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涵 洞 承 包 合 同(第号)甲方(发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乙方(承包单位): 一、 总则1.1、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乙方均予以遵守。1.2、承包合同:经双方协商,在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在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下承包本工程的部分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以共同遵守。1.3、 处理总、承包合同所遵循的准则。1.3.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1.3.2、除本承包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合同各项条款。1.3.3、本劳务合同要求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人员、设备及器具
2、等。二、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 高速公路第 合同的小型结构物工程。2.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承包。2.3、工程范围:-圆管涵。2.4、工程内容:2.4.1、涵洞施工:包含临时征地、临建设施、施工场地平整、基坑清理运至指定地点(包括两侧洞口往外各20米),基底整平、压实;钢筋(包括所有部位)的防锈、除锈、制作、绑扎、钢筋的损耗等;施工支架的安装与拆除、模板(钢模)的购买、安装与拆除、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砼的拌和、运输、浇筑及养生(包括所有部位),涵管的加工、运输、安装;沉降缝的施工,洞口及洞内施工,基坑开挖、清淤、抽水、降水、回填等,外观修复整形;辅助便道的维修,施工现场安全及周围环境的保护
3、;砼试块制作、脱模、编号及早期养护工作,砼试模费用以及施工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和场地恢复等费用。单价内还包括为完成施工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包括施工模板支架)、设施、材料、电、水、动力等与此工作范围有关的一切费用。2.4.2、合同单价中包括为完成上述工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包括提供人员、辅助材料及工具等)、安全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税金、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维修费等)、临时用地的征地费和复耕费、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等一切为完成或辅助上述工序施工所需要的工作内容的费用。2.5、工程期限:开工
4、,竣工,工期月;缺陷责任期根据业主规定的时间为准。2.6、工程标准及技术要求:2.6.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以及书面或口头指示、工程师通知等。2.6.2、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发的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等。2.6.3、高速公路招标文件、设计图纸。2.6.4、交通部颁发的相关规范及标准。2.7、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确认3.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
5、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3.2、工程预计数量、工程价款(如下表)以上工程数量作为参考,单价作为结算依据。3.3、结算工程数量确认: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并以业主计量的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合同单价中未列项目双方均认为已包括在其相关计量项目之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四、材料和设备供应:4.1、用于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其所有材料的价格、损耗、材料价格的浮动均已在单价中。包括甲供的所有材料的款项在乙方每月的结算中由甲方的财务部门扣除,扣款金额为乙
6、方所需的材料的实际数量*当地的市场材料单价。4.2、乙方领用甲方材料的单价为当地的市场单价对于市场材料单价与合同签订时的材料单价存在着偏差的金额,甲方有权在当期的结算单中扣除,扣除部分金额待业主对甲方进行材料调差后由甲方经营部根据乙方完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对乙方调差的方式和数量以业主对甲方的调差原则为准。4.3、乙方设备在便道等施工场地行驶或停滞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材料、设备受到损坏、质量受到影响(如砼罐车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变化造成砼质量问题、灌桩是砼中断造成断桩等)等损失由乙方赔偿。4.4、乙方负责盖板涵盖板预制及安装,因乙方原因造成预制盖板损坏、报废等由乙方赔
7、偿。4.5、施工所需的其余材料(如制作钢筋所需的匝丝、焊条等)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该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4.6、乙方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电力及修理、保养等全部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提供油料,则按领用数量乘以甲方采购价的110%计算。4.7、本工程项目所需要钢筋、水泥由甲方提供(钢筋损耗已包含在单价中故钢筋不计损耗)其费用在乙方每月的计量款里扣除。4.8、甲方供应的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4.9、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乙
8、方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留甲方材料部。4.10、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招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负责与业主、监理部门和设计部门、地方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5.1.2、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5.1.3、负责工程的施工放样及检查验收;负责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并负责协调施工。5.1.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管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并由
9、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整体收回本工程。清退施工队伍,其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5.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及时准确的将有关资料提供甲方审查。5.1.6、按约定支付工程款。5.2、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所承担工程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充分考虑了合同单价的各种风险及自然条件因素,在遵守总合同的同时,必须承担下述义务和责任。5.2.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的要求。对甲方、监理、业主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要求增加机械设备时,乙方
10、接受并执行。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施工机械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确实因有事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允许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执行合同的8.5款。5.2.2、乙方对本工程工期负责,应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和关键工序控制点在人力、资金、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若合同期间业主要求工期提前,乙方应服从业主和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增添相应的人员、设备以保证工期;因赶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或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交工,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5.2.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必
11、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乙方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派驻的负责人的全过程监理。5.2.4、施工现场配备施工过程中控制质量所需的现场检测设备。5.2.5、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购买相关保险及暂住证,否则承担未上保险人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乙方承担未上保险人员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并清退相应施工人员。5.2.6、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
12、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粉尘、震动、噪音污染,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文明有序。便道保证晴雨通车,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沾泥。废弃物及时清理,集中倒弃,填埋深沟。5.2.7、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以及照顾全局情况。5.2.8、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接受、执行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和决定等,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定期或不
13、定其的检查、评比。5.2.9、严禁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2.10、乙方人员在到场10天内,将所有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项目部的安保部门,临时增加人员要做到随到随补,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如果与当地村民发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5.2.11、乙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按当月发放所雇佣的生产工人工资,劳动协议、工资发放签认表原件按月交甲方人事部门。5.2.12、如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
14、失。5.2.13、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检测、环保、维护和养护等工作。5.2.14、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造物、古树、名树进行有效的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5.2.1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如“项目经理部”或“ 项目经理部 ”等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协议、纪要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必须以乙方签订。乙方退场前,必须处理好与当地的相关事务(必须有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5.2.16、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施工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a
15、、 现场的地形、地质、地貌和特征;b、水文和气象条件;c、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d、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e、安全不利因素;f、其他意外风险及资料;视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考虑。5.2.17、乙方充分认识到到履约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在进场前向甲方缴纳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未出现违约责任,则大合同完工且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6.1、乙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
16、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6.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6.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施工分部共同进行验收,
17、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业主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告结束。6.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以上。质量事故(案次)零次。七、工程计量支付: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7.2、计量方法:每一道工序全部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予以计量支付;工程数量的确认方法见3.3 款。7.3、工程计量:7.3.1、业主为甲方计量支付完毕后,甲方根据业主批复的计量项目和数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对乙方所完工程实际验收
18、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对其予以计量。7.3.2、每月20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具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完工后,经工程师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竣工资料齐全,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天内报送最终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最终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对乙方的结算资料进行回复,如甲方或乙方预期不回复或不报送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7.3.3、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资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编制的结算资料,同时甲方将按 1000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计量标准,甲方不予计量。7.3.4、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计量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
19、或签字不全的单据,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计量和清算的依据。7.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的领用的材料费用、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乙方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否则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7.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5%作为保留金,其中10%在乙方全部完工后,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与当地没有发生各种纠纷时,由当地地方村委以上机关出具债务偿清证明后支付予乙方,另5%待缺陷责任期满、最终交验后按业主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7.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
20、的10%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7.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 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7.8、工程款支付:7.8.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代表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发票(或收据),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
21、也将无息推迟支付。7.8.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7.8.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计算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7.8.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按照当期结算款的70%进行控制,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因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八、奖罚及违约负责8.1、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合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附表)进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 5 万元的违约责任。8.2
22、、甲方不承担因设计变更、地方矛盾、乙方自身原因、天气因素、材料价格上涨和其它所造成的停工费、设备停滞费等各项费用。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调价或索赔的权利。8.3、如因乙方原因,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评比中使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乙方承担两倍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将根据影响程度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退出场。8.4、对乙方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协议、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承担不低于50000元的违约责任,严重的终止合同,清退出场。8.5、乙方的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
23、负责人等主要人员(附表所列)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地,每次乙方承担5000元/天*人的违约金。8.6、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限期内不能改进时,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乙方所承担工程,直至终止合同,乙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8.7、无甲方书面委托书,乙方私自借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口头协议等,甲方均不承认,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而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8.8、根据合同条款或因乙方愿意和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已经结算的工程款进行支付,对未结算项目、半成品不予结算支付,扣除保
24、留金,并承担因合同终止造成的各种损失。九、税金本合同中(中标价税款包括变更或调价后的单价)涉及到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结算工程款中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十、其他约定事项:10.1、设计变更、索赔:10.1.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10.1.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10.1.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待业主批复后,甲方向乙方通报业主的批复情况并进行相应处理。10.1.4、乙方
25、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或换用,未经监理、业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2、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样有效;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矛盾,以本合同规定为准。10.3、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甲方上级单位(公司)调解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10.4、本合同产生的权
26、利,双方均不得转让。10.5、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以上内容为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和格式条款的情形。10.6、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一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场后生效(否则合同将自动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10.7、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包括:(1)拟进场人员表(2)拟进场设备表(3)廉政合同 (4)安全生产及治安综治合同书(5)履约保证书(6)机械设备确认表(7)乙方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8)长期不变材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