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
2、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黔西县物价局的投诉电话:4222284;医院投诉电话:4641295八、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及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
3、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
4、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医院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医院价格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传递信息,及时为病人及员工排忧解难,有效促进医院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皆的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满意度的提高和服务功能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服务第一的原则。中心工作事关医院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2、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病人或员工的正当合理要求。处理问题
5、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能。不能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中心应主动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对病人或员工反映的问题,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病人或员工。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对病人或员工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向病人或员工讲明情况。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
6、以求得病人或员工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在答复处理病人或员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来电或来反映的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投诉人的意愿,要为反映人保密。1)有价值的来电,来访,投诉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2)所有的受理内容记录及时,并整理归档,妥善安置保管。 7、投诉处理程序关于医院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各科室: 在全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医院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7、如下: 组 长:崔泽茂 副组长:成 员:各科主任、护士长、特此通知 金兰镇卫生院 2013年6月20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合同法、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人员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填写“合格供货方档案表或首营企业审核表”(见附表1、2)。报请单位专门机构或负责人审核同意。 4、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2)
8、、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在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保管后,药剂部门必须保留随货同行单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药品入库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药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2、药
9、品验收必须由验收人员和复核人员同时进行。 3、药品验收应在验收区进行。整件的药品按抽样原则开箱验收,零散品种按批号逐批验收。验收时根据随货同行单或送货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等进行核对。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的药品,应拒收或单独存放(放入不合格区或退货区),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见附表3),作好标记,并迅速上报主管人员。 4、验收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 5、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供货单位名称、产地、数量、采收(加工)日期;中药饮片包装应标明品
10、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已经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需标明批准文号。 6、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7、验收完毕作出验收结论,并做好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缺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验收合格后将药品放入合格区按药品相应储存条件储存。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1、医
11、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主管质量负责人报告,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见附表4),并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使用。必要时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凡国家药监部门或供货方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医疗机构自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认真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并上报药监部门,听从处理。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1、为促进合理用药,防止历史上严重药害事件的重演,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
12、害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死亡、致畸、致癌、致残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3、医疗机构应设专部门(或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医护人员要时刻注意了解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现后应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3),每季集中向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上报。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 4、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报告。 5、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瞒不报告者,根据情节轻重,查实后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
13、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
14、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他的不良反应于30天内上报。五、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科室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
15、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
16、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从药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内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管理。 二、药剂科主任负责组织新员工体检,每年按要求组织员工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及时予以调换岗位。 三、内容
17、(一) 健康制度 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现场管理的员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形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二) 体检管理1. 体检项目(1).呼吸系统及胸透(2).肝功能全项检察(3).皮肤病方面检查(4).视力(有无色盲)、听力等 2.体检频次 (1)新员工进科室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药学人员方可录用。 (2)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要求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3.工作程序 (1)新工作人员体检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到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药学人员每年常规体检由医院体检中心确定时间,集中体检,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
18、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凡体检合格者,由体检中心签署合格证明后,随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 4、药学人员健康异常处理程序 (1)凡药学人员常规体检不合格者,由科主任填写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说明健康异常原因,建议处理意见,报医院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批准。 (2)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3)立即停止患病员工的工作,调离原工作岗位,转换至其他不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或让由医院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 (4)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的可能感染的员工均应体检确认。 (5)对传染病患者所在岗位环境、设备、设施、用具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
19、措施,并且对人员、环境、设施、用具等进行特殊强化的监控,以便有效地防止传染病蔓延。 (三)所有药学人员需持体检健康症上岗。 (四)健康档案 1.药剂科负责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 (1)每位药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的原始材料以及体检健康证。 (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医院所出具的体检证明。 (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 (4)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品采购监督工作职责 1.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作为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我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
20、,听取我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我院药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通过采购平台,对我院药品采购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销售价格及回款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 4.定期对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5.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查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贯彻公司 “今天的质量,明天的市场” 的质量方针,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一、 负责从原
21、材料到产成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对质检结果负责。二、 原材料一律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则按图纸要求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应通知仓库入库并要求其做好防锈处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则应开出不合格品报告、评审、处置单,并按照处置结果进行处理。三、 对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抽检。当出现不良品时,应指导加工人员进行改进,并确认改进结果。四、 对产成品要认真检查并记录检验数据,不允许有漏检事情发行。并应在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待定品上付上相应的合格票、不合格票和现品票。对于不合格品还应填写不良品返工单或报废单,并向加工人员(单位)解释说明不良原因。五、 认真做好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待定品的管理,明确地将各类产品分开放置。六、 做好检验量具、试验器具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对计量器具要按规定做好检验和标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