代表,由监理单位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各级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理服务,接受业主检查和指导; 各级监理均应接受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各级监理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按照《江苏省交通工程监理单位公约》和《江苏省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恪尽职守; 各级监理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理水平,以“监、帮、促”的精神做好监理工作; 如监理单位未履行其监理职责或监理人员不称职,业主有权提出更换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 2.1 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责范围 2.1.1 建立健全全线施工监理机构和监理制度; 2.1.2 确定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查、评定验收标准; 2.1.3 负责对各监理组及承包商进行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各驻地监理组的日常工作; 2.1.4 负责全线技术、质量的把关,发布全线质量情况通报。组织审查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各驻地监理组的监理实施细则。检查现场施工活动,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处理,对质量事故及时上报业主,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接受省厅质监站监督检查; 2.1.5 依据业主下发总体计划,审批检查工程进度计划; 2.1.6 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及设计变更; 2.1.7 负责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 2.2 驻地监理组的职责范围 驻地监理组在监理业务上对总监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根据合同文件、有关规范在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工作。其职责如下: 2.2.1 划分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报总监批准; 2.2.2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签报总监批准;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材料技术处理措施,签报总监批准; 2.2.3 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详细施工计划; 2.2.4 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的基准资料和现场控制点; 2.2.5 批准分项工程开工,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与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负责工程的中间检查和报验工作; 2.2.6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水泥混凝土的各种试验等,由监理组采样试验; 2.2.7 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对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 2.2.8 现场量测或核定已完工程,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填报计量证明报总监批准; 2.2.9 组织施工各阶段的现场协调会; 2.2.10 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其频率不得少于规定的频率; 2.2.11 协助总监做好工程移交证书,缺陷责任期责任书的认证工作; 2.2.12 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填报监理月报、监理总结,做好各项资料的归档工作; 2.2.13 执行总监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2.2.14 如监理单位未履行其监理职责或监理人员不称职,总监有权提出更换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 2.2.15 审核签注承包人上报总监的一切材料。 3、监理组人员的岗位职责 3.1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1 按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规定进行施工监理,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责任制,并直接对总监负责。 3.1.2 执行总监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组建现场监理班子及岗位人员职责分工。主持制定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督促业主和承包人严格履行合同。 3.1.3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总监批准。 3.1.4 负责工程监理组日常监理工作,认真组织好专业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的各项业务工作。 3.1.5 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严格按承包合同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计量,审核承包人的每月付款申请,报总监批准。 3.1.6 每月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场解决施工中的实际问题。 3.1.7 审查承包人的报告和请示。 3.1.8 每月定期向总监提交一份监理报告,报告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分析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1.9 审核并签署单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组织对单元工程的初步验收。 3.1.10 审核承包人及合法分包人的资格、人员、设备和索赔请求等,报总监批准。 3.1.11 主持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监理的验收鉴定报告。 3.2 土建工程师的职责 3.2.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土建工程监理工作,安排与指导土建工程监理员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3.2.2 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2.3 审查承包人的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2.4 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 3.2.5 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土建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3.2.6 协同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土建工程部分,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合同纠纷等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3.2.7 组织领导土建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土建工程监理细则。 3.2.8 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签订和处理一般质量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2.9 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施工和监理情况。 3.3 测量工程师的职责 3.3.1 负责本合同段的交桩工作,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控制桩的坐标进行现场查勘,资料复核,并对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接。 3.3.2 对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测量控制点进行检查、复核和复测。 3.3.3 督促施工单位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妥善保护,并建立定期复测制度,检查其落实。 3.3.4 复核或复测施工单位的放线测量。 3.3.5 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校检,对精度不合格的仪器,有权制止使用,并限期添置新仪器,经计量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3.3.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的二级复测制度,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测量结果进行复核。 3.3.7 配合工程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负责已完工工程的验收测量工作。 3.3.8 整理、汇编完整的工程测量资料。 3.3.9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汇报现场测量监理工作情况。 3.4 材料、试验工程师的职责 3.4.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试验检测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必须与土建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3.4.2 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3.4.3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现场试验和室内试验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 3.4.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和运转情况,协同土建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自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类材料料堆的质地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3.4.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监理组组长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独立抽样试验,建立试验档案,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3.4.6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上报中心试验室备案。 3.4.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汇报现场试验监理工作情况。 3.5 计量支付、合同工程师的职责 3.5.1在监理组组长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工程分包、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3.5.2认真学习合同法,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会同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对合格工程作好计量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3.5.3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3.5.4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作好支付台帐。 3.5.5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作进度报表。 3.5.6负责收集汇总并按照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监理组组长签字后上报。 3.5.7参加对一般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为处理延期索赔提供所需资料。 3.5.8协助监理组组长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3.5.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计量、合同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3.6 综合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3.6.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组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监理组成员的工作状态、质量,及时与驻地监理工程师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6.2 有效做好施工阶段中业主、设计单位、承包人和监理组各方面各类来往文件的整理。 3.6.3 建立收发件签收目录,文档分项、分类、分册立卷,专职保管。 3.6.4 管好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用品的采购、发放,保证后勤工作有条有理,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完成。 3.6.5 负责会议纪录,协助整理会议纪要。 3.6.6 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监理组各项活动,办好监理简报。 3.6.7 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7 驻地监理员的职责 3.7.1熟悉工程图纸、规范及监理控制程序。 3.7.2服从监理组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监理工作的安排。 3.7.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搞好现场监理工作,加强巡视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或向上级汇报,特别注意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 3.7.4监督施工单位搞好施工质量同时,注意检查安全、文明施工。 3.7.5记好监理日记,及时向专业工程师汇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第五节 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监理组驻地建设 1.1派驻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场,并根据合同规定做好监理所需的各项设施的准备工作(如办公、住宿、生活、通讯、交通设施等),以保证监理人员到全后能正常开展工作。 1.2根据合同的规定,建设监理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监理工程师和必须的辅助人员,以满足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和工艺试验等工作需要。 1.3确定稳定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监理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并通过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工作关系和保证信息交流。加强监理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包括监理人员行为准则、监理守则、驻地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工作检查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奖罚制度等。 1.4在监理组组织建设过程中,我公司承诺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4.1首先注重加强监理人员责任心教育,明确监理责任,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因疏忽、失控造成的质量缺陷。 1.4.2加强对监理人员素质教育和考核,强化技术技能学习,组织相关业务强化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廉政及思想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搞好监理服务。 1.4.3严格监理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规程的执行和检查工作,凡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公司、监理组与业主、承包人签订廉政合同同时,内部通过规章制度、与每位监理人员签订廉政考核协议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来控制约束监理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文明监理水平,努力通过本合同段监理实现公司监理层次再上新台阶。 2、 熟悉合同文件,制定监理细则 合同文件和监理组制定的监理细则是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的主要依据,必须在施工准备阶段加以熟悉和认真制订。 我公司具备大批对FIDIC条款及各种水运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较为熟悉的监理工程师,在承担的项目监理过程中能严格地、一丝不苟地执行维护其严肃和权威性。水运施工质量的标准就是要求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我们的监理人员将要求承包人按照技术规范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和允许偏差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约束承包人履行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每个工程在符合一般要求的情况下,也具备着一些特点,进入现场后,必须先进行合同文件的学习和讨论,交换意见,分析设计图纸以后设计交底,以充分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在此基础上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供全体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参照执行。 3、查勘工地现场、审查申报承包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了解工地现场便道设置及主要施工场面布置的解决情况,熟悉重点工程的位置、理解承包人的施工意图,掌握临时工程及通往现场通道的布置等。监理组应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包括尺寸、平面位置、标高、工程数量等,发现差错及时报告业主。 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后,及时地勘察工地现场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在进行本项工作时,驻地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沿线步行勘察,并结合设计图纸进行比照,在此过程中,测量工程师要特别注意各固定桩的位置,土建及试验工程师要注意沿线土质的变化情况。驻地工程师要注意重点工程。当然,各专业工程师都应注意便道的位置,通向现场的既有道路的位置、现状等,同时清点承包入己进场的设备、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在此基础上,驻地办将对承包人按合同条款递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有了现场调查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就能明确地了解承包人的施工意图,就工程总计划所反映的各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数量、资金流动估算、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分析计划的可行性,如计划中的施工便道是否可行,关键线路是否合理,计划安排与业主提供现场时间是否协调等。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可对照施工组织设计,了解承包人设备的到位率,实际使用效率和配套情况等。在进行分析研究后,及时与承包人、业主进行讨论,以便分歧趋于一致,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检查承包人质保体系建立情况 承包人作为工程实施的主体、合同条款规定了承包人对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可能亲自对每一项试验或每一个高程点进行检验测量,只能进行部分抽检,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体系的详细资料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是施工准备阶段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首先检查承包人保证体系的合理性,落实各项工程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检查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其次将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检查其设备类型、规格是否符合合同文件中有关试验标准的规定,要求承包人对试验设备进行标定,落实试验设备的数量,分析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试验项目:以及在施工高峰期试验设备的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检验的需要。与此同时,还应审查承包人试验人员的素质,要求他们持证上岗、业务熟悉。 5、导线复测,落实承包人的材料来源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中,测量和试验工作是极为重要的环节,在项目进场初期我们就将配备充足而有经验的人员。测量监理工程师必须与设计施工单位一起进行交桩工作,并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监督承包人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应特别注意各基准点的布置、与其它段落之间的衔接复核;其次,原地面的测量也是一项重要的监理工作,它的准确测定给工程总量的确定创造了有利的因素,减少了今后的矛盾。 试验工程师要掌握承包人材料的来源,进行各种标准试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和抽检试验,为正式开工做好试验准备。在采用市场准入制的前提下,必须与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场材料进行落实检测,在这项工作中,试验工程师要深入材料产地进行检查,注意厂家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分析、料场的石质和自查体系,同时应亲自进行抽检,确定质量良好稳定的料源,同时还应尽量避免同种结构采用太多产地、品牌的材料,尤其是水泥,这样就能减少配比试验的多样性和保证砼产品颜色一致、美观。 二、 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依据 1.1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驻地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使工程质量最终实现监理招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目标: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级。 1.2质量监理依据:合同条件规定、合同图纸以及合同文件规定或业主同意使用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监理的程序 2.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在开工以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提出本项目将进行的质量控制程序要求及说明,以供全体现场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一般程序如下: 2.1.1审查开工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承包人所提交的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提出审核意见随开工申请一并上报业主批准。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1.2工序自检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2.1.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不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2.1.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2.1.5中间交工证书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2.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和要求,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3、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 3.1 测量控制 测量是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理中对工程的线位和几何尺寸进行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对现场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以及测量员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1.1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1.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 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1.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1.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3.2 试验检测 3.2.1 监理组的试验室 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驻地监理的试验室除应独立进行复验外,还应对承包人的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试验方法以及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2.1.1 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及承包人的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统一按合同条件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遵照执行。 3.2.1.2驻地监理的以及承包人的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进行。 3.2.1.3当驻地监理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中心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 3.2.1.4各种试验应采用江苏交通厅统一规定的规格进行记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3.2.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2.2.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 3.2.2.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并督促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 3.2.2.3 在施工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查。 3.2.2.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3.2.3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质量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2.3.1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在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督促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3.2.3.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之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并批准。 3.2.4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基础、回填堤防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2.4.1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报业主审批。 3.2.4.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进行选定。 3.2.4.3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中心试验室参加。 3.2.4.4 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驻地监理总监审核,报业主批准。 3.2.5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质量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他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2.5.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3.2.5.2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 3.2.5.3当旁站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驻地监理的试验室也要进行。 3.2.6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质量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2.6.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或者回弹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3.2.6.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3.3 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根据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等不同,分别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现场监理应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3.3.1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现场至少巡视一次,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3.3.2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3.3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在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3.4 质量缺陷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驻地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3.4.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分包商和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3.4.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发生在某道工序以及单项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发生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应立即检查缺陷部位的施工、监理记录等有关资料,初步分析原因。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待批复后再监督承包人实施补救方案。 3.4.3在交工使用前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组应上报业主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依据以下原则: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具体的修补加固方案及方法,经监理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对非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组会同现场设计代表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处理方案及方法,报总监批准后,由承包人进行修补;修补措施及办法不得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3.5 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内)出现了技术规范等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按如下程序处理: 3.5.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5.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进行审核后上报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在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等资料的基础上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经费损失估算等。 3.5.3根据业主批准的处理方案,监督承包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业主。 有关主要项目类型的质量控制程序监理流程见第四节后附流程图。 三、工程进度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 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是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的计划工期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 2 、工程进度监理的程序和方法 2.1督促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 根据该工程的建设总目标,由总监下达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由监理组督促承包人根据下达的总体计划编制提交工程实施性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月阶段性进度计划,绘制网络图,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2.1.1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总体进度计划: a、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 b、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 c、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2.1.2阶段性进度计划: 即将开工前或开工后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a、总体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b、月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c、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d、必要时还需提交周或旬计划。 2.2进度计划审批 上述文件上报监理组后,应本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意见。 2.2.1审核程序: a、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b、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c、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d、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2.2.2审查中主要控制要点: a、审查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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