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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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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晋城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设计方案
第一部分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设计基本要求
一、 调查范围( 总体)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工业单位。具体包括, 调查年份年初在册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全部个体工业单位以及当年新建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新增的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也包括因各种原因未列入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 调查总体划分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要求, 将规模以下工业总体划分成两个子总体, 即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子总体) 和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以下简称个体工业子总体) 。企业子总体既包括有名录的目录企业, 也包括没有被目录企业抽样框覆盖的非目录企业。
三、 基本抽样方法
根据国家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设计方案, 我市以县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基本方法是:
1、 目录企业即经济普查时列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的所有企业, 采取一阶段目录抽样, 从抽样框中按工业总产值进行分层后直接抽取企业。
2、 个体工业以经济普查取得的分村工业个体户摸底调查资料编制抽样框, 按营业收入分组, 采取一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
3、 非目录企业即经济普查名录库中没有的企业和以后新增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根据国家调查制度的规定, 采用双重抽样框设计抽取样本单位的方法, 即在一阶段分层整群抽样调查确定的样本村中, 根据制度规定的目录企业核对表进行企业单位的清查核对, 最终确定样本调查企业。
目录企业和非目录样本调查企业共同参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经济总量的推算。
四、 调查目标
估计本县( 市、 区) 内规模以下工业总体、 企业子总体和个体工业子总体的指标总量。
五、 抽样精度要求
以县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控制抽样精度的具体要求是: 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 工业总产值和企业单位数的最大相对误差分别控制在10%和15%以内。
第二部分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设计
一、 目录企业抽样设计
( 一) 抽样框
目录企业抽样框的范围为本辖区内以 经济普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录库为基础, 增加不列入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年报范围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减去已列入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抽样框资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属性指标和基本价值量指标。具体包括: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代码、 地址信息、 行业分类信息、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等基本属性指标, 以及工业总产值或产品销售收入等基本价值指标。目录企业调整变动的资料为 规模以上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和年报资料。
( 二) 样本量的确定和分配
1、 样本量的确定。根据国家《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设计方案》的要求, 结合我市及各县( 市、 区) 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现状, 为保证以县为总体抽样调查的精度, 兼顾分行业经济测算的需要, 各县( 市区) 要根据总体样本量的( 不低于目录企业的5%) 的要求, 按行业大类确定样本量。各行业大类层内样本的分配, 按奈曼分配的原则, 确定各层样本。具体方法参考国家统计局内网统计知识栏目中《工业抽样调查讲座》的方法。
目录企业按工业总产值( 或营业收入) 规模分层的基本要求是, 根据我市及各县( 市、 区) 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将39个大类行业合并成五个行业组合: 即将采掘业所属各大类合并为”煤炭及各种矿采选业”(06、 07、 08、 09、 10、 11)、 将电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各大类合并为”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44、 45、 46) 、 在制造业所属的30个行业大类中, 建议分列为”农副产品加工业(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 ”、 ”冶铸及其制造业”( 32、 33、 34、 35、 36、 37、 39、 40、 41) 、 ”建材、 化工及其它制造业”(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42、 43) 三大行业组合。要求在95%的概率度保证程度下, 以最大相对误差不超过15%, 对各行业层采用最优分层, 确定各行业的样本量基数。并考虑包含省级样本调查单位的影响, 经过科学检验后确定样本量。
目录企业样本量的计公式为:
样本量计算公式:
其中:
式中, 代表层(=1,2,……,), 为子总体内的分层总数。为子总体的工业总产值, 为第层第个企业的工业总产值, 是第层的企业单位总数, 是样本企业总数, 是第层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的方差,为最大相对误差。
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到样本量, 只是理论值。在实际调查时会遇到企业消亡问题。例如, 样本抽到了某企业而该企业已经不存在或已改行, 实际样本会因而减少。为此, 需要事先对计算得到的样本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预先对消亡企业的比例进行大致的估计, 并据此放大样本量。例如, 估计约有10%的企业消亡, 则在计算得出样本量的基础上增加10%。消亡企业的比例, 可依靠经验进行判断。
2、 行业大类层内样本量的分配。将上面计算得出的并经过调整的样本企业总数, 采用奈曼分配方法进行分配。第层所需的样本量的计算公式为:
( 三) 样本抽取
根据样本量在各层中的分配结果, 进行层内随机抽样, 采用”永久随机数”的样本抽取方法。具体方法是: 首先对每个抽样框单位赋予一个永久随机数, 然后对每一个最终层中的永久随机数进行排序, 抽取(为第层的样本数量)个最小永久随机数的单位作为第层的样本。”永久随机数”参见国家统计局内网《工业抽样调查讲座》。
( 四) 总量估计
根据国家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设计方案的规定, 目录企业调查结果的推算, 首先按照数据收集期间样本企业是否属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范围, 将样本企业划分成有效样本企业和无效样本企业。有效样本企业是指在调查时点时依然属于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范围的样本单位, 无效样本企业是指在调查时点时已经不属于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范围的样本单位。
对于有效样本企业, 还应进一步根据样本企业是否填报了调查表, 划分成有回答有效样本企业和无回答有效样本企业。
对于无效样本企业, 无论是否填报了调查表, 都应将其调查指标赋值为”0”, 基础权数不变, 保留在数据文件中, 供估计方差时使用。
为了从未填报调查表的样本企业中区分出无回答有效样本企业和无效样本企业, 需进一步了解样本企业未填报调查表的原因。企业未填报调查表的原因分为: 1.营业但无回答; 2.撤消, 包括企业法人代码变更; 3、 被合并; 4.停产; 5.转产成为非工业企业, 6.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在企业未填报调查表的原因中, 第1类企业属于无回答有效样本企业, 第2类至第6类企业属于无效样本企业。
其次, 要对样本调查结果进行加权和权数据的调整。目录企业样本的基础权数是该样本企业被选概率的倒数。根据检查是否存在重复企业、 是否存在无回答有效样本企业、 是否存在合并企业和分开企业等情况对相应的样本企业的权数进行调整, 得到每个样本企业的最终权数。
最后, 对目录企业的总量指标进行推算。其推算公式如下:
估计量推算公式为:
的方差估计量:
的最大相对误差
代表层( =1, 2......) , 为分层总数; 为企业单位总数, 为第层的企业单位总数, 为样本单位总数, 为第层样本企业单位总数: ; 为总量估计量; 为第层的平均值; 为第层第个企业的指标值; 为的方差估计量, 为第层企业指标值间的方差, 为第层的样本方差; 为最大相对误差的估计量。
二、 个体工业一阶段整群抽样设计
( 一) 建立抽样框
个体工业抽样采用一阶段整群抽样方法, 抽样框包括本县( 市、 区) 辖区所有的行政村、 居委会( 以下简称: 村) 。基础资料采用 经济普查摸底时搜集的工业个体经营户数和营业收入。
( 二) 样本量的确定
根据编制的分行政村个体工业抽样框, 以营业收入为标志, 按村的营业收入从高到低排队, 采用最优分层法分层, 各层的营业收入均方误差加权( ) 之和为最小。
样本量的计算公式及层内样本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样本量计算公式
其中: ,
上式中: n为子总体的样本量, B为抽样框的村数量, 为第h层的营业收入的均方差( h=1,2,…,H) , 为权数( 第h层村数与抽样框的村数比值) , R为总体最大相对误差, 为抽样框中的村营业收入均值,为对应置信度的系数( 当置信度为95%时, 为1.96) 。
层内样本量的分配。采取奈曼分配方法分配样本。第h层所需的样本量的计算公式为:
( 三) 样本抽取
个体工业整群抽样的样本抽取采用层内对称等距抽样法抽取。
( 四) 总量估计
1、 估计量的推算公式:
2、 估计量平均指标推算公式:
3、 的方差估计量:
4、 符号定义和计算方法。为第k层中第个样本村总量指标, 为第k层第j个村的个体工业单位平均指标估计量:
; ( k=1,2,…,H)
式中, 为个体工业抽样框中第层的村总数, 为第k层样本村数; 为第k层个体工业单位总数, 为第k层中第个村的个体工业单位个数:
三、 非目录企业抽样设计
为了解决目录企业抽样框覆盖不全的问题, 作为对目录企业的必要补充, 根据国家抽样调查设计方案, 我市以县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 也决定利用个体工业整群样本, 对整群样本范围内的目录企业进行清查核对, 对核对得到的经济普查被遗漏和新增工业企业进行调查, 并按照个体工业相同的推算方法进行总量估计。我们称这部分被遗漏和新增的企业为非目录企业。
( 一) 双重抽样框设计
双重抽样框是指两个抽样框的组合, 如目录框和整群框( 区域框) 的组合或两个目录框的组合。对某个调查总体采用双重抽样框, 主要是由于单个抽样框无法完全覆盖整个调查总体, 或者单个抽样框不能达到最佳的抽样设计效果。对于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非国有工业企业, 由于在整理企业目录过程中存在遗漏现象, 以及在整理目录企业抽样框与实际调查期间有新增企业产生, 导致目录企业抽样框存在覆盖不全问题。因此, 对企业子总体的最佳抽样设计是以目录企业抽样框为主体, 以整群抽样框为补充的双重抽样框设计, 从个体整群样本中剔除与目录企业抽样框中重复的企业, 对没有被目录企业抽样框中覆盖的企业即非目录企业进行调查。
( 二) 剔除重复企业
从个体工业整群样本中剔除在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已经存在的企业, 找出被遗漏和新增的非目录企业, 可经过以下的组织过程实现。
首先, 使用”目录企业核对表”对整群样本范围内的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实存企业状况进行核对, 并填报被遗漏的和新增的企业。”目录企业核对表”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反映填表人( 调查员) 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 职务、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等, 以方便管理; 第二部分是样本村地址信息, 以及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实际包含的企业情况, 列出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代码, 以用于核对工作; 第三部分是反映清查后新增或漏掉企业情况, 包括新增或漏掉企业的名称、 法人代码、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和在目录企业框中但原地址码不正确等信息。市局工业基建科按照目录企业抽样框中的地址代码信息, 打印出分样本村的目录企业框中包含的企业信息, 制作《目录企业核对表》, 经过各县( 市、 区) 统计局发给样本村调查员。调查员根据上述名单, 对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实存企业进行核对, 填写新增或漏掉企业信息, ”在目录企业抽样框中但地址码不正确”一栏不填, 然后, 由县( 市、 区) 统计局上报市局。第二, 市局将由调查员填报的新增或漏掉企业与目录企业抽样框进行核对, 剔除实际与目录企业抽样框中企业重复的企业。由于在目录企业框中, 有些企业地址码是错误的, 导致原来属于某个样本村的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实存企业并没有被列在核对表中, 从而造成该样本村中列出的部分新增企业, 已在目录企业抽样框中已经实际存在了, 不是实际的新增企业。为此, 需要将对这些企业进行核对, 确定其是否已经在目录企业抽样框中, 如果发现某企业在目录企业抽样框中, 那么就”在目录企业框中但原地址码不正确”一栏做上标记, 从非目录企业样本中去掉, 不作为实际的新增或漏掉企业。第三, 确认非目录企业样本。在样本村调查员填报的新增或被遗漏企业基础上, 剔除”在目录企业框中但原地址码不正确”的企业, 得到非目录企业样本。
( 三) 总量和方差估计
因为非目录企业的样本与个体工业整群样本完全相同, 因此非目录企业总量和方差估计方法与个体工业部分完全相同。
四、 总体总量估计
规模以下工业总体估计总量等于企业总量估计加上个体工业总量估计。
企业总量估计等于目录企业总量估计加上非目录企业总量估计。
( 一) 企业子总体总量和方差估计
1、 总量估计量:
2、 的方差估计量:
( 二) 规模以下工业总体总量和方差估计
1、 总量估计量:
2、 的方差估计量:
3、 的最大相对误差估计量:
式中, 表示目录企业的总量估计量, 表示非目录企业的总量估计量, 表示企业子总体的总量估计量, 表示个体工业子总体的总量估计量, 表示目录企业的总量估计量, 表示非目录企业的总量估计量。
第三部分: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结果的使用
一、 县级抽样调查结果的使用
以县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结果, 由各县( 市、 区) 统计局根据《晋城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设计方案》的规定, 使用统一程序进行推算。
( 一) 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总量的确定。自 上半年起, 各县( 市、 区) 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总量将根据国家统一的抽样调查制度和方法, 采用统一的推算程序进行科学推算。推算结果和原始调查资料、 初步调查结果的评估报告要一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局工业基建科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结果, 只能用于初步核算工业增加值使用, 不得向局外提供。
( 二)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及其速度的确定。自 上半年起, 各县( 市、 区) 要先根据抽样推算初步结果, 按以下规定计算本辖区的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
1、 确定规模以下工业分行业现价工业总产值。首先根据分季调查推算结果, 利用经济普查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的行业结构, 企业分行业工业总产值; 其次, 按经济普查年度计算工业增加值的规定, 用个体抽样调查推算的营业收入代替现价工业总产值, 按普查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扣除个体工业不允许出现的行业( 如电力、 煤气、 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 计算分解个体工业的分行业总产值; 最后, 合并计算规模以下工业分行业总产值。
现价工业总产值的总量控制数为抽样调查推算总体总量。
2、 规模以下工业分行业增加值率的使用。按照经济普查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分行业增加值率计算加综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总量, 个别行业发生重大政策或经济形势变动, 且足以影响对本地经济发展趋势的, 可根据规模以上工业同行业增加值率的变化幅度进行同比例调整, 并报市局工业基建科审核。
3、 计算规模以下工业发展速度使用的价格指数。规模以下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 要参照规模以上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办法, 采用分行业价格减缩法进行计算。分行业价格指数的使用统一采用城市调查队公布的全市分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4、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的计算。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和规模以上工业一样, 而是采用先计算分行业工业增加值, 然后加总计算全部规模以下的工业增加值。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分行业工业总产值*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率。
5、 规模以下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根据抽样调查取得的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乘以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率计算分行业工业增加值, 然后加总计算全部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
∑报告期分行业工业增加值*报告期分行业累计价格指数
规模以下工业的发展速度=------------------------------------------------×100%
∑基期分行业工业增加值
6、 基期分行业增加值的确定。由于我市以县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起始时间为 的上半年, 因此, 需要根据经济普查结果推算 年报和 分季规模以下工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等基础资料。计算原则是根据经济普查结果, 参照 规模以上工业的发展速度和 全社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年报的主要产品产量的增长速度, 确定主要行业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 平衡各行业发展结果, 合理确定 经济总量。然后, 根据规模以上各季总量比例合理分配规模以下工业各季经济总量。基础数据的确定由市局工业基建科和市局综合科共同组织各县( 市、 区) 统计局计算确定。
( 三) 各县( 市、 区) 抽样调查的基础资料、 推算结果和初步测算的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及其速度的计算资料、 评估报告, 要按规定时间一并上报市局工业基建科进行审核平衡。审核结果经局领导审定后, 报局综合科计算全市和各县( 市、 区) 地区生产总值, 并反馈各县( 市、 区) 。
抽样推算结果未经市局审核审定, 不得对外提供。
二、 市级调查结果的使用
自 上半年起, 全市规模以下工业经济总量, 由市局按照各县( 市、 区) 规模下抽样调查的结果简单汇总结果审核确定, 确保全市经济总量和速度与汇总的各县( 市、 区) 经济总量和速度的一致。
市级调查结果和推算结果及各县( 市、 区) 的推算结果, 经过局领导审定后, 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使用, 并反馈各县( 市、 区) 统计局。未经审定, 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上报。
附件二:
晋城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 报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一) 综合年报表
B311表
总体总量指标
年报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B312表
企业总量指标
年报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B313表
个体工业总量指标
年报
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B314表
个体工业增加值系数调查表
年报
抽中的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 二) 综合定期报表
B411表
总体总量指标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4月6日、 7月6日、 10月11日、 电子邮件
B412表
企业总量指标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4月6日、 7月6日、 10月11日、 电子邮件
B413表
个体工业总量指标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全部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4月6日、 7月6日、 10月11日、 电子邮件
( 三) 基层年报表
B111表
企业基层表
年报
抽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B114表
个体工业单位基层表
年报
抽中的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 四) 基层定期报表
B211表
企业基层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抽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4月6日、 7月6日、 10月11日、 电子邮件
B214表
个体工业单位基层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抽中的个体工业单位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4月6日、 7月6日、 10月11日、 电子邮件
(五)参考表式
目录企业核对表
年报
抽中的城镇街道或居委会、 农村行政村(村委会)
各县( 市、 区) 统计局
年内12月18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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