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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木选厂尾矿库监理细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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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广西公司 新木选厂尾矿库综合治理 监理实施细则 ( 尾矿坝及过库内排洪系统工程) 编制: 审核: 监理有限公司 8月 技术文件编制、 审批表 项目名称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区县原栗木有色公司新木选厂尾矿库闭库综合治理 建设单位 恭城栗桂钽铌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文件名称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尾矿坝及排水系统) 文件编制人员 序号 姓 名 专 业 职 务 签 名 日 期 备 注 1 工民建 专 监 2 工民建 监理员 3 4 审批意见: 审批人: 职务: 日 期: 监 理 细 则 ( 尾矿坝及库内排洪系统) 1.1 施工测量监理 1.1.1 施工测量监理任务 ⑴督促施工单位测量员将建筑平面上所设计的建( 构) 筑物的位置, 按照设计要求测设到施工现场, 并正确的定位到地面。 ⑵审查施工单位的放线测量方案, 提出预防性要求。 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 1.1.2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内容 ⑴ 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检校 测量所用的仪器和钢尺, 必须根据国家的《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 在使用前7-10天送当地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定合格的证明。 ⑵ 全站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和检校 根据《全站仪检定规程》和《水准仪检定规程》的规定, 全站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 前者为1-3年, 后者为1-2年。在该检定周期内, 每2-3个月还需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检校, 以保证观测的精度。 ⑶ 钢尺的检定 根据《钢卷尺检定规程》( JJG4-89) 钢尺的检定周期为1年。本工程应使用一级钢尺。 ⑷ 原始点交桩复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共同在现场, 对作为定位依据的原始点位置进行交验, 以防发生差错。施工单位对所交的控制点进行校测, 校测无误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⑸ 场地控制网和控制点的测设 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场地情况、 设计和施工要求, 按照便于控制、 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 审核施工单位控制网点测设方案。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测设场地平面控制网。施工单位测设完毕并自检合格后, 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线申报表, 同时提交整体网形的闭合校核和局部校核资料。监理工程师在分析施工单位提交的测设资料的同时还应实地校测验线, 验线合格后, 方允许其正式使用该场地控制网。 ⑹ 轴线控制桩和引桩的测设 引桩是向上层投测的依据, 施工中必须进行轴线控制桩和引桩的测设。为保证引桩的精度, 一般都应先测设引桩, 再根据引桩测设轴线桩。 ⑺ 检查基础测量中垫层中心线的投测和基础皮数杆( 线杆) 的设置, 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不符合要求再要求施工单位重测。 ⑻ 沉降观测点设置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构造物的沉降观测点, 在施工过程中观测次数和时间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观测点安设稳固后, 储罐、 塔器及框架、 反应器等设备制安完毕后, 进行第一次观测, 盛水试漏过程中每升高一定水位, 都得观测记录一次, 整个施工期间观测次数不得少于5次。根据观测资料填好沉降观测成果表, 绘制观测点平面位置图, 签字盖章妥为保存。 1.2 基础工程质量监理 1.3.1 模板工程质量监理 1.3.1.1 总则 监理人员对模板分项工程的监理, 应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模板开始, 根据主体工程结构体系、 荷载大小、 合同工期及模板周转等情况综合考虑施工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 提出监理意见。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 ⑴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⑵ 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 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⑶ 构造简单、 装拆方便, 并利于钢筋的绑扎、 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要求。 ⑷ 模板接缝要严密, 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 接缝不应漏浆。 ⑸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3.1.2 质量控制标准 ⑴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能力, 或加设支架;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 并铺设垫板。 ⑵ 模板接缝不应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 木模板应浇水湿润, 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⑶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⑷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⑸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 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⑹ 用作模板的地坪、 胎模等应平整光洁, 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 裂缝、 起砂或起鼓。 ⑺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混凝土梁、 板, 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⑻ 固定在模板上预埋件、 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且应安装牢固, 其允许偏差: 预埋钢板、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插筋中心线位置5mm、 外露长度+10mm, 0;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外露长度+10mm, 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mm、 尺寸+10mm, 0。 ⑼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5mm; 底板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 墙、 梁+4, -5mm; 层高垂直度6mm( 不大于5m时)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 表面平整度5mm。 ⑽ 预制构件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1.3.1.3 模板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⑴ 模板工程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报请现场监理人员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模板位置、 标高尺寸及模板的拼缝进行检查验收, 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⑵ 在涂刷脱模剂前应清除模板表面垃圾, 脱模剂要涂刷均匀, 防止漏刷。严禁用废机油代替脱模剂。 ⑶ 严格控制脱模时间, 拆除模板时间应按混凝土特点和所达到的强度确定。承重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到损坏方可拆除; 承重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下列要求时始能拆除: 跨度≤2m的板不小于50%, 跨度≤8m的板及梁、 拱、 壳不小于75%, 跨度大于8m时达到100%。悬臂构件≥100%。 ⑷ 各种现浇构件的模板拆除必须在监理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拆除后的混凝土构件必须经过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确认。 1.3.2钢筋工程质量监理 1.3.2.1监理工作内容 ⑴ 监督检查用于工程的钢筋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⑵ 熟悉结构施工图纸 搞清钢筋的品种、 规格、 绑扎要求以及结构中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 ⑶ 熟悉设计变更内容 掌握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内容, 并及时在相应的结构图上标明, 避免因遗忘造成失误。 ⑷ 钢筋进场检查 所有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报告, 钢筋表面或每捆( 盘) 钢筋均应有标志。钢筋性能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进场钢筋应按批号及规格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表面、 外观检查, 并按规范取样作物理力学试验。 ⑸ 钢筋堆放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钢材运进堆场, 堆放整齐, 挂上标签, 并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锈蚀和油污。 ⑹ 钢筋下料检查 钢筋下料、 加工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 并就钢筋下料、 加工对钢筋工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深入钢筋加工现场, 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⑺ 钢筋的焊接检查 监理人员应先检查焊工的岗位证书, 在正式焊接前, 必须监督焊工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进行试焊, 检查合格后, 方可批准上岗。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规范要求, 并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JGJ27-86) 的有关规定, 抽取焊接接头试样进行检验。 ⑻ 钢筋绑扎检查 钢筋的绑扎过程中, 监理人员应到场巡视, 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令其纠正。钢筋绑扎完毕,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钢筋工程隐蔽验收单。 ⑼ 验收 监理人员在进行钢筋验收时, 应对照结构施工图, 检查所绑扎钢筋的规格、 数量、 间距、 搭接长度、 接头设置等项内容。同时还要着重检查以下构造措施: a)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荷载作用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 b)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或拉钩。 c)控制保护层的垫块强度、 厚度、 位置, 保证其符合要求。 d)预埋件、 预留洞的位置要正确, 固定要可靠, 孔洞周边钢筋加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1.3.2.2监理措施 ⑴ 对进场钢筋查验生产许可证、 准用证及产品合格证,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严禁使用不合格钢筋。 ⑵ 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 数量、 位置及锚固长度、 接头位置进行校正, 严格做好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⑶ 混凝土浇筑前, 应仔细检查垫块、 钢筋限位脚撑设置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⑷ 钢筋需要接长时, 其连接方式应优先采用焊接。应根据不同的钢筋品种和不同的使用范围选择不同的焊接方法。 1.3.2.3钢筋质量标准和要求 ㈠一般规定 ⑴ 当钢筋的品种、 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 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⑵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 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a)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 规格、 数量、 位置等; b)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位置、 数量、 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c)箍筋、 横向钢筋的品种、 规格、 数量、 间距等; d)预埋件的规格、 数量、 位置等。 ㈡原材料 ⑴ 钢筋进场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有关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⑵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 本工程设计为六级抗震) 的框剪结构, 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当发现钢筋脆断、 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 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份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检查方法: 检查化学成份等专项检验报告。 ⑷ 钢筋应平直、 无损伤, 表面不得有裂纹、 油污、 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㈢钢筋加工 ⑴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a)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0弯钩, 其弯弧内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 倍, 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b)当设计要求钢筋未端需作1350弯钩时, HRB335级、 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作不大于900的弯折时, 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⑵ 除焊接封闭环式钢筋外, 箍筋的未端应作弯钩, 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一项关于钢筋弯钩的规定外, 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b)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900;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应为1350; c)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 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⑶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 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 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级、 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 钢尺检查。 ⑷ 钢筋加工的形状、 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mm;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mm; 箍筋内净尺寸±5mm。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㈣钢筋连接 ⑴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⑵ 在施工现场,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 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⑶ 钢筋的接头应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接头未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钢尺检查。 ⑷ 在施工现场,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 观察。 ⑸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 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且不小于500mm, 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该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b)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 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当无法避开时, 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 不应大于50%; c)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 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 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 对梁、 柱和独立基础, 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 且不少于3件; 对墙和板, 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间; 结大间结构, 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 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 观察, 钢尺检查。 ⑹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小于钢筋直径, 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 同一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梁、 板及墙类构件, 不宜大于25%; b)对柱类构件, 不宜大于50%; c)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 对梁类构件, 不应大于50%; 对其它构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根据钢筋强度、 外形、 直径及混凝土强度等指标经计算确定, 并根据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同前一条的规定。 ⑺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 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 且不应大于100mm;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 且不应大于200mm;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25mm时, 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 同前一条规定;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㈤钢筋安装 ⑴钢筋安装时, 受力钢筋的品种、 级别、 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钢尺检查。 ⑵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1 项 目 允许偏差 ( 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 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 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 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 中间各一点, 取最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 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 梁 ±5 钢尺检查 板、 墙、 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 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 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 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 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 应沿给、 横两个方向量测, 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 表中梁类、 板类构件上部给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全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 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 倍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 同前一条规定。 1.3.3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 1.3.3.1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措施 ⑴ 审核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 审查施工方案中有关混凝土工程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审查中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生产、 运输、 浇筑顺序以及施工缝和设置。严寒或高温时的混凝土施工以及大致积混凝土的浇筑, 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 采取相应措施。 本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 应选择运距不太远、 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混凝土站, 并根据施工要求, 提出在卸车地点的混凝土质量指标。 ⑵ 检查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准备情况 考察砼搅拌站, 资质和装备是否符合要求; 混凝土的水平运输工具和垂直运输工具应满足浇筑数量的要求, 运行应可靠; 振捣棒( 器) 性能可靠, 数量满足施工要求。 试件模具规格、 数量满足要求。 ⑶ 审查混凝土配合比 根据结构设计对混凝土强度、 耐久性、 抗渗性的要求, 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 对搅拌站提出施工部位混凝土标号要求。 ⑷ 混凝土浇筑过程控制 检查准备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对钢筋、 模板、 水电暖工程以及混凝土浇筑准备等工作验收认可后, 签署混凝土浇筑令, 同意开盘浇筑; 检查混凝土的拌制 监理人员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抽检, 抽检内容包括: 原材料的称量及加水量的控制是否准确; 加料顺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坍落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规范要求的批量督促施工单位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检查混凝土的运输 在使用商品混凝土时,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受时间和温度影响, 和易性会降低, 因此, 在浇捣地点要测量坍落度。在和易性降低后, 要注意混凝土的振捣, 避免出现蜂窝、 空洞等振捣不密实现象。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 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检查混凝土的浇筑、 接槎和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应事先周密考虑。对于大致积、 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 分层、 分段要合理, 层、 段间要计划好, 后一层、 段的浇筑应在前一层、 段的混凝土初凝前进行, 振捣要插入到下一层。 浇筑竖向结构, 要根据结构形式采用串筒、 开门子洞等措施, 以保证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离析, 并保证各部分浇筑密实。 浇筑钢筋及预埋件多的部位, 应避免碰动钢筋及预埋件。 e)检查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 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 要符合规范要求, 并得到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 监理工程师应判断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否达到1.2N/mm2以上, 并检查施工缝处凿毛、 清理、 接浆情况。 ⑸ 检查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派专人进行洒水养护。同时还要防止混凝土在硬化过程中受到冲击、 振动及过早加载, 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前, 不允许在上面进行作业。 ⑹混凝土缺陷修补 混凝土拆模后, 应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当发现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 麻面、 露筋甚至孔洞时, 施工单位不得自行修整, 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 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 区别对待。进行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处理时, 必须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1.3.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㈠一般规定 ⑴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⑵ 结构构件拆模、 吊装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 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⑶ 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按有关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 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㈡原材料 ⑴ 检查搅拌站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同时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站复验报告。即: 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 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的进站复验报告。 ⑵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 当使用外加剂时(如膨胀剂), 其用量按设计文件规定, 但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站复验报告(搅拌站必须提供)。 ⑶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 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㈢混凝土施工 ⑴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 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⑵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 其混凝土强度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⑶ 混凝土运输、 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 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 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和要求进行处理。 ⑷ 按设计要求并考虑到泵送混凝土这一事实, 储罐基础环墙不留施工缝。 ⑸ 膨胀加固带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膨胀加固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⑹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浇水养护的时间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 不得少于14d; a)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混凝土养护用水应拌制用水相同;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 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 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 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1.3.3.3现浇结构质量控制标准 ㈠一般规定 ⑴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 应由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表8.1.1的规定确定。 ⑵ 现浇结构拆模后, 应由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 作出记录, 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㈡外观质量 ⑴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 应重新检查验收。 ⑵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 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并重新检查验收。 ㈢尺寸偏差 ⑴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 应重新检查验收。 ⑵ 现浇结构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2规定。混凝土设备基础允许偏差见表1-3。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2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轴线 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 柱、 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全高( H) H/1000且≤30 经纬仪、 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 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 -5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 施中心 线位置 预埋件 1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表1-3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水准仪或拉线、 钢尺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 钢尺检查 凹穴尺寸 +20,0 钢尺检查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水平尺、 塞尺检查 全长 10 水准仪或拉线、 钢尺检查 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全高 10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部) +20,0 水准仪或拉线、 钢尺检查 中心距 ±2 钢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10 钢尺检查 深度 +20,0 钢尺检查 孔垂直度 10 吊线、 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标高 +20,0 水准仪或拉线、 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5 钢尺、 塞尺检查 带螺栓孔锚板平整度 2 钢尺、 塞尺检查 1.3.3.4预制构件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⑴ 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 其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⑵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处钢筋或埋件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时, 接头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⑶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 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 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10N/mm2或具有足够的支承时方可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 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 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⑷ 预制构件码放和运输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⑸ 预制构件吊装前, 应按设计要求在构件和相应的支承结构上标志中心线、 标高等控制尺寸, 按标准图或设计文件校核预埋件及连接钢筋等, 并作出标志。 ⑹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吊装。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45°, 否则应采用吊架或经验算确定。 ⑺ 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 应采取保证构件稳定的临时固定措施, 并应根据水准点和轴线校正位置。 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浇筑, 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对不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或砂浆浇筑,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或M15; 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 宜采取微膨胀措施和快硬措施, 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 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1.3.4砌体工程质量监理 1.3.4.1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⑴ 砌筑基础前, 应校核放线尺寸, 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⑵ 砌筑时砖砌体必须提前1-2d浇水湿润, 天气干燥炎热时, 小型混凝土砌块也应提前浇水湿润。砂浆饱满度应大于80%, 特别是头缝必须饱满, 并及时进行竖缝的刮缝和塞缝, 以减少和消除外墙的的渗漏。 ⑶ 严格控制砂浆配合比, 不准使用过细砂, 严禁使用落地灰、 桶底灰和隔日砂浆。 ⑷ 按要求设置拉接筋, 并做好隐蔽验收。 ⑸ 检查楼层标高、 轴线偏差及垂直度和沉降量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⑹ 在墙上设置临时施工洞口, 其侧边离交接处墙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 ⑺ 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严禁留直槎: 内外墙交接处必须按施工规范留置踏步槎; 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必预留拉接筋, 砖混结构的构造柱、 施工洞等处应按规范要求留设阳槎并设置拉接筋; 必须留槎时, 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步架, 并严禁砌筑片墙。 ⑻ 拉接筋应严格按规范设置, 沿墙高500mm预留Φ6钢筋, 每120mm墙厚度设置一根, 其埋入长度应从墙的留槎处计算, 每边均小于1000mm ,未端必须弯钩。 ⑼ 构造柱支模前要彻底清除落地杰及钢筋上的附着灰, 支模时每层柱根部必须留清扫口, 在浇筑混凝土前进行清理和冲洗, 以确保构造柱不出现断层。 ⑽ 搁置预制梁、 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 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有采用1: 2.5的水泥砂浆。 1.3.4.2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㈠砌筑砂浆 ⑴ 水泥的使用同混凝土用水泥要求。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 含泥量应满足如下要求: 水泥砂浆和M5以上水泥混合砂浆不超过5%; 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⑵ 施工中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 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⑶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 自投料完算起, 搅拌时间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⑷ 砂浆应随拌随用,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 施工期间温度超过30℃时, 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⑸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 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 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㈡砖砌体 ⑴ 采用铺浆法砌筑时, 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 长度不得超过500mm。 ⑵ 240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 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 应整砖丁砌。 ⑶ 在过梁的顶面不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mm, 拱底应有1%的起拱。 ⑷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一生产厂家的烧结砖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 抽取1组进行复验。 ⑸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表1-4 项次 项目 允偏( 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 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 不应少于4处, 每层每20m查一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 但不应少于3间, 每间不应少于2处, 柱不少于5根。 2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经纬仪、 吊线和尺检查, 或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⑹ 砖砌体组砌应上、 下错缝, 内外搭砌, 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检查时,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 每处3~5m, 且不应少于3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 且不应少于3间。要求清水墙、 窗间墙无通缝; 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 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⑺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 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抽查时, 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 每20m抽查1处。 ⑻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的规定。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表 表1-5 项次 项 目 允 偏( mm) 检 验 方 法 抽 检 数 量 1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2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 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 但不应少于3间, 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 柱 8 3 门窗洞口高、 宽( 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 且不应少于5处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验批的10%, 且不应少于5处 5 水平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 但不应少于3间, 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 10 6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吊线和尺检查,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㈢混凝土砌块 ⑴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⑵ 砌筑时, 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 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⑶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⑷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⑸ 小砌块墙应错缝搭砌,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在灰缝中设置拉接钢筋或钢筋网片, 但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⑹ 小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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