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高管建设期成本节约奖管理制度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建设期高管人员成本节约奖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成本节约奖金额确定1第三章 成本节约奖发放条件2第四章 重大变更2第五章 附则3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期高管人员成本节约奖管理办法(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经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实现公司的总成本事先战略,有效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增强高层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及董事会认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2、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期,不适用于正常生产期。第二章 成本节约奖金额确定第四条 经理层成本节约奖总额的确定:第五条 成本节约奖的提取比例采取等比例超额累进的方法:成本节约比例3.0%及以下3.0%-5.0%5.0%-7.0%7.0%-9.0%9.0%-11.0%11%以上提取比例不提取4%6%8%10%12%表中m%n%,表示不含m%,而含n%。第六条 高层管理人员个人成本节约奖金额的确定:各岗位的岗位系数确定为: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岗位系数10.780.7注:一人兼数职,只计算其所担任职务中的最高系数,不累计计算。第三章 成本节约奖发放条件第七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
3、件,才能发放成本节约奖:(一) 实际发生成本小于预算成本;(二) 施工进度基本符合原定时间安排;(三) 施工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第八条 若施工进度远远超出原定时间安排,除取消经理层的成本节约奖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营责任。第九条 若发生重大施工工程质量问题,除取消经理层的成本节约奖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条 发放时间:在建设期结束之后,董事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整个工程建设进行验收。若验收结果满足以上成本节约奖发放条件,则在建设期结束后半年内一次性发放。第十一条 若某高层管理人员在发放成本节约奖之前因自身原因离职(自动辞职、因不胜任工作被辞退等),则不能参与成本节约奖的
4、分配。第十二条 若某高层管理人员在发放成本节约奖之前因非自身原因离职(调离、离休、退休等),董事会可根据其任职期限,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四章 重大变更第十三条 当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董事会提议变更成本节约奖励办法甚至终止该办法,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可能的变化包括:(一) 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致使施工成本远远高于当初的预算;(二) 因不可抗力对施工进度造成重大影响;(三) 因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人员需要增加投资而导致的成本上升,高层管理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在计算成本时应予以扣除。(四) 其它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方案若有任何条款与现行或未来法律条款相冲突,以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