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制度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 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 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 因注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 然后编制预算草案, 递交经审委员审查, 同意后按时上报。2决算制度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 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年决算, 编制决算时, 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帐目结清, 做到收支平衡, 方可编制决算草案, 然后交经审委员审查, 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3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使用工会经费者, 必须事先经工会主席同意。工会使用会费, 也必须事先经得工会主席同意, 方可使用。在报销时, 必须要有正式单据, 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 主管财务工作的人员签字方可报销。4物品保管使用制度凡工会经费购买的财产, 单价在10元以上,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均列入移交品, 计入会计帐目, 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要有借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