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专用本(试行)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008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 南安市XX法庭室外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
招 标 编 号: 南建标[2013]58号
招 标 人: 南安市XX法院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3年04月15日
《专用本》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本》和本《专用本》组成。《通用本》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二)本招标工程《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做出的专门约定。《专用本》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将《专用本》与《通用本》配合使用。有关招标文件《通用本》和《专用本》相互关系的约定详见《通用本》编制说明。
(三)招标人编制《专用本》时,原则上应当按照《专用本》示范文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专用本》中带下划线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填入具体内容。
(四)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本《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在媒体上刊登。在媒体上刊登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与《专用本》上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致。
(五)《评标细则》为本《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专用本》同时编制和发布。
(六)《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项目图纸》均为本《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专用本》同时发给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七)对于邀请招标项目,第一章的“招标公告”改为“投标邀请书”,并对《招标公告》第1条和第4条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目 录
《专用本》使用说明
一. 招标公告 〔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应于《通用本》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 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对应于《通用本》四 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四.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对应于《通用本》六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五. 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
(对应于《通用本》七、八、九、十)
六. 工程量清单-
(对应于《通用本》十三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七. 招标项目图纸
(对应于《通用本》第六章 招标项目图纸)
(一) 招标项目图纸清单
(二) 招标项目图纸(另册提供)
八. 投标文件格式补充
(一) 资格标补充格式
(二) 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对应于《通用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二)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三) 商务标格式补充
九. 《通用本》补正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十. 评标细则
(对应于《通用本》第八章 评标细则)
一、招标公告
〔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3]58号的南安市XX法庭室外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3]3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围墙约160米,挡土墙约190米,总造价约9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XX法庭室外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 ;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三通一平 ;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05 月 15 日,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XX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统一出售(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XX)。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南安市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不满六十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3年04月27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XX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不满六十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安市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XX大厦425室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 兴业银行南安XX支行 开户银行二:南安建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XX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XX交易中心
帐号一: 帐号二:
开户银行三: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XX分理处 开户银行四:南安市邮政局XX专柜
开户名称: 南安市XX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XX交易中心
帐号三: 帐号四: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XX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XX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应于《通用本》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安市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XX大厦425室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2
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安市XX法庭室外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58号
3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南安市
4
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围墙约160米,挡土墙约190米,总造价约90万元。
5
2.1
招标范围和
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6
2.2
工程质量
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8
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施工,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经招标人同意。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1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2.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一部分资格标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资格标。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及其他合格投标人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细则》。
4. 欠薪保障已按南建[2009]25号办理。
11
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中应以具备 / 的单位为主办人,项目负责人应由主办人派出,主办人还应具备 /
12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组织 (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的时间为 / 年
/月 / 日 /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不适用 。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
招标人 不召开 (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预备会时间为 / 年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不适用 。投标预备会无需点名和签到。
13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时间为 2013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方式为 b (a、b):
a 记名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项目;
b 无记名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
设置答疑专栏,投标人将疑问传至网站答疑专栏,由招标人或代理单位编写招标答疑,并进行电子签章,上传网站答疑专栏,供投标人查阅下载。
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的方式为 b (a、b):
a 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项目;
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领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04月22日11时30分至2013年04月2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 南安市XX交易中心 。
14
11.2.1
资格审查
方式和《资格标》提交时间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标》的时间为 / 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不适用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带本人身份证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不满六十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标》与《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同时提交。
15
11.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
16
13.3
技术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的内容为 不适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7
15.1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18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并保证不重复使用),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应于2013年04月27日17:00时前汇到指定账户,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19
17.1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标:一份
技术标(如有时):一份
资格标:一份
20
18.4
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和资格标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
商务标和资格标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要求的方式为c(a、b、c):
a 商务标(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格标分别按《通用本》投标须知第18.2款规定包封,技术标(如有)按18.3款规定包封后,再将商务标、资格标和技术标(如有)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总包封封面标识须参照投标须知第18.2.2、18.2.3款规定(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b商务标(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格标和技术标分别按照《通用本》投标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包封和标志后提交,无须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c电子签章。
21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地点: 南安市成功街XX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收件人:泉州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3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带本人身份证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不满六十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标》的提交地点及时间见本表第14项。
22
23.1
开标时间、
地点和公布内容
《资格标》开标时间:2013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安市成功街XX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布内容:《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保证金等。
《商务标》开标时间:2013年0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安市成功街XX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布内容:在唱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名称的地方都以编号代替。《投标函》中的内容;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
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标》与《商务标》同时提交的,开标时仅公布《商务标》有关内容。
23
30.1
中标公示
方式地点
公示方式: 网络及书面
公示地点: 南安市XX交易中心_
公示网站:福建省XX网、泉州市XX招标投标信息网、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
24
3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价的10%计取;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天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5
32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6
34
监管部门
南安市监察局、规划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XX大厦6楼
27
35.2
其他
1.税收管理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政文[2008]43号)文件精神执行。
2、投标人应随时登陆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XX招标投标信息网、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查看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投标人应自已承担一切后果。
28
原文无
增加
本工程主要建材应按南发改[2009]40号文件要求执行甲方控制,乙方采购制度。
29
原文无
增加
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2]31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30
原文无
增加
本工程按《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建[2011]14号)规定时限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说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投标须知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投标须知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则应写明条款号、需要修改的原条款内容和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通用本》第二章“二 投标须知”中的部分内容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6.2
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和方式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等方式。
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和方式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
29.4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方式和地点公示3天。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方式和地点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31.1
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的方式提交,并于签订合同后3天内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天内提交。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三、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对应于《通用本》四 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
1.本《专用合同数据表》是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合同专用条款的组成部分,如与专用条款不一致的,则以本数据表内容为准。
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下列《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
专用合同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信息或数据
1
9.1(4)
承包人应免费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2
13.3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给承包人施工准备时间为 7日历天。
3
23.2
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风险包干费。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根据闽建筑[2009]18号文第五条规定,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用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本工程的人工单价按照招标预算单价办理结算,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或政策性调整而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设计变更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施工现场签证,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4
24(1)
本工程不预付备料款
5
24(5)
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年度工作计划用款)的 / %;
6
26.1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为:当月确定的工程计算结果所含款项的85%支付进度款。
7
3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图一式 八 份。
8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无
9
33(4)
本招标项目约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查期限为 /个工作日。
10
33(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 5 %。
11
35.2(1)
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元人民币;
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总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 / 元人民币;
提前奖励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
12
35.2(2)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13
35.2(3)③
承包人更换项目班子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承包人还须承担如下违约金:更换项目注册建造师(含不满六十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每人次 5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 1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每人次0.5万元人民币。
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抵扣。
14
41.3(2)
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价的10%计取;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天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
序号
条款号
原专用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
9.1(5)
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2
9.1(8)
原条款内容
补充: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
9.1(9)⑥
原条款内容
补充:不得向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
4
23.3(1)-(3)
原条款内容
修改为:(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⑴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招标人招标预算造价综合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
⑵ 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下浮系数K值计算。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 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招标人招标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
(2)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5
24
原条款内容
删除
6
26.1
原条款内容
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支付:(1)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程师在接收到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的85%支付进度款(属于设计变更或签证项目按签证部分造价的50%支付)。
⑵工程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总造价(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增减等费用)的95%,余下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
7
28.1
原条款内容
补充:(8)如果发包人认为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或进行调整,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有关调整变更项目的价款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相应部分扣除。
8
35.2(2)
原条款内容
修改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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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条款:
(1)承包人方应按月份及时发放本施工队伍内工人工资,施工期间若发生劳务纠纷,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发包人监督。当期进度款项拨出后15天内,经发包人核实发现承包人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限期纠正,逾期不予发放的,发包人有权从其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发并处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次,违约金从工程款直接扣抵。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自行保管,需要办理保险的由承包人办理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施工文明和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保险,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所有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范围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才有效。
(5)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工程计划实施,拖延工程进度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和周边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
(7)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按南发改[2009]40号文执行,并出示订货合同和出厂合格证书供发包人核实。经核实有异议的,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处每批次10万元的违约金。
(8)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上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是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按上述约定顺延工期;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9)质量保修金返还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且经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对各个单元工程检查合格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价的2%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后且经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对各个单元工程检查合格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价的3%保修金;
(10)施工过程中发生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和违章行为,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相应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0%;发生重大违章行为,每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00元;发生一般性违章行为,每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300元。
(11)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安全、质量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每天承担违约责任。
(1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13)承包人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等任何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的情况,已经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顺延工期,不予增加费用。
(14)承包人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承包人授权认可。
(15)承包人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做到足够的注意,对图纸的明星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且施工前7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发包人的指令执行。因承包人未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对应于《通用本》六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_ 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____ “三通一平”_具备施工条件 ____
(三)招标项目说明
本工程为室外挡土墙、围墙工程,围墙约160米,挡土墙约190米,总投资额约90万元。具体详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五、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
(对应于《通用本》七、八、九、十)
(一) 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除了招标文件《通用本》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
______ 无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二)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______ 无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 ___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______ 无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
(三)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______ 无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 ____
(四) 招标人编制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采用的计价办法和计价依据
1、计价依据:
套用《XX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03费用定额,闽建筑[2004]8号文、闽建筑[2007]15号文、闽建筑[2007]11号文定额调整、闽建筑[2009]3号文停止计取定额测定费、闽建筑[2009]38号文定额调整、闽建筑[2010]27号文定额调整、闽建筑[2010]43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闽[2011]6号文定额调整、闽建筑[2011]37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闽建筑[2012]4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针对[2011]37号文补充)、闽建筑[2012]4号工程税金调整、闽建筑[2012]9号文费用定额调整、闽建筑[2012]39号文定额调整、闽建筑[2012]40号文定额调整费用定额调整等现行有关计价规定。
信息价套用南安市2013年1月份材料信息价,福建省2012年第四季度机械台班。
2、工程取费:三类工程取费,劳保费甲类,税金3.477%。
人工、机械调整按有关规定计算,取费标准按三类工程取费。各投标人报价时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取,中标后根据中标人取得的劳保卡按实调整合同价。具体详见本工程的预算书。
(五) 招标项目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1. 招标项目税金税率:__按3.477%计取。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工作意见》(南政文[2008]43号)规定,中标人所承建工程所有税收应在南
安就地全额缴纳。
2. 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____不计取
(六)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风险包干系数)
1.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____ 2.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办法:钢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沥青、沥青商品混凝土、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电线电缆、管材、门窗(不含木制门窗)等其他主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
(2)、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南政文[2010]238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风险包干系数:
__ 0
(七) 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
(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招标人招标预算书综合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
(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下浮系数K值计算。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招标人招标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
(2)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工程的人工单价按照招标预算单价办理结算,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或政策性调整而作调整。
(八)有关工程量清单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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