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县第二人民医院招
标代理机构: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九年三月
缙招标J2009-
**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补充-1备案表
招 标 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2009年 03 月14日
招标代理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2009年 03 月14日
行业主管部门: (盖章)
日 期2009年 03 月 14 日
县公管办: (盖 章)
日 期2009年 03月 14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前附表一 4
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5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6
一、总 则 8
1、工程概况 8
2、投标资格 8
3、交易会员证 9
二、招标文件 9
4、招标文件的组成 9
5、招标文件的澄清 9
6、招标文件的修改 9
7、投标报价 10
8、业主预算总价 10
9、结算办法 10
三、投标文件 11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
14、投标文件包封与递交 12
14.5不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招标单位概不退还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3
1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3
16、投标有效期 13
17、投标保证金 13
四、开标、评标、定标 14
18、开 标 14
19、评 标 17
20、定 标 17
21、授予合同 18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8
2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8
23、质量与验收 19
24、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25、材料和设备供应 20
26、设计变更 20
27、竣工验收与结算 20
28、奖罚 20
29、保修期限与其他 21
第三章 技 术 标 准 22
30、技术标准: 22
第四章 图 纸 22
31、招标人提供下列图纸: 22
第五章 资格后审办法和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 22
32、资格后审办法: 22
33. 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 23
34、工期不符合业主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2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招 标 人:**县第二人民医院
工程名称:**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
建设地点:**县壶镇镇溪东南路48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5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
业主预算总价暂定1950万元。
2
资金来源:财政划拨和自筹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20日9:00时正
投标文件递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大楼六层)
5
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
收 款 人: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县支行
账 号: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3月20日9:00时正前必须到达指定帐户;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转入指定帐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保证金直接返还投标人企业帐户,若无投标人企业帐户接收,保证金扣留,提请有关部门决定。
6
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8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2%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点或方式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2月23日
丽水日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出售招标文件和办理交易证
2009年2月28日起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以书面为准);2、书面索取: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现场踏勘
2009年3月7日前自行前往
**县第二人民医院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2009年3月9日17时前
提交方式:
1、传真:
2、书面递交: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以书面为准)
2、书面索取: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3月20日9:0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9
预中标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第一名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依次类推,直至查询完所有预中标人为止。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1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商务报价未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直接汇至投标人帐户
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3
开标验证时必须提交证件的原件
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b、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应提供至开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拒绝其参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
c、注册建造师参加的:提交注册证书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注册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d、临时建造师参加的:提交注册证书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应与网上公告一致)和有效身份证明;
4
与资格标同时提交证件的原件包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丽水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投标)期间的证明(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有效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
5
有限报价范围
有限报价范围: 0.00元至16575000.00元
6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a、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b、土石方类别和开挖方式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自行确定,结算时单价不再调整。
7
对材料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中主要装饰材料价格、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中的主材价格由招标人通过政府采购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采购的方式确定;其他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分部)。
8
对砂石料的管理
基础施工中开挖的砂石料归招标人所有。
招 标 公 告
**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
二、招标单位:**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县壶镇镇,地上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9平方米;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地上九层,框架结构;工程概算投资约1950万元。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各预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送达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临时注册建造师;
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预备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且项目负责人当前无在建工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能在本项目班子中兼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六、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于2009年 2 月 28 日起在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七、有需要图纸者可提前到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云镇江滨巷17号301室)购买。
八、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人民币,交纳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公告同时在《丽水日报》及网上公告,网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县壶镇镇,地上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299平方米;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地上九层,框架结构;工程概算投资约1950万元。
1.2现场条件:
进出场道路、施工用水水源、施工用电电源由中标单位接通至施工现场,费用在措施费中考虑。
施工现场内的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由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布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1.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1.4按照**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规定,本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资格
2.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单位;
2.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临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2.4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5预备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且项目负责人当前无在建工程;
2.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能在本项目班子中兼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交易会员证
3.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负。
3.2 在投标截止期前必须办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6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和招管办备案后有效。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形式予以解答。
5.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1日前将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6.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6.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7、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暂定预算总价下浮率范围内报价方式招标,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承受能力确定报价。
8、业主预算总价
业主预算总价暂定为1950万元。
9、结算办法
9.1结算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原则上参照现行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执行及有关规定。
9.2工程量确认
①工程量以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②由设计变更等可调整的因素引起工程量变更的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核准。
9.3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率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及相关规定计取(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规定费率的上限计取、检验试验费按规定计算,其他费用不再计算;综合费用中的利润不计取),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计算。
9.4主要装饰材料价格、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中的主材价格由招标人通过政府采购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采购的方式确定;钢筋、水泥、砖等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分部)。
9.5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确定按上述规定计算后减去中标下浮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的总费用×(1-中标下浮率%)(注:通过政府采购和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不下浮),其中: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业主预算总价)×100(其中:业主预算总价为1950万元)。
10、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汉语)。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资格材料标(注:本文件附件和附表的编号按商务标和资格材料标分别编号)包括下列内容:
12.1商务标部分
(1)投标书(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三);
(4)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附件四);
12.2 资格材料标部分
⑴申请人致函(附件一);
⑵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一);
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览表(附表二)和法人代表、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聘书或企业任职文件为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⑺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a、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b、通过公告尚未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有效证明复印件(与网上公示一致)。
⑻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
⑼丽水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投标)期间的证明复印件;
⑽项目负责人2006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介绍(附表三)。
⑾企业2006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和在建工程情况(附表四、五)。
⑿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一览表(附表六),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⒀企业注册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提供的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备注:①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投标)期间的证明的出具时间必须在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②提供的资料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资料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供评委审核,如不能提供原件的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印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3.3全套投标文件原则上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则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法人代表印鉴或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4、投标文件包封与递交
14.1投标文件的包封:
(1)投标文件分为二个包封,一个为商务标,一个为资格材料标;
(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在包封中;
(3)本工程的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
(4)本工程的资格材料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
(5)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6)所有投标文件外包封必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4.2资格材料标有关原件的包封与递交
(1)资格材料标中的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已通过公告尚未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证明原件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通过公告尚未领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除外,以上资料在开标验证时提供)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并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包封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1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上述14.1规定包封的;
(3)资格材料标原件未按14.2规定递交的。
14.4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商务标、资格材料标、资格材料标中的原件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3月20 日9:00时整。送达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招标单位可能以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原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5不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招标单位概不退还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5.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单位更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5.2更改的投标文件其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等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5.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补充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16.2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参与投标。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详见前附表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冲减履约保证金。
17.4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1)自各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会议结束之前,投标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中途退出投标或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业主可以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不予返还0.5—1万元投标保证金。
(2)开标会议结束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预中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未经业主同意退出投标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有串标行为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评标、定标
18、开 标
18.1开标
(1)招标单位将于2009年3月20日9:00时正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大楼六层)举行开标会议。
(2)资格初验: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入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身份有效证明)和项目负责人【a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时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注册证明、b项目负责人为临时建造师时携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应与网上公告一致)】等按规定参加会议;若未按本规定提供相应证件或提交的证明证件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应提供至开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拒绝其参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
(3)开标会议在**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管办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
(4)开标会议在**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公管办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
(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格材料标中有关的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6)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经业主许可擅自离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0.5~1万元,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若投标人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且招标人需要其到场的,从开始联系后三十分钟内未到场者,除扣除投标保证金0.5-1万元外,同时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 投标人不遵守开标现场管理规定,扰乱秩序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0.5-1万元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1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者;
(2)项目负责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的(经招标人据其特殊情况事先批准的除外,但必须由其他人员携带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到场参加会议);
(3)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或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志、包封的;
(5)应经法定代表人签署而未签署的;
(6)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而未加盖的;
(7)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而未加盖的;
(8)应经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10)投标报价不在业主预算总价的85%至94%范围内的;
(11)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总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3)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提及的其他作无效标处理的;
(15)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6)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发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的;
(17)不同单位的投标书差错相同二处及以上的; 标书文字表述相同连续二十行及以上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同相似较多等;评标委员会认会投标书严重雷同的;
(18)不同单位的标书由一人或同一单位制作的;
(19)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0)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废标者。
18.3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1)在开标会议上,由有关单位的代表当众核查投标文件,并在**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管办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包封、标志、份数,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宣读的内容,须经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确认。
(3)凡资格材料标或商务标中有一份标书被认定为无效标,则另一份标书也不再计分。
(4)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区分正副本的,任何一本均视作正本处理。
18.4开标会议程序
首先验证并宣布到会人员情况的合法情况;
18.4.1当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5家时,抽签选取15家为入围单位,按以下程序:
(1)由投标人抽签产生抽签顺序,投标人按抽签顺序抽签产生资格审查排序号;
(2)资格审查排序最小号数的投标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6%-15%(6.0、6.1…至15.0共91个下浮率)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应放回抽签箱中),两者的平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3)资格审查排序最小号数的投标人资格材料标开始拆封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15家为止,当不能满足15家时,提取完所有预备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拆封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书,宣读各投标单位报价、投标工期等内容;
(5)评标委员会审查商务标的有效性,计算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
(6)宣布预中标单位。
18.4.2当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小于或等于15家时,抽签选取15家为入围单位,按以下程序:
(1)由投标人抽签产生投标单位抽取下浮率的代表(以抽签最小号数的为投标人代代表);
(4)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6%-15%(6.0、6.1…至15.0共91个下浮率)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应放回抽签箱中),两者的平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5)评标小组审查资格材料标;
(6)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拆封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书,宣读各投标单位报价、投标工期等内容;
(7)评标委员会审查商务标的有效性,计算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
(8)宣布预中标单位。
19、评 标
19.1评标组织
(1)招标单位根据《**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小组。
(2)本评标小组由七人组成,其中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单位监督下,从《**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人才库》中抽签产生六人,招标单位代表一人,组长在以上抽签产生的六名《人才库》评委中产生。
19.2评标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合理低价,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有可行的保证措施,企业信誉及合同履约情况好;
(4)反不正当竞争等。
19.3评标办法附后
19.4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规定进行评审。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
19.5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参与评标的任何人都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定 标
20.1定标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百分制评分,依高分定标。
20.2评分后,总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中标,总分和报价都为一样者,则由招标单位在**县监察局、县招管办、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
20.3若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或在未能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招标单位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二名的投标单位,若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招标单位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二名和第三名发生20.2条情况的按20.2条规定处理。
24.4在预中标公示期间,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第一名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依次类推,直至查询完所有预中标人为止。
24.5在预中标公示期间, 经查实第一预中标人为无效标或废标的, 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 若第二名预中标人存在同样情况的, 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21、授予合同
21.1中标通知书
招标单位根据开标和公示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同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2履约担保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接纳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2%(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投标书中要求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某项达不到投标书要求时,没收该项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
(2)挂靠投标单位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1.3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须将合同副本报县监察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管办备案。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进行承诺。
2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2.1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代表将在七日内批复。
22.2工程开工
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开工。
22.3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奖罚以合同工期为准。
22.4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因设计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的;
(2)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23、质量与验收
23.1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
23.2工程质量目标
乙方标书承诺的质量目标为本工程的约定条件。不能达到承诺质量目标的,作违约论处,没收质量履约保证金;若最终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投标单位还应赔偿招标单位全部工程费用,以及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3.3工程质量目标指的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如合格工程或仙都杯、九龙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 。
24、工程款支付
24.1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价12%的预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报财政审批后支付,付止完成工程量的70%;当月工程量小于70万元时,本月不于支付工程进度款,计入下一月。
(3)预付工程款从付第二期工程进度款开始分四期扣回。
(4)全部工程竣工并经交工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付止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经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付足全部工程造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经竣工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14天内付清工程保修金。
25、材料和设备供应
25.1乙方在采购前,其样品(质量、价格等)须经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员、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6、设计变更
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27、竣工验收与结算
27.1竣工验收: 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27.2竣工结算:①本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乙方应在28天内提供工程结算,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作为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价款以**县审计局审计审定为准。②结算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一式肆份、工程结算资料一式贰份;投标文件电子数据资料和工程结算的电子数据资料一套。③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按照**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组卷移交给甲方
28、奖罚
28.1工期
要求施工单位按中标工期完工,提前每日奖1000元,累计不超过10000元。延误每日罚1000元;累计超过20天以上(含20天)的,不予返还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每日罚1000元。
28.2质量
招标单位要求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对该要求作出明确的承诺。
工程竣工后,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不奖不罚;达不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招标方将不予返还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则由承包方负责返工修补至合格,并承担返工修补所需费用和工期损失。
28.3项目班子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图、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施工;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技术负责人擅自更换的不予返还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并要求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少于22天(日以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若非业主批准,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日罚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罚2000元;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特殊情况除外)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甲方另选施工单位,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非业主批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安全员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人每日罚300元。
28.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有二次通报批评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予返还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
29、保修期限与其他
29.1本工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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