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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局组织抽检监测任务数据抽查工作实
施细那么
为做好食品平安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制定安徽省省局组 织抽检监测任务的数据抽查工作实施细那么。
一、抽查范围
根据总局食品抽检计划要求,省局每月组织抽查不少于5% 的抽检监测数据,抽查范围覆盖省局组织的抽检监测任务。抽查 数据来源为上报国家食品平安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 抽信息系统”)的抽检监测数据。
二、抽查比例及要求
省局每月组织对国抽信息系统中省局组织的不少于5%的抽 检数据进行抽查。数据抽查原那么上以省局组织的抽检监测完全提 交数据为主,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也可根据省局工作需要,组织 牵头机构于特定时间段对特定数据进行抽查。
被抽查数据由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随机抽取,覆盖所有承检 机构、覆盖所有上报抽检系统食品大类抽检监测数据、覆盖所有 抽检区域及环节,满足省局相关抽检工作要求。
三、抽查内容和核查方式(一)抽查内容
主要抽查以下抽样检验数据信息:
1、样品信息。主要检查抽样单、检验报告上的样品信息与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一致。
2、食品类别。主要检查样品分类是否正确。
3、检验工程。主要检查检验工程与细那么及相关文件要求是 否一致。
4、检验方法。主要检查检验方法是否符合细那么及相关文件 要求,方法检出限、定量限是否正确。
5、检验结果。主要检查检验结果的格式是否规范、单位是 否正确。
6、判定依据。主要检查判定依据与细那么及相关文件要求规 定是否一致。
7、检验结论。主要检查检验结论是否存在错判。
8、抽样照片。主要检查抽样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抽样区域是否合理。
10、其他。其他可能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内容。
(二)核查方式主要核查承检机构在国家食品平安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传
的样品照片、抽样单和检验报告等抽检数据。
、工作步骤及时限要求
(一)数据抽取及时限要求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在每月第1个工作日从抽检系统中按
比例抽取数据,将抽样编号(或抽样单、检验报告等抽样检验数 据信息)下发至省局抽检工作牵头机构。
牵头机构收到被抽查样品信息3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食品 平安抽检监测数据抽查明细表》,第5个工作日省局抽检监测秘 书处组织牵头机构集中会议,商讨数据抽查发现的问题,如发现 同一承检机构当月出现3批次以上相同问题,应立即向省局食品 抽检处报告,并对该承检机构当月完成的检验的全部样品进行检 查,防止遗漏系统性问题,第6个工作日牵头机构将盖章或签字 扫描件及电子版文件报送至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
牵头机构所承当省局组织任务的数据抽查由秘书处统一安 排进行互查。
(二)异议处理
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收到牵头机构或相关人员数据抽查结 果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分析,并将结果通报各相关承检机 构。
对于抽检发现的问题,秘书处及时与相关承检机构核实,如 实记录核实情况,并通知承检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退修 等工作。承检机构如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及
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反应省局抽检监测秘书处。秘书处收到承检机 构异议申请后2个工作日,对异议进行核实处理,并向承检机构 反应。
五、数据抽查评分方法(一)评分细那么及计算
省局食品抽检监测秘书处根据牵头机构对食品平安抽检监 测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发现的问题、总局数据抽查中涉及到的 省局承检机构数据反应的问题以及涉及承检机构的其他问题,按 照以下考核步骤进行评分:
1 .严格按照表1列举的问题分值对各承检机构数据抽查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打分,得到各承检机构的当月总扣分值A;
2 .承检机构的当月总扣分值A除以该机构当月抽查的报 告总数B,得到的结果C可视为该机构每份报告所扣分值;.各承检机构当月数据抽查得分X计算公式为:
( 八
X二 1一一 X100
I B)
表1省局承检机构数据抽查评分细那么
序号
数据质量问题类型
具体情况
分值
1
食品分类问题
食品大类间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5分
食品大类内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2分
2
样品基本信息问题
样品名称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5分
被抽样单位名称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生产企业名称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营业执照号、生产许可证号问 题
每出现一例扣2分
包装类型、样品规格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所在区 域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抽样人员仅录入一人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抽样区域、环节、场所及类型问 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样品类型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日期类型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许可证类型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联系人、 、保质期、保存条 件及商标等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第三方信息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未填报或 填报不全
每出现一例扣1分
加工食品溯源信息未填报或填 报不全
每出现一例扣1分
证照过期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L5分
3
抽样量问题
抽样量不满足细那么要求
每出现一例扣1分
4
结果判定问题
判定依据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5分
限量值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L5分
单项判定错误、未检验却判定 为合格项
每出现一例扣1.5分
5
检验方法问题
检验方法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6
检验数据填报错误
定量限/检出限表示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检验结果表示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检验结果单位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检验工程表示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多检、漏检工程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1分
7
样品照片问题
缺少照片、照片不能反映真实 情况或照片不清晰问题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每出现一例扣0・5分
其他问题(可酌情扣分)(二)结果上报及公示
省局食品抽检监测秘书处对得分进行复核后上报省局抽检 监测处。数据抽查评分每月进行,年度取平均值,作为承检机构 数据抽查年度考核得分,省局食品抽检监测处将定期对数据抽查 结果进行通报。
六、问题处置
(一)对于在数据抽查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承检机构,省 局食品抽检监测处将采取约谈方式;
(二)当发现不同承检机构的抽检数据存在共性问题时,秘 书处向承检机构发问题提示函,并且必要时制定相关抽检管理方 法,细化抽检工作要求;
(三)省局食品抽检监测处将定期召开数据抽查情况通报 会,公布各承检机构数据抽查情况;
(四)承检机构在数据抽查被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安徽省 食品平安承检机构管理方法》进行处理。
七、工作纪律要求
牵头机构或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数据抽查工作,在核查过程 确保数据保密,安排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收到的被抽样数据抽
查。数据的问题发现率不能低于国家级抽检监测统计分析模块中 平均水平,如果同一批次数据抽查被总局核查出有问题而牵头机 构或相关人员未发现该问题,省局食品抽检监测处将会约谈牵头 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件:省级食品平安抽检监测数据抽查明细表
附件省级食品平安抽检监测数据抽查明细表
负责单位:抽查月份:
序号
检验机构名称
抽样编号
食品大类
食品细类
样品名称
问题情况
问题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问题情况填写说明:填写数据抽查评分细那么表格中所列问题具体情况。
(2)问题类别填写说明:填写数据抽查评分细那么表格中所列数据质量问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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