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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章程
总纲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简称”学管会”) 是在图书馆直接领导下, 学生民主参与图书馆管理和服务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管会的宗旨是”为读者服务”, 增强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联系, 反馈读者信息, 民主监督和协助图书馆搞好”让读者满意”的优质服务, 培养学生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约束的能力, 提高利用图书馆获取信息、 知识、 情报的能力。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 1) 配合图书馆向读者进行宣传教育, 使读者了解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的有关举措, 对读者进行”爱图书馆、 爱文献资源”的教育。
( 2) 征求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 建议, 并及时向图书馆反映。
( 3) 参与图书馆的管理, 检查和监督读者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对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读者进行批评教育。
( 4) 组织读者对图书馆的学习环境、 服务态度、 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 5) 组织读者参与图书馆的文明共建活动, 保持图书馆”文明、 秩序、 安静、 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一章委员
第一条凡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 承认学管会的章程, 愿意在组织内积极工作并执行组织的决议, 均可报名加入。经审核后正式聘用。
第二条委员必须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除图书馆赋予的相关工作职权外, 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委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一) 认真学习图书馆和学管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不断提高为读者服务的本事。
( 二) 贯彻执行图书馆和学管会的各项决议, 自觉遵守组织的纪律, 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利用图书馆资源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 三) 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 维护组织的利益。在工作中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
( 四) 密切联系读者, 向读者传达图书馆的相关信息, 及时向组织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读者的正当利益。
第四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 参加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阅读组织的有关文件, 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
( 三) 对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 有被选举权。
( 四) 在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任何委员, 向组织负责地检举任何委员违规的事实并要求处分, 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 五) 在组织讨论决定对委员的违规处分或作出鉴定时,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其它委员能够为其作证和辩护。向组织提出请求、 申诉和控告, 并要求给以负责的答复。
( 六) 对组织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 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能够声明保留, 而且能够把自己的意见向图书馆提出。
第五条聘用委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 一) 对报名参加的同学进行正式的笔试和面试。
( 二) 经过笔试和面试后的同学进入为期两周的实习。
( 三) 在实习后进行关于学管会发展历程和各项制度的考试。
( 四) 经上述程序后, 各部门切实评估拟定本部门的录用名单, 在常委会审议后, 正式公布聘用。
第六条新委员必须在全体大会时进行宣誓。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遵守组织的章程, 严守组织的纪律, 执行组织的决议, 履行委员的义务, 积极工作, 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为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发展努力奋斗。
第七条对于工作努力表现突出的委员, 组织应当给与奖励。
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 授予”先进工作者”等相应荣誉称号。
第八条对于工作消极, 违反制度, 不执行组织决议的委员, 应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 应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留籍察看, 开除。
留籍察看的时间为三周, 在此期间没有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期满后若改正错误, 应当及时回复其上述权利。若坚持不改, 应予以开除。若为干部, 期间撤销其职务。
处分除通报批评外, 均须留有文档并盖章。
第九条对委员作出处分决定, 必须严肃慎重, 实事求是, 必须经常委会讨论经过。在讨论决定对委员的处分时,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认真听取其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 能够提出申诉, 组织必须负责处理。
第十条委员能够转调至其它部门, 必须先向常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经常委会讨论经过并备案。此间, 须认真听取其个人及部门干部的意见。
第十一条委员有退会的自由。委员要求退会应向常委会递交书面报告, 由常委会决定除名并备案。
委员没有正当理由, 连续三周不参加会议, 不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均被认为是自行退会。委员自行退会, 应由常委会决定除名并备案。
第二章组织制度、 机构设置
第十二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学管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委员个人服从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第十三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如下: 全体大会、 主任组、 常务委员会、 一处四部即秘书处、 监管部、 学术部、 采编部和外宣部。
第十四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组设主任一名, 副主任两名。主任是学管会对外的最高代表。
第十五条全体大会每学期召开二至三次。在特殊情况下主任有权直接召集召开全体大会。
第十六条全体大会的职权是:
( 一) 听取、 审查和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二) 讨论和决定组织的工作方向和有关重大事项;
( 三) 修改组织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任、 副主任、 秘书长、 四个部门的部长和副秘书长等九人组成。常委会负责学管会的日常工作, 由主任负责召开。
第十八条学管会不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 而由秘书处负责监督和纪检工作。
第十九条各部门能够根据工作需要, 设立适当的工作组( 队) 。经常委会审核批准后备案。
第二十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图如下:
全体大会
主任组
常务委员会
秘
书
处
监
管
部
学
术
部
采
编
部
外宣部
第三章干部
第二十一条干部是组织的工作骨干。学管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大胆选拔干部。
第二十二条干部要做委员的表率, 模范地履行委员的各项义务, 勤奋工作、 勇于创造、 自觉奉献。努力做到:
( 一) 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
( 二) 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 经济、 文化、 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 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 三) 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勤于思考, 勇于创新, 知难而进,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努力做出实绩。
( 四) 作风扎实。实事求是, 发扬民主, 敢想敢干, 讲实话, 办实事, 求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
( 五) 品德高尚。顾全大局, 公道正派, 懂得团结, 助人为乐, 诚实谦虚, 有自我批评精神, 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 建立和健全干部的考核制度。干部选拔的方式和方法由常委会具体决定和实施。
第二十四条干部要认真了解组织的工作全局, 主动汇报工作情况, 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 创造性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干部, 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四章会徽、 工作证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会徽
第二十六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证在新成员入会时第一次全体大会上配发。工作证仅证明委员身份之用。
第二十七条委员在参加会议和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证; 在代表组织参加外部社团的活动时必须佩带工作证。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八条学管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 委员交纳的会费、 图书馆的专项经费、 正当的社会资助和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经费的交纳、 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主任组统一规定和管理监督。必要时主任组可指令秘书处进行财务审核。
第三十条经费的管理必须透明公开。经费的使用旨在促进组织的发展。
第六章同图书馆大学生志愿者队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大学生志愿者队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直属机构, 接受主任组的直接领导。
第三十二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负责队员的录用和队内干部的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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