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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现场监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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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现场监控管理制度 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 编号 VKWY7.5.1-J04-04 名称 顾问现场监控管理办法 页版本 D/0 第 1页 共2页 编制 梁燕明 更改 吴耀平 审核 张跃敏 批准 张跃敏 生效期 6月1日 1.目的 为进一步监控现场顾问服务运作效果,整体把握现场顾问服务实施情况,不断完善顾问服务运作流程。 2.范围 适用已进驻的顾问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 工作内容 顾问经营部 负责组织对现场顾问业务的监察工作 顾问专家组成员 负责现场评估工作 注:顾问专家组由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顾问业务状况评估 4.1.1顾问经营部根据顾问项目进展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顾问专家组分阶段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对顾问项目运作状况进行诊断评估。顾问合同对现场评估的频次、评估人及评估内容等有明确要求的,按合同要求执行。 4.1.1.1顾问经营部根据顾问业务开展情况提出评估申请及<顾问业务诊断评估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4.1.1.2申请批准后,顾问经营部组织参加人员讨论具体工作分工; 4.1.1.3评估人员赴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评估,评估结束后一周内,提交<顾问业务诊断评估报告>,发送顾问组全体成员。 4.1.1.4<顾问业务诊断评估报告>包括现场顾问工作开展的情况、被顾问方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现场顾问工作需改进的建议等。 4.1.1.5<顾问业务诊断评估报告>作为顾问项目的考核依据,由顾问经营部保存,保存期为该顾问合同结束后一年。 4.2顾问项目现场工作汇报 4.2.1顾问项目月度工作报告。报告分内部版与外部版,内部版仅限于向公司报送,报送委托方使用外部版。 4.2.1.1现场顾问组需每月初总结上月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以<项目月度顾问工作报告(内部版)>形式发送分管领导、顾问专家组全体、顾问经营部全体。 4.2.1.2<项目月度顾问工作报告>作为现场顾问项目组的考核依据,并由顾问经营部保存,保存期为该顾问合同结束后一年。 4.2.2顾问项目现场即时信息报告 4.2.2.1顾问项目现场重大庆典、特殊或重大事项发生时,如项目开盘、入伙、发生质量事故、媒体负面报道等等,现场项目组须即时知会部门经理,以便制订相关应对措施。 4.2.2.2顾问项目现场即时信息须摒弃”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4.3顾问项目述职报告会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 编号 VKWY7.5.1-J04-04 名称 顾问现场监控管理办法 页版本 D/0 第 2页 共2页 编制 梁燕明 更改 吴耀平 审核 张跃敏 批准 张跃敏 生效期 6月1日 4.3.1每年组织一次各项目组进行项目述职报告会。各项目组及顾问经营部分别提交<顾问项目述职报告>、<阶段性顾问综述报告>。 4.3.2顾问经营部根据顾问业务开展情况拟定述职报告会召开日期,并至少提前二周通知各项目组。 4.3.3项目组完成<顾问项目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前阶段顾问目标达成情况、被顾问公司运作情况、顾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4.3.4顾问经营部比较、分析各项目组顾问服务开展情况,并形成<阶段性顾问综述报告>。 4.3.5会议结束后一周内,顾问经营部完成<顾问项目述职报告会资料汇编>,并发送至顾问专家组相关人员。 5.记录表格 VKWY7.5.1-J04-04-F1 <顾问业务诊断评估计划> VKWY7.5.1-J04-04-F2 <顾问业务诊断评估报告> VKWY7.5.1-J04-04-F3 < 项目月度顾问工作报告(内部)> VKWY7.5.1-J04-04-F4 < 项目月度顾问工作报告(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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