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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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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11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附件2: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经济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经济专业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与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电建设企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经济专业人员”是指在水利水电建设及相关行业中,从事计划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具有经济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工程师,下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同)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五年。 以上学历当中含后续学历,但需取得后续学历满一年方可申报。 (二)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调入企业单位后属于首次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的基本要求为:本科毕业后满 、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第六条 外语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后才能申报。 第七条 计算机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后才能申报。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和资历要求,但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资格不满五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省部级特殊津贴专家; ③中国青年科技奖(原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获奖者; ④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全国管理现代化成果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本专业项目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的主要贡献者。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经济资格满五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全国管理现代化成果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本专业项目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的主要贡献者; ②局级单位确定(或批准)并管理的经济工作专家; ③经局级单位确定(或批准),由其所属单位管理的经济专业带头人及后备人才。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二)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三)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四)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管理状况、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比较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十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或项目的经济管理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成果突出; 2、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的能力; 3、能主持或为主承担制订管理标准、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专题报告; 4、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经济管理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中取得较好成果; 5、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重要文件、重大成果的审查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6、能够组织、指导中级经济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二)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后,应分别同时具备如下各三项条件: 1、计划管理 (1)熟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计划编制方法和管理程序,熟悉本企业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 (2)熟悉概预算管理规定,了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能独立编写较重大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或制定较重大项目的计划编制方案; (3)负责或独立编写过两篇及以上较重大的本专业及相关内容的经营管理分析报告;或负责或担任主要工作人员制定过两次及以上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显著的经营管理效果。 2、企业管理 (1)熟练掌握企业现代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理论、手段和方法,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2)能独立编写重大的专题调查报告和工作汇报,制订全局性的企业管理规划、计划及上级规定的实施细则; (3)担任企业管理专业负责人或作为主要成员或担任多种经营项目负责人,主持重大企管课题;或主持全局性的现代化管理课题,显著提高了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人力资源管理 (1)熟练掌握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 (2)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人力资源管理重要课题攻关项目或组织过有较大影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政策研究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能解决较复杂的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并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效益。 4、物资管理 (1)熟练掌握和运用物资流通理论和方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其中燃料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电厂化学、环保理论知识; (2)熟练掌握物资供应管理方法和程序,能够独立制订大中型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物资供应方案; (3)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过难度较高的物资开发、管理、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5、工程造价管理 (1)熟练掌握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测定和使用方法; (2)担任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过两项及以上大中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作为主持人主持二项及以上本专业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审定工作;参加过国家级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编制工作; (3)能分析和解决定额、指标、费用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且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过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后,担任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如下贡献之一者: 1、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创新性; 2、完成二项及以上难度较大经济管理项目(包括制定管理标准、规范办法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工程局(厂)级科技进步(成果)奖,或同等级别的经济技术成果奖; 4、提出的经营管理或经济技术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专业技术发展或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后,撰写如下专业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1、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 2、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3、作为主要撰写人(前三名)在省部级、集团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公开发行的科技、财经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论文; 4、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集团级及以上报纸、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论文或调查报告;而且独立撰写过两篇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经济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使用价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于取得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调到经济岗位的人员,如本人申报同级平转为高级经济师资格,需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且取得经济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工程师)资格满一年后方可申报;申报同级平转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必备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于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要严格执行人事部有关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对于经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时,申报条件如下:硕士学位,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9年;大学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 ,而且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本细则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评定为高级经济师资格。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授权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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