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起重挂钩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场起重挂钩的安全操作法。
本标准适用于现场作业起重挂钩安全操作。
2起重挂钩
2.1 凡是利用各种吊车、天车起重工具起吊、运输重物的地面人员均执行本规程。
2.2必须时刻注意自己工作环境的变化,给自己留有安全通道。
2.3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2.4起吊工具、用具、索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禁止随地乱丢,禁止超负荷使用。
2.5超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起吊大型重吨位物件时,离地不高于0.5米时,停车进行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继续起吊。
2.6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缺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转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2.7用两台天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应按天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2.8任何人禁止在起吊件下停留、行走或站立。
2.9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适当,禁止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时应用专用工具。
2.10多人参加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指挥者应引路指挥,禁止远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2.11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禁止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2.12指挥起重机吊放重物时,一定要仔细检查重物放置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慢慢指挥放下。放稳后吊车先松钩,操作者检查无异常后,方可摘钩,摘钩后,人离开吊具到安全处方可再次指挥吊车。
2.13利用“平挂法”吊运碳砖和其他重物时,其起升高度禁止超过0.4米,调运距离禁止过长。尤其是在把重物运往冶炼平台时,应用先平运、到地点后再起吊的方法(即走勾和股的方法),禁止一边走小车一边起升(即走弦的方法)。
2.14昂运重物、尤其是吊运碳砖时必须有防重物滑脱钩的安全措施,否则禁止吊运。
2.15 吊运重物,在重物未落地停稳时,任何人禁止靠近重物,更不能接触重物。
附录:
天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小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在特殊情况下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天车工和地面指挥者的安全关系
(1)谁需要天车作业谁指挥。指挥不应中途换人。指挥者应该站在天车工的对面地区。同时任何人都应该出现在天车工的视野之内。
(2)天车指挥者负责地面的安全确认,包括:对吊运工具的安全确认、行车区间、环境、人流、物流的疏散。尤其注意:任何人禁止从天车工的“视野盲区”(轿厢的下方)进入调运作业场地。
(3)天车的启动和运行、起吊、落物期间,天车的一切操作、运行、空中安全须确认由天车工负责。包括:对指挥信号的确认、天车本体安全、吊物的运行过程、吊物的起落等运动期间的安全确认。尤其要特殊注意自己的“盲区”是否安全。
(4)指挥者和天车工操作必须互相配合,对于指挥者的错误指挥天车工有权拒绝。天车工要和地面指挥联系或对话时,必须停车进行。
(5)两者应间时做到:地面瞻前顾后、操作承上启下。
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的不吊。
(8)带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丝绳打扣、链条拧劲不吊。
3职业卫生要求
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总则》中职业卫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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