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在体育理论研究中的应用论文摘要:目前,我国体育理论的研究远远落后于体育实践的发展,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体育理论工作者不太讲究逻辑性。着重从概念的角度来谈逻辑知识在体育理论中的应用,如定义和划分、限制和概括等,并通过大量案例来指出体育理论工作者在概念方面所犯的逻辑错误,如定义过宽或过窄、同语反复、循环定义、特征界定不当、划分标准不一、越级划分、子项相容、失去或过度限制、概括失当、目的和功能不分等。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体育理论也水涨船高,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进展,但是,理论往往落后于实践。我们应该承认,尽管体育理论从总体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远远落后于体育实践的
2、发展和需要。落后的一个根本原因和重要标志就是我们的理论工作者不太讲究逻辑。逻辑学是关于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思维的形式结构”或称思维的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思维的规律”则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本文将专门就“概念”这一思维形式在体育理论研究中的应用展开研究,以后我们将陆续研究“判断”、“推理”和“逻辑规律”在体育理论中的应用问题。所谓概念,是揭示事物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概念包括内涵和外延,其中,内涵是概念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概念对事物范围的反映。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主要是定义;而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则包括划分、限制和概括等。1如何给概念下定
3、义下定义是运用概念来界定思维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通常定义的方法是“属加种差”所谓“属”,是指先找出被定义概念的邻近属概念,即与它最近的属概念。比如要对“体育”这个概念下定义,就必须先找到它的邻近属概念“实践”。要注意的是,种概念上面可以有很多属概念,如“体育”的属概念可以有“文化”、“活动”、“客观存在”等等,但它们都不是人的“邻近”属概念。所谓“种差”,是指必须找出被定义概念与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也就是只有该事物有而它事物没有的本质属性。如“体育”与其他实践的差别就在于“主客体一致”。最后,将两者综合起来,成为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定义项。于是,我们可以把“体育”定义为“人作为主
4、体改造自身身体的实践”。定义的规则有4条:1)不能使用比喻。错误为“以比喻代定义”;2)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错误为“定义过宽”;3)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错误为“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4)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式,即给正概念下定义不能用否定句或负概念。由上述定义的方法和定义的规则出发,我们发现在体育理论研究中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抓不住事物的本质或特有属性例如:“健身操”被定义为:是一项大众健美运动项目。它起源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形式简洁、易于掌握,对于提高训练者的心肺功能、运动技巧和塑造健美形体有着特殊效果。这一定义显然没有指出“健身操”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
5、。如果说“健美运动项目”是“健身操”的邻近属概念,那么“健身操”与其他“健美运动项目”的种差是什么?文章没有指出。而后面那段话只不过是讲了健身操的形式与功能,不是它的本质属性。定义过宽或过窄定义项的外延须同被定义项的外延全同,过宽或过窄都是不恰当的。例如:将“体育”定义为“的一种教育实践”是必然会导致定义过窄,因为有很多体育行为并不属于教育范畴,例如竞技与健身。如果将体育定义为“的一种人的活动”则必然会导致定义过宽,因为人的活动除了实践外,还有认识。显然,体育是实践活动而不是认识活动。再比如,将“健身”定义为“为了促进人体健康,达到理想的生活质量的一种行为方式”就是“定义过宽”。根据我们的常识
6、,生活中能促进健康、改善生活质量的行为方式有很多种。同语反复例如:将“娱乐体育”定义为“愉悦身心的体育活动”,将“社会体育”定义为“职工、农民和街道居民自愿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社会体育活动”就是非常明显的“同语反复”。还是在卢元镇的中国体育社会学第73页中讲到体育人才的“自然流动”和“非自然流动”时说:“自然流动,指体育人才在人才链上正常的、顺向的流动,这种流动有利于体育资源的有效利用。”“非自然流动,指体育人才在人才链上不正常的、逆向的流动,这种流动可能造成体育资源的浪费,甚至影响体育社会机制内部的紊乱。”这两个定义实际上都是“同语反复”。我们不妨用作者的
7、这种定义方式给“及格”和“不及格”下定义:“及格”就是在考试中成绩正常的、合格的分数,这一分数反映了学生较好的学习效果;“不及格”就是在考试中成绩不正常的、不合格的分数,这一分数反映了学生不太好的学习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我们知道判定及格还是不及格只有一个标准,即60分:“及格”就是60分以上的分数;“不及格”就是不到60分的分数,其他的说得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同样,是“自然流动”和“不自然流动”也只有在给出标准或依据后才能判定,不然就只能是作者毫无根据的主观判定。事实上,没有任何理论和事实证明“海外兵团”以及专业运动员进入普通学校等现象就一定是“非自然流动”。2如何界定事物特征界定事
8、物的特征,一般要先交代比较对象,有了参照,方可凸显其特异之处。例如,将运动竞赛的特征界定为“竞赛目的的综合性、竞赛对抗的激烈性、影响因素的庞杂性和随机性、竞赛结果的不确定性”就令人费解。书中作者并未指出比较对象。参照对象如果是“其他类型的竞赛”,那么上述四个特点并非运动竞赛所特有;参照对象如果是其他类型的体育活动,运动竞赛“目的的综合性”以及“影响因素的庞杂性”也并不突出。同一本书中将体育娱乐的特征界定为“方法的多样性”、“目的的多向性”和“经营的社会性”,同样很值得商榷,这三条也并非体育娱乐所特有。“体育娱乐”的属概念如果看作是“体育”,同级别的种概念有“体育教育”、“体育竞技”、“体育健身
9、”等。显然,上述三条也不同程度的为其他子项所具有。“体育娱乐”的属概念如果看作是“娱乐”,同级别的子概念有“智力娱乐”、“艺术娱乐”等,而上述三条也不同程度的为其他子项所具有。同一本书中还将游戏的特点界定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虚构和假想成分,是一种非功利性活动”和“具有多样性和竞争性”也不很准确。单单相对于“玩耍”,可以说游戏具有上述第一和第三条,只相对于“竞技体育”可以说具备上述第二条。从作者下文的阐述开看,比较对象是指“传统体育手段”这一属概念下的其他种概念,如“体操”、“舞蹈”和“武术”等,如此作比,上述特征界定更不准确。再举另外一本书中的例子。将中国体育改革的特征界定为“紧
10、迫性”、“渐进性”、“滞后性”和“长期性”,令人迷惑。从作者下文的阐述来看,作者的比较对象是中国其他领域的改革。我们不解的是,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何尝不具有“渐进性”和“长期性”呢?同一本书中,将体育群体的特征界定为“以体育为共同目标”、“以体育实践为共同的活动方式”、“成员对某种体育活动项目或体育手段具有强烈而稳定的兴趣”、“体育群体开展对外的竞赛活动”以及“体育群体内部具有分工或分层”。体育群体的属概念是群体,此处的比较对象显然是其他各类群体,而其他各类群体也“内部具有分工或分层”,也有许多经常“开展对外的竞赛活动”。再者,前三条特征砮嗦且不准确,合为一条“以体育为共同的活动平台”似乎更好。
11、3如何划分概念的外延划分的作用在于明确概念的外延。划分的规则要求1)每次划分须按同一标准进行。错误为“划分标准不一”;2)划分后所得的子项不得相容。错误为“子项相容”;3)划分必须按属种包含层次进行。错误为“越级划分”;4)子项的外延之和等于母项。错误为“不完全划分”或“多出子项划分”。目前,我国体育理论工作者在划分方面常犯的逻辑错误有:划分标准不一多年来,对于“体育”的划分一直存在许多混乱,原因主要在于分类标准不够统一。目前常用的三分法也确实有分类标准不够统一的逻辑缺陷。当然,我们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了这种划分,而且也一直按照这种划分来开展我国的体育事业,因此短时期内很难改变这一三分天下的格局。
12、但是,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体育理论水平的提高,这一划分格局必将会被打破,体育事业的发展也必将更加理性更加合乎逻辑。再比如,上文提到的中国体育社会学中“社会体育”概念的划分为“职工、农民和街道居民”,也显然是标准不一的;同一本书中将竞技体育的政治价值分为三个方面:政治手段的价值、外交手段的价值和社会稳定的价值,分类标准也是模糊和混乱的。从作者的进一步表述来看,似乎是先划分为国内和国际,然后再将国内部分按新的标准划分比较妥当。越级划分如,有人将运动竞赛划分为运动会、单项比赛、友谊赛、表演赛、慈善赛、选拔赛、联赛等,就是存在“越级划分”的问题,而且标准混乱。比较好的做法是做二次或多次划分,几次划分之
13、间的标准是不同的,这样层次就比较清晰了。子项相容比如,将健身指导员的工作划分为“从事教学活动、指导锻炼、传授技能、业务咨询、组织管理等”,其中前三项是互有交叉的,并非完全排斥的关系,不能并列。4如何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限制是通过增加属概念的内涵,缩小其外延,从而推演到它所包含的某一种概念的逻辑方法。在对概念进行限制时,一定要注意限制的限度。例如,对于一台“电子计算机”,我们说它是“机器”,表达就不够准确,这是限制不够或失去限制;再如,我们说水浒传是“中国最优秀的古典文学名着”,那就是言过其实,这是限制过度或多余限制。所谓概括,则是与限制相反的思维过程,它是通过减少种概念的内涵,扩大其外延,从而
14、推演到包含它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在对概念进行概括时,也一定要注意概括的限度。概括超过一定限度,种概念和属概念的距离太远,就会大而失当,以偏概全。比如,把“足球”概括为属于“球类”就可以了,如果概括为“物质”就是过头了。在体育理论界,失去限制、多余限制和概括失当的问题均有存在。失去限制比如,将竞技体育的特征之一界定为“具有竞赛规则、裁判与仲裁手段”,就是缺乏限制的例子。非竞技体育比赛甚至是游戏也有规则及仲裁手段,所以如果不对规则和裁判手段加以限制,则是不准确的。可以加上类似“成文的”、“非常严格的”之类的限制词。多余限制同一本书,同一个标题下,作者将竞技体育的另外一个特征界定为“追求既定的功利目
15、标、传播和宣扬某种价值观念”,其中,“既定”和“某种”都是多余的限制,不起任何作用。组织竞技体育当然有目标,目标在赛前都是确定了的,再提“既定”即为多余;竞技体育宣扬的价值观念主要是有利于赞助商的消费主义观念以及奥林匹克主义等体育价值理念,这些观念当然不可能包罗万象,肯定是“一些”或者是“某种”,所以,没有必要再提“某种”,这儿添加类似“有利于赞助商或组织者或体育自身发展”的限制加以突出似乎是有必要的。概括失当例如,将体育界定为“人们通过身体动作,增进健康的一种活动”就属此类。再比如,中国体育社会学将社会团体的功能概括为下面五条:参政议政、作为政府的助手、经济参与、维护成员权益和成员发展,其中
16、,前三条仅仅是某些社会团体的功能,不能概括为所有社会团体的功能。5概念举例:功能和目的“功能”和“目的”虽然不在逻辑学范围内,但我们意在通过对这组概念的举例,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把握与“概念”相关的逻辑知识。功能是指事物的功效和能力,也即事物所具有的作用,它取决于事物的特征,具有客观性;而目的则完全是主观的,是指使用该事物的人借助该事物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不同的使用者使用同一事物的目的可能截然相反。由于能力不够或者操作不当,致使事物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甚至朝着事与愿违的方向发展。可见,功能和目的并非全同。遗憾的是,我们在从事体育理论研究时,常将二者混为一谈。比如,体育现代教学媒体的功能大致有五个:再现功
17、能、集成功能、交互功能、扩充功能和虚拟功能,而运用体育现代教学媒体的目的大致有:提高教学质量、增进教学效率和扩大教学规模等。但我们很多的文章常常将此两者混淆。再比如,体育可以说具有“强筋骨”的功能,从事体育锻炼的目的有的是为了增进健康,有的为了健美,有的为了夺牌等等,而后者如果追求过度也可能会损害健康。所以,不能把增进健康界定为体育的功能之一,然而把此目的当成功能的不在少数。最后,笔者对那些在文中被提及的专家学者们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无恶意或偏见,纯粹是为了学术探讨。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参考文献:1钟天朗.运动竞赛经营管理理论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2饶发玖,等.逻辑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3扬文轩,陈琦.体育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4(英)斯泰宾(Stebbing)吕叔湘,李广荣,译.有效思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中国健美协会.中国等级健身指导员培训教材M.北京: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服务中心,2007.6周西宽,等.体育基本理论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7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8李秉德.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9毛泽东.体育之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79.10中国人民大学.形式逻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