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基础工程承发包合同合同号:东寰 号甲方:广州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部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XX小区A、B栋 建设地点:广州市XX区车陂路天朗明居北侧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根据甲方提供资料采用500125mm预应力砼管桩进行施工。进两台ZYJ-600型静力液压桩机,桩数约 500 根,总桩数约 5000 米。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1600 KN,为了保证成桩质量终压力不小于450吨,复压不少于3次,包浮桩的复打。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 2
2、5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时间是:由试桩后第二天开始计算,至打完最后一根桩终止。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若乙方管理不力,造成工程超期完成,每超期壹天甲方罚乙方人民币 壹仟 元整。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1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在第一批桩到现场时,将该桩的出厂合格证及其全部有关度试验资料交给甲方及监理公司审核,以后按批量出示并随桩送交桩资料给甲方。3乙方施工桩基础工程,如经检测为不合格时,乙方除负责检测费用外,
3、还须免费返工及负责全部补救措施及一切费用。第五条 承包方式:1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电力、包界桩、包复打、包括桩基础施工全部施工过程费用的形式向甲方承包该工程。500125mm A型预应力砼管桩按不含税单价 元/米结算,AB型500125mm预应力砼管桩按不含税单价 元/米结算,乙方以管桩发票向甲方收取(全票)。如用100mm薄壁桩,每m扣10元。2工程量计算方式:压桩前,甲乙双方派员测定现场标高,作为计算依据,乙方填土方造成的高度不计算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每支桩加 1.5米计算桩长、每支桩设计桩顶标高加 1.5米至自然地面按送桩计算,送桩按 元/米结算。3施工现场的场地清理加固
4、维护由乙方负责,如因场地问题令到机械设备不能正常施工由乙方自行负责场地加固。4桩尖先以乙方方案施工,若不能通过需按图施工的,增加重量部分以每吨 元补价。第一节桩在压到离地面50cm时乙方派人作桩头封底。桩头封底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5在施工前应压一根桩与自然地面相平作为观测桩,观测桩是否有上浮,并利用此桩做静载实验。在压桩过程中出现管桩上浮情况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为桩专业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作工程桩补救施工,费用另行商议。6管桩的封顶:管桩在送桩前应用夹板封住桩口,以免泥土落入管桩内。此部分夹板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完成管桩封顶工作。第六条 工程部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 (
5、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三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放线资料一份;建筑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2负责清理原地面负1.5m以上的地下障碍物及地面边桩4米范围内的障碍物。3办理有关施工报建等一切手续。4提供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水每M2.6元,电每度1.20元)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及其责任: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
6、据。2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进行施工,验桩如出现三类桩的视为废桩。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乙方因素包括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第三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工程上拖进度二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三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 甲方派技术员负责放线,确保每一根桩都符合规范要求,如有桩身偏位须补桩的,乙方应付每根桩的50%费用。甲方技术员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压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第十一条 工程进度款按本款执行:乙方每完
8、成2000米工作量时甲方即支付完成工作量的60%,乙方压完最后一根桩时甲方即付至总完成工作量70%;余款在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全部付清。第十二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则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第十三条 工程交工验收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
9、、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二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第十四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处理:如遇自然界不可抗拒
10、的因素,工期顺延,双方以签证为准。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及补充条款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国家规范进行施工。3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完成壹仟米桩三天内归还。4工程质量保修及其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