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香港资管清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恒天財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的清算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契约型基金托管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质量,依据银行业务要求、中融的入境结算流程以及客户清算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资管清算银行业务
第二条 账户办理。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在账户办理时,该名董事需亲自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如果公司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需至少两名董事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 银行账户日出镜限额。开立银行账户需要注意设置每日出境的限额,如不设置,中行默认限额为200万元;可以设置当日出境总限制额度(最高应该是1000万),也可以设置每笔限额。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接一个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将与各银行间的进行结算,需选择一家权限较大的银行设立结算账户,其中:汇丰、恒生、中央银行的权限都比较全面;同时香港客户经理的操作权限比较大,需要选择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客户经理。
第五条 自有账户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设立:支票户、储蓄户或者定期户(一般用于理财)。
第六条 账户管理:客户账户以及自有账户在发生增减变动时均需在7天内跟证监会报备,报备方式可采用网上申报或递交纸质资料申报。
第七条 银行各币种划拨款截止时间:
港币16点截止,美元17点截止,网银18点截止。
第三章 客户兑付清算业务
第八条 中融每日处理的客户申请截止时间是上午11点,设置处理截止时间是为方便公司统一安排结算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量自行设定。
第九条 客户结算流程
中融的入境结算流程:客户提交入境申请资料,结算组核对客户提交的凭证与银行账户,需设置入境核对截止时间;
中融的出境结算流程是:客户提交出境申请后,出纳确认账户金额及费用结算,提交RO审批(关键节点:会计,资金管理岗(梁总),CFO);
流程结束后,结算人员在电子平台查询客户资料,与客户做最后确认。
最后出纳将提前填制好的划款单交至银行,银行收到划款单会就付款客户名单、付款金额等事项电联CFO(或CFO授权暂时代理人)逐一确认后再划款。如果存在值得怀疑的款项划拨需要增加合规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划款方式:
(一)网银划款。设置经手人和复核人,根据划款限额设定不同的复核人数。网银划款的实时性使因错误划款无法追回的风险加大。
(二)柜台划款(中融使用)。因为其业务小,所以出纳用传真或柜台办理,以此减低错付风险。
第十一条 客户银行账户要求
划出款项需要划至客户的香港本地账户,划入款项(包含境内和境外)只要是同名客户账户即可。
第十二条 人员设置
公司在香港安排出纳人员和财务人员各一位。出纳人员便于与银行沟通,财务人员便于与证监会沟通,因证监会会随时致电到公司香港指定业务联系人,此人必须了解所上报FRR表的内容及香港业务内容,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职责分离。
如果公司在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基础上,可以仅安排一位会计人员。
第十三条 客户交易结算单
证券交易不能保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客户做出交易申请后,须在7日内将交易结算单交到客户手里,以说明已收到交易申请并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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