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22020年6月23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一 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 服务方面的投诉,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 电话或面谈, 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 记录, 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 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 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 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 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 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 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 直接报办公室主任, 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 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它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 如有, 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 对业主的投诉, 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 对重复出现的问题, 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 防止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