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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工程监理规划培训资料
7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
监
理
规
划
南昌蓝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监理部
10月
批准:
审查:
编制:
目 录
一、 总 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4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6
1.3.工程项目组织………………………………………………………………………… 6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6
1.5.监理工作依据………………………………………………………………………… 8
1.6.监理组织……………………………………………………………………………… 9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 12
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3
1.9. 监理人员守则……………………………………………………………………… 14
1.10. 监理目标…………………………………………………………………………… 15
1.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4
1.12. 开工条件控制的监理工作…………………………………………………………16
二、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目标……………………………………………………………………… 17
2.2. 质量控制的原则…………………………………………………………………… 17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18
2.4.质量控制的措施……………………………………………………………………… 20
2.5.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 22
三、 工程进度控制
3.1进度控制的原则……………………………………………………………………… 24
3.2进度控制的目标……………………………………………………………………… 24
3.3进度控制的内容……………………………………………………………………… 25
3.4进度控制的措施……………………………………………………………………… 25
四、工程投资控制
4.1 投资控制的原则………………………………………………………………………27
4.2 投资控制的目标………………………………………………………………………27
4.3 投资控制的内容………………………………………………………………………27
4.4 投资控制的措施………………………………………………………………………27
4.5工程支付工作与合同管理制度…………………………………………………………31
五、 合同管理
5.1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31
5.2担保与保险的审核和查验………………………………………………………………33
5.3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33
5.4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34
5.5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34
六、 协 调
6.1监理机构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34
6.2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35
七、 工程验收与移交 ……………………………………………………………………35
八、 保修期监理
8.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的依据和程序………………………………………37
8.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37
九、信息管理
9.1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38
9.2档案资料管理 ……………………………………………………………………… 40
十、监理工作程序………………………………………………………………………… 41
一、 总 则
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进贤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分,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5℃,全年最冷时为1月份,平均气温为5℃,极端气温为-12.1℃,最热时期为7月份,平均气温29℃,极端最高气温40℃。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82天,平均日照时数1900至 小时。全年平均雨量为1587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326毫米,最小年降雨量为1079毫米,降雨时间集中在4—7月,而初夏5至6月最多,隆冬12月最少。
青岚湖(内湖)位于进贤县县城北部,与城区紧密相连。这里环境秀丽,水产丰富,候鸟成群。环青岚湖片区控制范围东西长约9.6公里,南北长约4.8公里,总面积4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15 平方公里。
青岚湖内湖控制流域面积1015.5km2,内湖洪水经过横跨青岚湖与军山湖上的两座水闸进行调控,内湖水位受鄱阳湖水位影响很大,当外湖水位低于内湖水位时,内湖洪水才向外湖排出,降低内湖洪水位。进贤县城处于青岚湖内湖岸边,受内湖水位的影响较大,其洪水位的高低对县城防洪治涝起重要作用。
环青岚湖现有大小防洪土堤11条不连续的小堤(总长24.27KM)分段围护,各自形成一个防护范围,除万家堤、杨家堤经过近期的城防工程改造已达设计防洪标准外,其余堤段防洪标准均为3-5年一遇。而无圩堤保护区域,每年都有洪涝损失都有。随着城区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环湖区、工业园的规划建设,对环湖防洪堤的达标建设已刻不容缓,同时,区域内涝治理也已迫在眉睫。
另外,青岚湖沿岸湿地植被特别是挺水植被由于浅滩围垦和围网筑堤养殖已经所剩无几,沉水植被因为水体透明度下降以及人为活动,分布面积急剧减少,建立在初级生产者之上的生态系统消费者(无脊椎动物,鸟类、兽类等脊椎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因此大幅降低;同时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项目区水体自然度降低,生态功能低下,湖岸带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然岸线不多,难以发挥应有的物质过滤、生物廊道、固岸护坡的作用,不能为鸟类、鱼虾等生物的栖息和自然繁殖提供良好的环境,加上水体污染等因素,生物多样性资源遭到破坏,已严重影响到整个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如不及时进行保护和恢复,由此而产生的生态后果将严重制约青岚湖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2.1工程项目总投资
本工程建设以来设计(含工程变更)工程量、审定的概算和施工承建合同价为总投资控制目标,并经过投资挖潜等手段,力求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限额内。
1.2.2计划工期、合同工期
本工程招标计划工期18个月,合同工期18个月。
1.2.3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项目质量力争优良。
1.3.工程项目组织
·发包人:
·质量监督机构:
·设计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昌蓝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1.4.1监理工程范围:
新建土堤14.25km,预制砼块护坡12.85km,草皮护坡12.85km,新建电排站3座,砼堤顶14.25km及穿堤涵闸。治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期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理工作。
1.4.2监理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为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它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它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它相关工作。
1.5.监理工作主要依据
1.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书
2.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3.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文件
4. 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
5.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
6.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
7.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
8.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1997年12月21日)
9.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
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
11.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5129-
1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13. <土工试验规程>SL237-99
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
17. <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GBJ107-87
18.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GBJ163-89
19.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GBJ80-85
2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CJ/T55-96
21. <水泥标准>GB175-1999
22.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88、SDJ249.2-88)
23.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2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5.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2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2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BJ18-96
28.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29.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0-
30. <水利水电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52-
31. <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范>(试行)SD120-84
32. <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197-97
1.6. 监理组织
1.6.1监理组织机构
南昌蓝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承担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监理单位。南昌蓝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成监理机构,直接承担本工程监理业务实施责任。本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工程师3名,监理员2名,其它人员视工程需要再增减。
·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包括下列各项:
(1)协助发包人选择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
(2)审核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文件。
(5)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6)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7)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8)检查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9)处理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10)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1)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12)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3)主持施工合同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
(14)解释施工合同文件。
(15)监理合同约定的其它职责与权限。
1.6.2监理工作主要人员安排
南昌蓝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安排情况详见下表。
监 理 人 员 情 况 一 览 表
姓 名
职 务
负责项目
备 注
卢占国
总监
全面负责
证号:
监理工程师
现场负责
证号:
监理工程师
现场负责
证号:
监理工程师
现场负责
证号:
监理员
现场负责
证号:
监理员
现场负责
证号:
1.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承担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工作的义务和责任,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总监对监理公司经理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解释施工合同条款。
(12)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 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 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 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1.6.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
(5)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1.6.5 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
(3)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 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 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 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6.6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从事具体的监理作业工作,是监理作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做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 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4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0 结清监理费用。
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8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8.1监理主要工作方法
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天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8.2 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1.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经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支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 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 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它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 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它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1.10. 监理目标
1.10.1 工程质量监理目标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的规定,本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质量要求和目标是:各工序和单元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工程项目质量总目标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1.10.2工程进度监理目标
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工程基本资料,建立本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体系,确定工程项目进度的控制性目标,力争使工程项目进度总目标按合同工期顺利完成。
1.10.3投资控制监理目标
依据施工合同,以审定批准的工程概算、合同造价、和设计工程量(含批准的变更工程量)为投资控制总目标。
1.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1.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1 依据监理合同,设立现场监理机构,配置监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2 建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3接收、收集并熟悉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包括: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4 接收由发包人提供的交通、通讯、试验及办公设施和食宿等生活条件,完善工作和生活环境。
5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报送发包人。
6 依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
1.11.2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1检查开工前应由发包人提供的下列施工条件完成情况: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
2) 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 施工用地的征用。
4)首次工程预付款的付款。
5)施工合同中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条件。
2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下列施工准备情况:
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人认定。
2)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3)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
4)承包人试验室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符合情况,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6)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以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
7)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8)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
9)承包人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等技术文件是否完成并提交给监理机构审批。
10)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文件是否完成并提交给监理机构审批。
11)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是否完成并提交给监理机构审核。
3审核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项目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4 施工图纸的核查与签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或审批工作,确认后签字、盖章。
2)监理机构应在与有关各方约定的时间内,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并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5 监理机构应按有关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组织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征的发包人同意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1.12. 开工条件控制的监理工作
1.12.1 审批开工申请
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并审批开工申请。
1.12.2 合同项目开工
合同项目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进场通知中应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
2 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
3 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4 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3 分部工程开工
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1.12.4 单元工程开工
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
1.13. 项目划分
进贤县青岚湖防洪治涝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划分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码
二、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目标
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全面实现,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2.2质量控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根据施工全过程可分为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2.3.1 事前质量控制内容
事前质量控制是指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和开工条件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掌握和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合同文件中的质量条款等。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2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验收。包括:现场障碍物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现场定位轴线、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核、验收等。
3 审核承包人的资质。主要包括:检查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包括:五大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人认定。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4 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重要设备必须在制造厂进行质量验收;主要原材料、制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抽检,抽检范围根据工程性质、施工规范和质量监理要求确定;凡采用新制品、新材料,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某些工程材料(主要为装饰材料)、五金还需审查样品后方可订货;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所有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5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审查承包人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时应完好并未超过它们的校验周期。
6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过审查,可保证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承包人编制重点分部、单元工程的施工工法文件,并对编就的工法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承包人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审核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交的质量预控措施;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标准施工工艺流程图。
7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有关生产环境、管理环境的措施。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工作体系;督促承包人建立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审核承包人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审核承包人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审查承包人试验室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8把好开工关。全面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在符合要求后,及时颁布开工令。
2.3.2 事中质量控制内容
事中质量控制内容是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督促检查承包人完善工序质量控制,包括设立质量控制点、三检制。
2 严格工序交接检查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署合格意见的工序完工后,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隐蔽工程检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承包人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报验通知单,报告监理工程师组织联合检查验收。
4 工程变更的处理。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有关程序报告、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5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监理工程师有权及时发布停工令:
1)未经检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作业;
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3)擅自将工程转包;
4)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人进场作业;
5)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6)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仍继续作业;
7)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等。
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主要工作有:责令承包人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并认定质量事故责任;与有关方商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审核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和方案;检查质量事故处理效果。
7 严格执行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 负责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署。
9 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计量和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10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分析。
11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有关质量动态。
2.3.3 事后质量控制内容
事后质量控制是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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