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规章制度汇编6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民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1、要坚持宗旨,莫脱离群众;2、要以人为本,莫损害群众;3、要团队精神,莫各自为政;4、要认真履职,莫自由主义;5、要勤奋学习,莫夸夸其谈;6、要遵章守规,莫离岗离位;7、要精通业务,莫不懂装懂;8、要循序保质,莫要出差错;9、要坚持原则,莫以权谋私;10、要清政廉洁,莫贪赃枉法;11、要文明执法,莫瞒上欺下;12、要忠于职守,莫徇私舞弊;13、要爱岗敬业,莫得过且过;14、要实事求是,莫弄虚作假;15、要艰苦朴素,莫奢侈浪费;16、要热情服务,莫盛气凌人;17、要耐心细致,莫粗言滥语;18、要谦虚谨慎,莫骄傲自满;19、
2、要诚实守信,莫拖拉推矮;20、要一心为民,莫蔑视群众;21、要奉公守法,莫违法乱纪;22、要改革创新,莫不思进取。机关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1、为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2、全局工作以邓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坚持科学政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3、各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各自职责范围
3、内,各司其职,各科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全局各项工作部署。4、全局干部职工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于实践,大胆创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忠于职守,清政廉洁;爱岗敬业,服务对象。第二章 职责分工5、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工作。局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协助局长开展工作。6、分管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它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7、局长出访、出差期间,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主持工作。8、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工作。第三章 健全监督制度9、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质询和区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1
4、0、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接受法律机关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11、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整改。重视群众和其它组织经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12、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第四章 加强廉政建设 13、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党纪政纪,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推动我局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
5、设。 14、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 1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廉政监督协调配合,科室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原则。 16、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7、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8、认真落实中
6、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八条规定,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19、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20、每年召开二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21、严禁利用行政审批等工作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 22、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 23、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第五章 作风纪律24、要坚决执行党和国
7、家的路线方针,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25、严格执行党支部和局长办公室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会议上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局支部或局领导班子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26、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密切关注民政、民族宗教和扶贫开发事业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27、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面上工作。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28、严格执行请
8、销假制度。局长离局出差和休假,事先由局办公室书面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局长亲自向有关区领导请假;副局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向局长报告,由局办公室通报其它局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应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局办公室。29、局下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会议制度一、党支部会议1、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2、参加人员:局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3、支部会议主要议题:(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要决定和指示,并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确定全区民政
9、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发展规划,决定行政职能中的重大问题。(3)研究本局党的建设、班子建设以及干部职工的录(聘)用调配、选拔、任免和奖惩等人事问题。 (4)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分析本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决定或提出对局属单位党员的处分意见;研究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6)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之间互相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研究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二、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能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研究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
10、定和行政措施。研究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事项。研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重要请示和报告。讨论决定工作中一些关系重大的事项,以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业务问题。研究决定本局的重大工作部署、人事变动、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安排、重大基建项目等。.参加对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局办公室主任参加,相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工作要求: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它局领导召集主持。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议确定,或由局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审定。局长办公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一天前书面或
11、电话通知各位与会人员。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由局办公室会前紧急通知。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归档,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予以抄告。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分工要求,坚决执行,抓紧办理,认真落实。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三、局务会议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全局性工作任务,宣布局内重大事项。讨论制定局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专项重大业务的计划、方案。其它需经局务会研究的重要问题。.参加对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以及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要求:局
12、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主持。局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和参加人员名单,由局办公室在会议召开一天前通知。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由局办公室会前紧急通知。根据工作需要,会前相关科室应准备书面资料,会后交局办公室有关人员汇总整理。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局务会议布置的任务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四、全局会议全局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1、主要内容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政策等;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通报本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其它需在全局会议上布置
13、的事项。.参加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工作要求:全局会议由局长主持。全局会议的内容和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局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五、科(室)务会议科(室)务会议一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科室负责人召集主持。科(室)务会议内容包括:传达贯彻局里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决定;研究、布置和交流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等。科(室)务会议应指定人员记录在局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记录本上,以备查阅。科(室)务会议精神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六、业务工作会议业务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适时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由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提出召开,报请主管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方可召开,并提前一天告知局办公室。业务工作
14、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室及烟、茶等后勤保障工作。会议记录应指定人员记录在局统一印制的记录本上,以备查阅。四、组织人事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规范干部选拔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民主集中制,为适应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提供坚实的组织人事保障。二、选取拔任用干部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副负责人。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民政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
15、有实绩。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支部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支部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一般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
16、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党支部会议或局长办公会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能够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4.任前公示。经党组织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经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位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四、干部选拔任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制度规定者,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五、工作制度文明办公制度
17、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开拓奋进,勇于改革,锐意创新,出众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在同行业中领先。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无违法乱纪和治安案件发生。4.自觉维护办公秩序,无事不在各办公室之间串门闲谈,不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嘻闹等。5.热情接待前来联系工作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基层的同志,真诚为来访、前来办事的群众服务,规范使用机关文明服务用语。文明用语您好;请进;请坐;请喝水;请问
18、,您找谁;请问,您有什么事;这是我应该做的;这事与政策不符,请谅解;请走好;再见;市民政局某某处(室),请讲(接电话)忌用语:没时间;太忙,慢慢等着吧;我不论,找别人去;真麻烦;回去看文件吧;你有完没完;怎么搞的;你问我,我问谁;不知道。群众有反映,干部职工工作态度较差,并经查实的,按失职追究制有关规定处理。公文处理制度(一)收文1、凡收到的日常性报刊、信件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发放,负责签收、启封,并编号登记。 2、所有收文由办公室填附公文处理单,送局领导阅示。 3、本局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需收文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处理,个人不得压滞或私藏文件。(二)传阅 1、文件资料待局领导批示后,
19、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批示及时送交相关科室处理。 2、所有由各科室承办的文件原件,经办人员在处理完毕后,应在“公文处理单”上填明处理结果,送交办公室存档。 3、科室借阅文件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借用注销手续。(三)发文 1、文件的发文由有关职能科室起草,主管领导核稿,局主要领导签发。 2、起草文稿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做到字迹清楚,格式规范。严禁用铅笔、圆珠笔拟稿、核稿、签发。 3、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4、文件的送印、校对、装订和分发由起草人(科室)负责。文件底稿及2份文件送办公室存档。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微机、复印机、U盘等秘密载体的管理,各科室微机由各科室负
20、责管理和使用。2、谨慎保管文件材料。阅办秘密文件时要注意场合,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回办公室存档;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尽快登记存放;因公需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归还。3、认真做好秘密文件的打印监督工作,认真处理具有保密性的草稿、废纸等资料。4、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当事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信访制度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员 局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信访接待员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每天轮流接访。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
21、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每周三以外的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接待信访人。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室设在局传达室,也可由局领导或各科室领到办公室接待。四、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来信处理办法凡寄到本局的群众来信(除具名收信人或科室外)由办公室收阅登记,视信中内容送局领导签阅再交有关科室阅处,各科室直接收到的群众来信,由各科室登记处理。 局领导或各科室直接收到的群众来信,如需转到其它科室或有关部门办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后交办公室编号登记,统一由办公室转办。
22、 上级部门要求报结或领导交办的和反映干部严重问题的群众来信,作为要件处理。经办公室登记的群众来信交有关科室处理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来信人或上报有关部门,并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登记,来信原件及答复件统一交办公室存档。2、来访处理办法对群众来访各科室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和反馈。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疑难信件,责成有关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以上的代表提出信访要求。各业务科室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程,把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
23、化解在乡街和社区、村委会,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按时参加区信访接待日和“一把手”大接访活动,认真处理有信访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让信访人满意而归。五、工作要求1、坚持首访接待责任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件制。2、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要认真填写信访接待记录。3、对已给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经过诉讼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告知。 4、办公室每月底必须将当月本单位群众来访、来信情况进行统计,及时上报局领导和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制度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为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民政系
24、统实施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真实、及时的对外对内公开。二、公开的内容 对外公开:社会团体申请登记、变更、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变更;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申请登记、变更、注销;建设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申请登记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登记;社会福利企业申请登记;城乡“三无对象”收养审批;地名命名更名;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殡葬管理处罚;非法民间组织处罚;社会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分配;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分配;优抚资金分配。对内公开: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内部人员录用、调动、奖惩;内部人员任免;机关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分配;伤残军
25、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提高等级申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老年优待证;行政复议;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编纂标准化地名出版物。三、公开事项的具体要求公开每一项内容必须具备以下格式: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收费标准、提交材料、办理条件、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分管领导、办理时限。四、公开的时间对外公开时间:永久性、经常性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一年更换一次;阶段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内公开时间:每季公开一次,阶段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五、公开的程序机关科室、基层院所每季将公开内容上报民政局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6、办公室,由办公室修改复核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查研究,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进行公开。六、公开的形式经过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及网络、会议公开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的公开,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服务社会。限 时 办 结 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来局机关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对即时办理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三、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申请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对行政许可的事项要按规定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要求
27、办理者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时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五、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居民在1个月之内办理申请审核手续。六、对符合条件的伤残评定和烈士审批材料要在15日内办结审查、上报,45日内向申请者做出答复。七、对情况属实的灾情,救灾科按灾情、需救济人口数和农业人口比例提出救灾(捐赠)款物分配意见,主管局长、局长10日内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商区财政局会签文件,下拨救灾(捐赠)款物。八、对情况属实的城乡医疗救助,低保科根据保障(救助)人数、困难程度、资金发放情况拿出各类资金分配方案,主管局长、局长10日内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
28、究,与区财政局会商,以财政局文件下拨各乡财政所、民政办。一 次 性 告 知 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来局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的,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的一种制度。 二、对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给予办理。 三、对要求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
29、了之。 四、对需要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外,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应书面告知,并存档备查。五、对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按首问负责制要求办理。首 问 责 任 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来民政局办事的群众或电话咨询、投诉、举报的群众,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由承办科室办理的制度。 二、群众来我单位办事,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三、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群众办理有关事项,不可不理不睬,推诿扯皮。四、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有关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
30、的要求,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五、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科室,并交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承办科室无人时,应将承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告知对方。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由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七、办理事项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部门。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告知其到相关科室办理。九、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必须按照承诺时
31、限热心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失 职 追 究 制为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维护工作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失职追究 失职追究是指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对其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的一种制度。二、责任追究的范围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在机关工作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管局领导,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党政机关和局长办公会的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延不办的;2、职责不清,超越职权行政乱作为或不履行法
32、定职责、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3、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擅自离岗或脱岗的;4、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会场内随意接打电话、聊天,造成秩序混乱的;5、品行不端,态度低劣,生、冷、横、硬,使用服务忌语,存在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6、利用手中权力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7、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纪律松弛,违反社会服务承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错批错办,出现违规违纪的;8、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拒不执行的;9、违反岗位行为规范,仪冠不整、工作时间睡觉或进行赌博的;10、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
33、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论的。 11、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12、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13、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14、违反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有关规定,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真实、全面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5、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16、违规违纪被检举查证属实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打击报复检举人、揭发人的17、不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态度生硬,不接受批评、处理处罚决定的;18、不在上列列举范
34、围,但确属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1、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2、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制办法(试行)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国家公务员妨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服 务 承 诺 制为规范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二、提高机关效
35、能,建设廉洁、清正、务实、高效机关,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三、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图,让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自觉接受媒体、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四、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对社会服务的各项承诺。五、完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开设举报电话5187191,由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的问题,
36、涉及业务科室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否 定 报 备 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定服务对象的请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不予办理的,实行登记备案的制度。 二、承办人员对报办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不得随意给予否定。主管领导接收否定请示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经核定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科室、院、所领导进行
37、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一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由所在科室备案,与申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及时告知申办人。下花园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否定报备登记表单位: 年 月 日项目内容否定事项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否定理由申请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科室、院所领导签字:年 月 日分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重大工作和重要活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级对口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组、调查组在我区检查和调研工作,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活动。各科室、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情
38、况。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业务会议、重大活动和改革举措等。兄弟局(办)、兄弟区民政部门与我局的重要工作联系。2.重大突发事件。本区发生的重大灾情。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事件。3人以上集体信访事件。3.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家庭婚丧大事;买卖、装修房屋;干部家庭成员出国;受聘于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企业主管人员;干部家庭成员受到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本人因私出国及在国外活动的情况;本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它事项。二、报告程序 1.凡发生上述重要情况,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特别紧急情况能够直接向局领导汇报。2.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记录整理,并报局领导,按局领
39、导的指示及时作出处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重大事项实行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集思广益、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使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超前性,促进民政事业篷勃发展。二、重大事项的内容重大工程招投标,领导分工,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大宗物品购销,货币资金核算、固定资产核算、资金拨付核算等重要事项。三、程序由科室、基层院所、群众代表将重大事项议案提交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呈局长审阅。局长会同相关事务的主管领导研究,提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决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四、机构设置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瑞副组长: 刘宣
40、生 尚 武成 员: 康晓红 马精明 王 慧 李维清 宋志霞乐佳鹏 朱月华 闫利军 张永慧绩效考评制度一、以“提速、提质、促发展、为人民”为主要内容,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提高机关效能为目标,特制定绩效考评制度。二、考评事项:1、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2、机关规章制度、行政执法规章制度。3、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4、机关科室,基层站、所、各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工作效能、工作实绩。三、绩效考评办法1、绩效考评实行积分制,总分设置为100分。绩效考评内容由德、能、勤、绩、廉五部分组成。“德”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10分;“能”个人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业
41、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20分;“勤”遵章守纪和出勤30分;“绩”工作任务30分;“廉”廉洁自律10分。2、定量考评:各基层站所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局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定性考评:党建、精神文明、民主评议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及机关管理等工作实行定性考评,局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局机关和基层站所进行考评,局机关、基层站所队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3、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每季考评一次,年度进行总评。4、年度考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不合格或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晋级、升职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绩效考核办法第
42、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在局机关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第二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学习、长本事、正风气、树形象、讲规矩、严管理、勤政务、出效率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为重点和目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的考核评价标准,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率,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为先导、培训和实践相促进、群众评议和职能督查相结合,奖勤罚懒,全面提
43、升机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以国家公务员九项能力标准为依据,全面强化能力建设,达到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办事效率、建章立制、按章办事、行为规范、程序简化、清正廉洁、令行禁止的目的。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绩效考核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绩为主原则;(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第七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绩效考核以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基础,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核以下情况。(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完成相关工作情况;(二)本职岗位目标任务、重
44、点难点工作完成情况;(三)自身勤政廉政情况;(四)服务对象投诉、民主测评情况。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应根据职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当年全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地细化考评内容,分类分层次的量化考评办法。第八条 考核方法与程序(一)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人员和职工代表等组成,一般37人,开展考核工作。 (二)制定局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年终考评。由局考评领导小组提出绩效考评等次意见,交局长办公室审定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天。公示结束后履
45、行报批手续。 (五)确定考核对象等次,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第九条 考核等次的确定 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总分100分,由五部分组成。 (一)个人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情况占10分;(二)遵章守纪出勤情况占10分;(三)廉洁自律情况占10分;(四)岗位目标任务、重点难点工作完成情况占50分; (五)个人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占20分; (六)领导评估情况占2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8970分)、一般(69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股级和股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数按照区人事局考核制度执行,确定优秀等次名额。 第十条 建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年度考核60分为合格,能够调项、晋职、晋级。(二)年度考核90分以上者能够评先、评优,享受各种奖励。(三)绩效考核被定为“一般”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比表彰的推荐人选。(四)绩效考核当年被定为“差”等次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实行离岗培训。 (五)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