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
2、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河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解读解读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 2022 5号),更加积
3、极主动做好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推动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和 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产粮大县、“吨半粮”示范县为重点,以永久基本农田为主战场,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要抓手,围绕“田、土、水、路、林
4、、电、技、管”八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探索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和质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形成一批现代化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多元投入。切实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健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土地出让收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强化本级政府投入,加强资金保障。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新模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建设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粮食产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已建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根据自然资源禀赋、
5、农业生产特征,优先发展农田水利设施,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重点内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建设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坚持科学布局,分区分步实施。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做好与“三区三线”划定、大中型灌区改造的衔接,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河北农业河北农业政策要闻0808区,科学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区域布局,探索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分阶段、分区域统筹实施改造提升项目。坚持良田粮用,严格保护利用。对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统
6、一上图入库,强化高标准农田监测与用途管控,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持续利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三)目标任务。20232030年,全省计划改造提升13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优先支持产粮大县,“吨半粮”示范县,能够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积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县,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县,以及土地流转程度高、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大的县等率先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通过改造提升,解决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农田基础设施和耕
7、地地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设施使用年限进一步延长,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构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分类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四)坚决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按照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切实落实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要采取“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方式,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摸底、前期论证、初步设计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先行立项,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压缩前期工作时间,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方案,确保项目及时立项、及时开工、及时验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度制度
8、,开展项目建设进度监测,及时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实地督促指导等硬手段、硬措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五)统筹优化建设布局。各地要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布局,分区域、分类型明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标准。落实改造提升任务的地块原则上应是2018年及以前年度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河北农业河北农业政策要闻0909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
9、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数字农田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成效。(六)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各地要摸清已建高标准农田现状分布及主要障碍因素,综合考虑粮食产能、土层厚度、土壤质量、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时序。对属于上述布局范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范围:产粮大县和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地区;位于大中型灌区内的;列入中央和地方重点督办事项的;因灾害等原因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改造后产能提升明显,有利于农业转型升级的;建成年份较早、投入水平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七)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标准,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机
10、械化水平相对较低,或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偏低、农田设施老化损毁严重的区域,着力更新改造农田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重点开展田块整治、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输配电建设、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田块整治措施: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田面高差和坡降。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蚀水蚀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宽度和方向。田块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应满足作物生长需要。建设灌溉与排水设施:适应农业生产需要,开展田间
11、灌溉排水设施建设,有效衔接灌区骨干工程,合理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及渠系建筑物等,实现灌排设施配套。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田间小型水源工程。要完善排水系统,确保农田受淹后能够及时排至田面无积水。修建田间道路:按照“有利生产、兼顾生态”的原则,优化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道路宽度,根据实际需要整修和新建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回车场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平原区道路通达度100%,山地丘陵区道路通达度不小于90%。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低压输电线路,
12、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合理布设弱电设施,为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水肥一体化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农田防护需要,新建或修复农田防护林、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工程,保障农田生产安全。推广生态型改造措施,以生态脆弱农田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生态沟渠及其他耕地利用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八)着力提升耕地地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应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针对地力水平相对较差的区域,重点通过综合性的地力提升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粮食单产水平,全面改善农田生产条件,确保农田持续高效利用。重点开展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
13、。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土壤改良:采取掺黏、掺沙、施用调理剂、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及工程措施等,开展土壤质地、酸化、盐碱化及板结等改良。障碍土层消除:采用深耕、深松等措施,消除障碍土层对作物根系生长和水气运行的限制。土壤培肥: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三、完善政策与要素保障(九)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立足财力实际,创新筹资模式,多措并举解决筹资难题。市县级要按规定及时落实本级政府支出责任,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新河北农业河北农业政策要闻1010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合理保障资金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
14、建后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省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亩均投资一般应达到1500元以上,并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十)实行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严格实行高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和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推动将高标准农田保护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年度考核评价,督促地方采取措施,切实防止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因建设占用、农
15、业结构调整而减少。(十一)加强建后管护。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冀政办字 2022 24 号)要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全面推广三种管护模式,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作用。实行村组集体共管。移交给乡(镇)或村的工程,明确县、乡、村、组四级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各县(市、区)要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管理使用。委托新型经营主体托管。移交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工程,由其自行落实管护经费。引导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
16、专业管护机构,通过“投建管服一体化”做好管护工作。通过保险企业承保管护。鼓励保险企业设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导受益主体积极参保,由保险企业承担工程损坏风险,提供维修服务。(十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提高建设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宣传引导,激发相关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十三)强化信息化监测监管。充分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将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范围,确保建成面积及时足额上图入库。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发挥大数据、人工智
17、能、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作用,构建高标准农田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农田建设全程信息化监控和精准管理。加强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定期更新共享数据。四、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市、县级党委、政府对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十五)加强考核评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高标准农
18、田改造提升任务实施,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分析和定期评估,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耕地保护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考核等各项要求,强化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实地评估、明察暗访、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质量、管护利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监管,切实提升建设成效。(十六)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推广改造提升典型案例、技术集成模式等经验做法,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农田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为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农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河北农业河北农业政策要闻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