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墙石材粘贴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第 6 页 共 6 页外墙石材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 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地 址: 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项目外墙石材粘贴工程”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工程1.2工程地点:沈阳市 号1.3粘贴面积:约300左右。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2.1承包范围: 工程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加工、运
2、输、安装),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维修、包售后服务等。2.3本工程严禁转包。第三条 合同工期3.1现场提前7天通知进场施工,预计进场时间2012年7月 日。3.2单体楼工期要求:多层 天,小高层 天,3.3遇到大风、雨天等不可抗力,则工期顺延。第四条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1甲方工作5.1.1 协调安排与其他分包施工单位相关配合工作。5.1.2 组织检测单位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相关要求检测工作。5.1.3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及时审准并支付工程进度款。5.2乙方工作5.2.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
3、 7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工程总计划各1份;为了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5.2.2应向甲方报送现场施工管理小组人员名单,现场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协调,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5.2.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外墙污垢,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直至正式交付甲方之日止。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2.4向甲方提供材料试验检验证明。5.2.5工程竣工后配合完成资料归档。5.2.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
4、,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达到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达标标准。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保管好乙方的设备、多余的材料。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沈阳市和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2.7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相关分包方之间的协调管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给甲方造成之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5.2.8乙方所有施工活动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办公环境。5.2.9乙方应遵守治安条例,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严
5、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管理条例,办发劳务证,签订劳务合同,严格内部管理,不得拖欠工人工资。5.2.1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媒体负面曝光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5.3工期进度要求5.3.1施工时间随甲方主体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5.3.2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工期进度调整安排,工期进度调整前一周,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进场施工。第六条 质量与验收6.1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图纸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选用材料及施工质量均应达到验收及检测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没有满足相关要求和标准或延误交付,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2
6、检查和返工6.2.1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甲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6.2.2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改正指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逾期35日未修复,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委托其他承包单位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该等费用只需经过甲方工程师认可,不需经过乙方认可。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6.2.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即使已经交付甲方使用,也不得以本工程已经通过验收为由拒绝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质量责任,任何获奖证书和证明文件均不可作为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不存在的理由。6.2.
7、4乙方交工前必须经甲方质量管理人员验收,确保平整,保证质量。第七条 安全施工7.1乙方安全责任的约定7.1.1乙方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如因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不合格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7.1.2 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因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伤亡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害由乙方负责;非总承包方或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施工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总承包方、甲方及第三方伤害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7.1.3 脚手架搭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1.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乙方在
8、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7.1.5 与甲方协商解决垂直运输的配合问题,以避免交叉作业产生纠纷。7.1.6 乙方施工工程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满足要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能顺延。7.2安全防护安全生产措施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八条 合同单价与支付8.1合同价款8.1.1 按粘贴面积 元/。8.1.2此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保险、风险、半成品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完成本工程的各项费用(签证、变更除外)。不包括税金8.1.3此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原材料
9、市场价格涨幅等相关因素,固定不变,直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8.2结算工程量确认以现场实际粘贴面积计算为准。8.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8.3.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付款:材料进场经现场经理确认后支付50%货款;外墙石材粘贴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工程款。8.3.2 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甲方对乙方发生管理处罚,所罚款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一节点工程款前,向甲方财务部交纳该阶段工程罚款。若未及时交纳,甲方有权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第九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9.1违约9.1.1 质量条款违约: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0、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此期间超过15天,而工程质量仍然不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所用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若乙方不能及时正确处理此问题,甲方有权请乙方无条件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并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剩余工程,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1.2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9.1.3如乙方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甲方将拒付乙方工程款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第十条 合同的争议、生效、终止、份数: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采取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款支付结束后即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