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惠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安装泥浆循环系统并造浆,钻机装、拆、移位、清孔、量孔深,护筒的制作与埋设就位、拆除,安、拆导管及漏斗,导管的闭水试验,下钢筋笼、检测管的对接与安装,混凝土灌注、试件配合制作等有关桩基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范围:
2、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内工程性质,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3.1进场日期及施工准备:
3.2工期要求:
四、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
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客运专线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和津秦客运专线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标准进行施工,桩基检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一类桩达98%以上。
2、质量监督与处理
(1)每一道工序乙方技术人员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告甲方,甲方安排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由甲方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乙方在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收到甲方通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并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铁道部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按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影响了甲方的总体进度及甲方的信誉,乙方必须承担由此所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情节严重或屡禁再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对工程拒
绝结算。
五、合同形式和价款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
2、计量方法
(1)按设计施工图设计桩长进行计量,即承台底至设计桩底。变更设计所增加的工程量,必须在业主、监理批复认可后,根据乙方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
(2)混凝土充盈系数为1.1,超出部分以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3)根据甲方计量规则每月的25日给予乙方所符合计量的桩基进行计价,其它时间均不予计量
3、计量条件:
3.1桩检合格,各项资料齐全且达标。
3.2必须待整个承台下部的桩基全部完成后在每月的25日给予计量。
4、合同价款:在设计图纸范围内按甲方实际验收的有效设计桩长进行计算,综合单价为 元/米(大写: ),此综合单价中除甲方免费提供水电外,其它与钻孔至成孔所发生的明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及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及组织协调,负责做好现场三通一平
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放样及质量监督、检测;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
(5)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的接驳点;
(6)甲方负责泥浆池的选制;
(7)现场施工机械所用油料、材料及机械,结算时甲方按照甲方所记录的实际发生数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提供的水源、电源接驳点到施工点的水、电接驳;
(2)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及组织协调;项目经理部召集的会议必须按时参加;工地现场不能出现乙方单位名称的字样。
(3)乙方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有效证照资料,包括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等。
(4)因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导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中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报原始资料、现场质检资料给甲方。
(6)施工中须订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自行管理本单位的设备和人员,负责施工区域内电缆、光缆、管道等有关市政设施的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其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全部由乙自行负
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要干净整洁,物品用料码放井然有序,强化施工环境保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为乙方施工现场提供的发电机、电箱、水管、泥浆等防护设施,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得照价赔偿。
(9)在施工工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
七、工程款支付
1、甲方按月进度计量工程量。
2、结算工程量时,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和乙施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
3、整个承台底部桩基完成,桩检合格后,待甲方收到业主的工程后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另 %待工程结束后付清, %留作质保金。
4、工程完工后, 的质保金待工程缺陷期满后(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给乙方。
5、乙方收取工程款时,须出具有效票据作为结算凭证。
八、双方约定专用条款
1、如出现超钻、扩孔、塌孔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现场地质情况与所勘探的地质报告不符时,按照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乙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十、合同纠纷: 当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京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并全部工程款支付毕后自行失效。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址:
3、本合同双方约定:在双方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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