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银泰中心基坑工程监理规划
一、 编制说明
由于目前本工程仅进行基坑部分的施工,且工程量大、工期长,
考虑到此特点,本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同期编写。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位置
北京银泰中心基坑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南侧,大北窑桥的西南角,东临东三环路。
2. 工程相关单位
2.1 业主单位: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凯悦国际酒店集团
2.2 项目管理单位:宝维士联盛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2.3 设计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约翰 伯特曼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
2.4 勘察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2.5 投资控制单位:威宁谢中国有限公司
2.6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7 建设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资总额及计划工期
3.1 本工程的土方及支护工程预计投资总额2600万元。
3.2 本工程计划工期由2003年6月27日至2004年1月15日
共计203天。
4.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
4.1 工程地质概况
根据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北京银泰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02技208-3),拟建场区地面以下112.0m深度范围内的地层划分为人工堆积层及第四纪沉积层两大类,并按地层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进一步划分为17个大层,揭露深度范围内土层从上至下分别描述如下:
成因
类别
地层序号
岩性
各大层
层顶标高
颜色
湿度
稠度
压缩性
人
工
堆
积
层
①
粘质粉土、粉质粘土填土
37.27~39.21
黄褐
湿
可塑~硬塑
/
①1
碎石填土
杂
稍湿
/
/
①2
房渣土
杂
湿
/
/
第
四
纪
沉
积
层
②
砂质粉土
34.77~37.31
褐黄
湿~稍湿
硬塑
中低~低压缩性
②1
粉质粘土、粘质粉土
褐黄
湿
硬塑~可塑
中~中低压缩性
②2
粘土、重粉质粘土
褐黄
湿~饱和
可塑
中~中高压缩性
②3
粉砂
褐黄
湿
/
中低~低压缩性
③
粉质粘土、粘质粉土
31.50~33.18
褐黄(暗)
~灰黄
湿~饱和
可塑
中~中低压缩性
③1
砂质粉土、粘质粉土
灰黄~褐黄
湿~饱和
硬塑
低压缩性
③2
粉砂、细砂
褐黄(暗)
湿~饱和
/
低压缩性
④
圆砾、卵石
25.46~26.97
杂
饱和~湿
/
低压缩性
④1
中砂、细砂
褐黄
饱和~湿
/
低压缩性
④2
砂质粉土
褐黄
湿~饱和
/
低压缩性
⑤
粘质粉土、粉质粘土
19.86~20.71
褐黄
湿~饱和
可塑~硬塑
中低~低压缩性
⑤1
重粉质粘土、粘土
褐黄
湿~饱和
可塑~硬塑
中低~低压缩性
⑤2
砂质粉土、粘质粉土
褐黄
饱和~湿
硬塑
低压缩性
⑥
卵石、圆砾
12.90~14.77
杂
饱和
/
低压缩性
⑥1
中砂、细砂
褐黄
饱和
/
低压缩性
⑦
粘土、重粉质粘土
2.31~5.02
褐黄
湿~饱和
可塑
低压缩性
⑦1
粘质粉土、粉质粘土
褐黄
湿~饱和
可塑
低压缩性
⑦2
砂质粉土
褐黄
饱和~湿
硬塑
低压缩性
⑧
卵石
-1.10~1.30
杂
饱和
/
低压缩性
⑧1
细砂、中砂
褐黄
饱和
/
低压缩性
4.2 水文地质概况
4.2.1 根据水文勘查报告,场地内-40m范围内分布有四层地下水,基础底板位于层间潜水底板以下,第一层承压水顶板以上。各层地下水类型及实测水位见下表:
地下水情况一览表
地下水
水层
序号
地下水
类型
地下水静止水位(承压水的测压水头)
量测时间:2003年2月中旬~3月中旬
埋深(m)
标高(m)
1
台地潜水
7.20~9.30
29.77~30.58
2
层间潜水
14.90~16.50
22.11~23.18
3
承压水
15.40~17.05
21.33~22.77
4
承压水
18.00~18.70
19.12~19.87
4.2.2 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
台地潜水处在④大层以上的粉土、砂土层中,属渗入--径流型, 主要接受大气降入渗补给,并以蒸发、地下径流等方式排泄。水位一般在6月~9月份地下水位较高,其它月份相对较低,年变幅一般在2m~3m。
层间潜水处在圆砾、卵石④层中,属渗入--径流型,主要接受地下径流补给,并以地下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水位年变化幅度一般小于1m。
第一层承压水处在砂、卵砾石⑥层中,属渗入--径流型, 水位季节变化一般在11月份~来年3月份水位较高,其它月份水位较低,年自然变化幅度一般为3m~5m。
第二层承压水处在砂、卵砾石⑧层中,属渗入--径流型, 水位季节变化一般在11月份~来年3月份水位较高,其它月份水位较低,年自然变化幅度一般为3m~5m。
5. 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5.1 北京银泰中心工程由3幢超高层塔楼及其周边的裙房,纯地下车库组成,总占地范围约254m×129m=32716m2,总建筑面积达350000m2,为一特大型综合性项目。
本工程北侧主塔楼地上63层,总高度250m,为一超高层酒店、公寓楼;主塔楼东南、西南两侧分立两幢地上42层,总高度186m的办公塔楼;3幢塔式高层建筑及其周边4-5层的裙房联络成气势宏大的建筑组群。在塔楼、裙房的外围为地下4层的纯地下建筑,内设停车库、商业及附属设施。本工程上述各建筑部分均置于同一筏形基础上,筏形基础埋深于约-22.80m,3个塔楼基础为筏形基础+钻孔灌注桩基+桩底、桩侧后压浆工艺。
5.2 本工程的基坑面积约25000m2,裙房基础埋深-20.65m,塔楼基础埋深-22.95m,塔楼内电梯井基础埋深-24.1m,-25.6m,-26.45m。基坑工程主要包括:
5.2.1 土钉墙工程:支护面积为6687m2,土钉数约2343根;
5.2.2 护坡桩工程:支护总长度约604m,护坡桩数约407根(直径800mm,长度15.6m、16.6m、19.5m),桩连梁604m(截面500mm×900mm);
5.2.3 锚杆工程:第一道375根(长度15m、16m、17m、18m,直径0.15m),第二道锚杆404根(长度15m、17m、18m、23m,直径0.15m);
5.2.4 降水工程:坑外潜水降水井39眼(井径600mm、井深24.00m、井间7.5或9.0m),坑外承压水控制井38眼(井径600mm、井深35.00m、井间7.5或9.0m);
5.2.5 土方工程:计算平面尺寸为219.4m×100.4m,挖方量约48万m3。
三、 监理依据
1. 业主提供文件
1.1 《北京银泰中心基坑开挖平面图》(北京电子工程设计所)
1.2 《北京银泰中心岩土工程阶段勘察报告》(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2002技208-3)
1.3 《北京银泰中心设防水位咨询报告》(2002水014)
1.4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002水036)
2. 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2.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
2.4 《建筑工监理规范》(GB/T50319-2000)
2.5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2.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规范》(GB50300-2001)
2.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2.9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
2.10 《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2.1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
2.13 《供水管井施工验收规范》
3. 主要应用法规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6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7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8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实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建发[1997]144号)
3.9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京建发[1998]50号)
四、 监理服务内容及组织机构
1. 监理单位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监测全过程的跟踪监理。
2. 针对本工程的重要性,我司将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监理班子,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监理本项工程,在监理部进场后即组织大家对设计和试验要求及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学习,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编好监理实施细则,并切实落实监理规划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此工程按设计图纸及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我公司在本工程中拟选的检测注册单位为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五检测所。项目监理部将在响应业主方建设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严格按“三控、两管、一协调”开展监理规定的工作,使设计放心,业主方满意。
2.1 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总监代表
进度
经理
资料信息管理员
投资 控制工程 师
安
全
经
理
质量
经理
合约经理
进度
控制工程
师
合同管理工程师
质量
控制工程 师
2.2 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基坑工程)
序号
姓名
年龄
执业资质
拟任职务
1
胡海林
35
一 级 总 监
高 级 工 程 师
项目经理
投资控制工程师
2
赵慧勇
40
一 级 总 监
高 级 工 程 师
总监理工程师
3
萧辉祥
62
监 理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技术负责人
总监代表
4
潘庆瑞
61
注册监理工程师
质量控制工程师
5
宋立新
31
监理工程师
质量经理
质量控制工程师
6
许智慧
31
监理工程师
进度经理
测量控制工程师
7
刘 锋
29
监理工程师
安全经理
8
侯育忠
24
监理员
进度控制工程师
9
刘 亮
22
监理员
质量控制工程师
10
郑金玲
23
监理员
质量控制工程师
11
王 超
20
档案管理
资料信息管理
3. 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 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3.1.1 前期工作:
1)了解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编写进场调查报告;
2)负责审查红线内施工道路、场地临设工程的平面规划;
3)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委托,完善施工承包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
4)配合协调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5)配合项目管理负责人选择材料供应商和指定分包施工单位,做好招标工作。
3.1.2 施工阶段的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审查测试方案和施工方案,并检查落实;
3)督促基坑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并协调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4)检查工程现场的安全、进度、质量,核实实际施工记录,监控工程的投资;
5)组织验线及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
6)驻工地代表,负责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工作;
7)对于涉及到经济的工程洽商,先取得业主项目管理代表的同意,再签字。
3.1.3 后期工作:
1)参加监理项目的完工验收;
2)负责完工项目竣工资料的审核和接收、归档工作。
3.2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2.1 工程前期:
1)负责批准设计任务要求中基坑工程的设计标准,依据业主授权范围认真履行监理的职责;审批基坑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评审时提出评审意见;
2)配合业主及项目管理公司对基坑工程要求,做好与设计、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3)按工程开工要求,做好开工前的资质、资格、就位合格手续的审查工作;
4)制定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3.2.2 施工阶段:
1)对基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相关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协调工作,组 织编制监理月报;
3)施工管理的监督工作,即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预控,施工工期预控,工程投资预控,避免工程技术管理失控,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对于涉及到经济的工程洽商,要先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再签字;
3.2.3 竣工验收:
1)组织工程的测试和验收工作;
2)参与管理公司组织的对基坑工程测试效果的验收评定工作;
3)按北京市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有关归档要求,做好专业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督促投资控制人员完成专业工程的结算工作;
5)督促投资控制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办理支付工程款手续。
3.2.4 汇报制度:
1)定期向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的主管领导汇报和请示工作;
2)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同事们对现场监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3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3.1 工程前期:
1)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基坑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依据业主授权范围认真履行监理的职责;
2)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包括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依据等;
3)对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检,重点检查工程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4)严格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对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复试;
3.3.2 施工阶段:
1)对基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资料信息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相关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协调工作 ;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严格控制工程的隐检、预检及验收工作;
4)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3.3.3 竣工验收:
1)组织工程的测试和验收工作;
2)参与管理公司组织的对基坑工程测试效果的验收评定工作;
3)按北京市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有关归档要求,做好专业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3.4 汇报制度:
1)定期向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的主管领导汇报和请示工作;
2)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同事们对现场监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4 质量控制经理岗位职责:
3.4.1 前期工作: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包括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依据等;
2)对施工场地现场的障碍物清除情况及定位轴线和高程标桩的测设进行验收;
3)对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检,重点检查工程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4)严格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对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实验;
5)对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法文件,提交针对当前质量隐患或问题制定的技术措施。
3.4.2 施工阶段:
1)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2)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的检查由施工单位自检、专业检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验收;
3)行使质量监督权,对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擅自将工程转包的、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尚未改正即进行施工的,要提出暂停施工建议;
4)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检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5)现场监理组每月向管理公司及业主报告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不定期地提出报告。
3.4.3 竣工验收:
1)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2)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3.5 进度控制经理岗位职责
3.5.1 前期工作: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空间,能保证“全天候”施工的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5.2 施工阶段:
1)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要点是: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2)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需和质检验收协调进行;
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4)组织现场协调会,主要协调总包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总图管理上的问题及现场重大事宜;
5)定期向管理公司、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组每月报告一次。
3.5.3 竣工验收: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其中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其他配套措施;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3.6 投资控制经理岗位职责:
3.6.1 前期工作: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位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的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5)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3.6.2 施工阶段: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他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此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协调等的签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才有效;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计量进行验方,不要造成未经监理验方认可就承认其完成数量的被动局面;
6)按合同规定,及时审核支付进度款申请报表,不要造成违约被处以罚款的条件;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定期向管理公司、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10)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3.6.3 竣工验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4.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
4.1 工程变更的管理
4.1.1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和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⑥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4.1.2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到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到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4.1.3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4.1.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2 索赔的管理
索赔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地方也很多,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合同约定时限办理。
监理工程师有权处理索赔问题。为了使索赔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要遵守以下原则:
4.2.1 公正的原则;
4.2.2 及时履行职责的原则;
4.2.3 协商一致原则;
4.2.4 诚实信用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是索赔争议的调解人,又是协商不成而进行仲裁或诉讼的见证人。
4.3 合同争议的调解
4.3.1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4.3.2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4.3.3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对于延期工程、工程延误、工程提前以及返工等违约行为,合同中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有责任方承担。监理工程师在工期延误、费用确认方面的主要责任是分清责任,确定费用的承担,以及费用的审核确认。
4.4.1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4.4.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审核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4.4.3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4.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期延误时,应以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期延误的时间:
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 工程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4.4.5 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建立规范》(GB50319-2000)中的规定处理。
4.4.6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收的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4.5 合同的解除管理
4.5.1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4.5.2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 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有的款项;
2) 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 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 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 合理的利润补偿;
6) 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4.5.3 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付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 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4.5.4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4.6 合同的结束
施工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都限定了生效和终止的日期或条件。根据示范文本,建设工程项目已经进行竣工验收,双方签订了工程保修合同,施工单位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并向建设单位交付保修抵押金,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文件作为工程资料存档。
五、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 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1 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部特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1.2 项目监理部将督促检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3 项目监理部对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将做到及时整理、分类有序;
1.4 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将在各个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1.5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并办理移交手续,监理资料在归档之前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
1.6 工程资料按《建设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0)及帕克[2001]总字第01号通知内容之行,规程分为三大类:A类基建文件、B类监理资料、C类施工资料。
2. 监理会议制度
2.1 项目监理部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并安排下一步工作,制定工作目标;
2.2 召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定会;
2.3 召开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定会;
2.4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5 不定期召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会;
2.6 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要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
2.7 我项目部定于每周二召开一次监理例会;
2.8 各类监理工作会议均应做好记录,做出决议,签发会议纪要。
3.监理月报制度
3.1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3.2 监理月报编制的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下月的5日前发出;
3.3 监理月报将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3.4 监理月报采用A4规格纸,封面、封底是用红色压纹纸;
3.5 监理月报基本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构配件与设备、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气象对施工影响的情况、项目监理部机构与工作统计、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六、 重点控制内容
1. 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要切实做到人、机、料、法、环全面的落实,对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审查,建立岗位负责制,责任到人。严格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检测方法和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依据业主下达的基坑工程任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与检测规范进行全面审核。
2. 对承包单位进场机械设备、检测仪器,严格检查其合格证明书和鉴定证明,不符合者,严禁使用并立即清退出场。
七、重点部位监理另行编制实施细则,与本规划同期实施。包括:
1. 土钉工程的监理控制
2. 护坡桩工程的监理控制
3. 锚杆工程的监理控制
4. 降水工程的监理控制
5. 土方工程的监理控制
八、附表
附表一:施工总进度计划
附表二:现场总平面图
附表三:基坑护坡桩位平面图
附表四:土方开挖平面图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泰中心基坑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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