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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直流屏设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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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三章 图纸(电子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条 工程概述 1.1 招标设备名称:直流屏设备 1.2 工程名称:***工程变配电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朝阳区慧忠里 1.4 招标人: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咨询公司 第2条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具有直流屏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 2.2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公章不得盖在原发证单位公章的位置上):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承接和正在实施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列表表示,附合同复印件); ③ 投标人向其开户银行开出的,允许该银行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 的授权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给予招标人的为本工程项目可向投标人开户银行查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授权书。以便招标人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足够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工程顺利进行提供资金保证,是否具有合同要求的提供各类保函的能力。 ④ 有关目前涉及投标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情况。 第3条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第4条 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4.1 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4.2 招标内容: 直流屏设备 4.3 技术要求以及各规格设备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5条 合同形式 5.1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按设备的实际供应数量计算总价。 第6条 设备质量和执行标准 (详见技术要求) 第7条 供货周期 7.1请投标单位自行报出供货周期。 7.2交货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的供货期为准。 第8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须知 技术要求 图纸(电子版) 第9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5日(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文件。 9.2 招标人在收到质疑文件后将尽快予以答复或追加补充招标文件,必要时招标人 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通过答疑会议进行解释,并以书面形式发至各投标人。答疑会议的时间及地点招标人将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投标人。 9.3 答疑会的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附件),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 文件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 第10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人在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有权对 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向获得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0.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17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此通知。 10.4 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第11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投标报价 (3)投标设备清单 (4)投标设备技术说明及偏差 (5)投标设备产品样本 (6)按照第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7)售后服务承诺 (8)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供的保证金 (9)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其它附表 (10)上述文字性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第12条 投标报价 12.1 本招标设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按设备的不同型号分别列项。报价单内除列出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规定型号的产品价格外,还应报出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其他所有型号的产品价格,以供招标人在需要时选择。 12.2 投标报价除包括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设备的包装、运输、指导安装、配合送变电专业安装单位的调试和验收,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等全部费用。 第13条 投标书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为投标的有效期。 第14条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 贰万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使支票,在收到标书后的3日内送至以下地点: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书将被招标人视为非响应性 投标或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予以拒绝。 14.3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不超过规定投标书有效期满后的28天。 14.4 对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予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4.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签署合同; (3)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 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第15条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11条的规定准备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3 份投标文件副 本,并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名或 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的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任何增加或修改,其正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名或盖章。 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 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第16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要求 16.1 投标文件的密封用专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 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壹枚。 16.2 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应分别密封为以下三个部分: “商务标”部分:密封投标书及全部报价文件; “技术标”部分:密封设备技术资料及说明书、主要材料的说明资料等。 “资质文件”部分:密封除商务标和技术标以外的其它资料。 16.3标书封面上应明确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第17条 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4年 11 月 8日 16:30 时。 17.2 请投标人于2004年 11月 8日 16:30时前将按规定密封完毕的投标文件报送到: 17.3 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 给投标人。 第18条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回的 通知必须在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18.2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第16条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规定备制、密 封、标志和递交,另外还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也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第19条 开标 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由招标方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第20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① 投标文件未能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的; ②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且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③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本须知要求填写的; ④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 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⑤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2 在详细评标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文件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 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竞标资格退出投标。 第21条 评标 21.1 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 21.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 标、企业资质、信誉、供货周期、质量等各项指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21.3 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 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 第22条 中标通知书 2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23条 合同条件 23.1 本招标文件是合同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23.2 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除非合同书另有规定外,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① 合同协议书; ② 中标通知书; ③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报价); ④ 设备的技术标准、规范、北京市有关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⑤ 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合同管理的规定。 23.3 设备款支付方式: 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能力,报出最优惠的付款方式。投标人的付款方式将是招标人评标的因素之一,良好的付款方式可以增加投标人的中标机会。 第24条 合同的签署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规定的有关合同部分的条款均作为供销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当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标准合同文本有矛盾时,以本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目 录 一、 技术总则 二、 厂家需提供技术文件及资质 三、设计型号 四、总技术要求 五、引用标准 六、技术要求和参数 七、系统设备性能与功能要求 八、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九、备品备件 十、订货图纸 十一、厂家提供的投标技术表格 一、 技术总则 (一)、说明 本总则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所提供的直流屏设备等应符合本总则的要求。 1.提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的情况,投标人应开标之前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2、投标商必须按招标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顺序作出实质性应答,列出每台设备的要求性能指标,任何不遵照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3、投标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必要说明、样本及图纸其资料应足够详细使招标方确认投标商所提供的内部元件及配置是否与招标技术要求相符,并应根据招标高低牙系统图纸,画出系统图及柜体排列图和典型的二次接线控制原理图,以确认投标商的设计能力。 4、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买方保留在签订合同前,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买方另行商定。 6、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标牌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买方的利益。 (二).所遵循的标准和质量保证 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 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相应的国际先进标准、中国国家标准、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协会标准。 3.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4. 投标人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统一用公制单位。 (三).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应符合每个分项设备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如果投标人不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某项技术规格,投标人应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不提供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技术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资料,以方便招标人评标、定标。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制件”,并且所提供的产品样本必须同货物相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 (1) 直流屏投标型号全套样本; (2) 电气系统图; (3) 直流屏平面排列布置图 (4) 控制原理图; (5) 二次接线图 (6) 检验、测试报告; (7) 土建予留布置图; 2. 为使用户作好准备工作,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按每台(套)直流屏给最终用户提供一套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操作使用手册、维修手册和保养手册等。以上提到的另一套完整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包装发运。 3. 中标方必须配合设计院与买方技术人员到供电部门审图盖章等事宜。 (五).技术服务 1. 买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负责邀请买方人员(2人)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查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具体时间在发货前10天通知买方,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2. 卖方的责任包括从投标货物及其配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货物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都应能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用户所在地进行指导。 3. 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卖方均应能够及时地提供业主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业主发出通知后,卖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直至整台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1) 备件更换 对由于硬件质量问题造成的硬件自然损坏,卖方将提供现场服务,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硬件。由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硬件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的硬件作有偿更换。 2) 故障响应 卖方所提供的软硬件系统发生故障后,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六).包装与储运要求 1. 包装与保护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2. 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 3. 货物装箱清单和文件 货物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装箱清单应清楚标明与高低压开关柜相对应的编号和名称。在包装箱中必须附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七).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1. 现场验收 设备、附件及备件的开箱检验,应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10天内在招标文件指定的现场完成,。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保单,注明出厂日期。卖方工程师和买方工程师双方同时在场情况下,买方进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设备调换、元件配置改变、技术资料不全,外观破损,变形缺件等质量问题,买方工程师拒绝验货,并通报卖方,按卖方违约处理。 2. 场地环境 1) 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卖方按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负责存放和保管,如卖方有特殊要求,应向买方及早提出。 2) 卖方的货物安装工程师在到现场安装之前,应将货物安装前对安装现场的具体要求通知给买方。 3、安装调试 1)卖方应提供货物出厂前调试并运转合格的报告和记录。 2)设备安装期间,卖方积极配合技术支持服务。 4、工程验收 1)如果性能测试结果满足合同、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则认为本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的性能测试是成功的。 2)如果性能测试结果不合格,卖方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说明失败的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测试。如测试次数超过3次或合同规定的期限,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按卖方违约处理。买方除有权没收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追索因卖方造成工期延误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卖方积极配合强电、消防、弱电的技术对接以及安装公司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4)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后,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专业安装公司负责联系供电部门设备厂家配合,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发电。 (八).备件和培训 卖方提供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并负责对买方使用、维护人员进行组装、操作、维护和修理的培训。 二、 厂家需提供技术文件及资质 1、 国家经贸委《推荐目录》入围证明 2、 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直流屏全套技术样本 4、 CCC认证 5、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7、 产品鉴定证书、检试验报告 8、 进口部件的商检证明(随设备进场带来) 9、 产品型号及专利证书 10、 荣誉证书 11、 产品运行证明及业绩表(北京地区同型号) 三、 设计型号: ZKA88K2P2-65Ah/220V 厂家依据设计高低压系统图纸,根据产品特点深化一次、二次系统图、接线原理图、平面布置图,本次招标要求采用高频开关型直流屏。 四、总技术要求: 1. 选用直流设备必须通过省、部、网局级鉴定。执行部颁有关技术标准和工艺要 求。 2. 凡选用设备材料均应为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引进元器件应选用质量可靠的进口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负责处理。 3. 按设计有关要求制造,并满足用户的技术要求。 4. 供货方应使用最新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IEC标准,在用户方同意时可以使用其他性能更高的标准。行业标准中已对产品质量分等作出规定的条款,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应达到优等品的标准。当以上标准中的条款与本技术条件发生偏差时,应以本技术条件为准。 五、引用标准 1. DL/T5044—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2. NDGJ8—89《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3.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1997年4月《变电站用直流电源设备订货技术条件》 4.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2000年3月《直流系统重点反事故措施》; 5. YD/T731—94《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6. DL/T459-2000《高频开关直流屏行业标准》 六、技术要求和参数: 1、额定交流输入电压: 380V±15%(三相四线) 2、频率: 50HZ±1 3、功率因数: ≥0.99 4、额定直流输出电压: 220V 5、充电稳压精度: ≤±0.5% 6、充电稳流精度: ≤±0.5% 7、绞波系数: ≤±0.1% 8、工作噪声: ≤40Db 9、工作效率: >90% 10、柜体防护等级: 不低于IP20 11、宽×深×高=800×600×2260mm。 12、绝缘和耐压: (1) 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所有二次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 MΩ。整流模块和直流母线的绝缘强度,应能承受工频2KV试验电压,耐压1min,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2) 电池: 电池类型: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3、环境条件(户内): 1、海拔高度1000m,户内安装; 2、环境温度:-15℃~40℃; 3、最大日差温度:25℃; 4、抗震能力:地面烈度不超过8度; 5、户内环境湿度(相对湿度)日平均不大于95%,月平均不大于90%。 七、系统设备性能与功能要求: 1、交流电源: 充电设备必须具有双路交流电源互为备用、自动投切,并可任选一路为工作电源。额定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20%)。当电源断电、缺相、自投动作时。应发出声光信号。 2、系统接线 1)直流屏上设两段母线,两段母线之间有分段开电池组和整流装置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 2)直流分电屏按电压等级设置。分电屏上控制、保护母线分别从直流屏上两段直流母线上接取。 3)设置独立控制母线和合闸母线,装设母线调压装置。同时满足在充电方式转换及在充电设备互投时不中断直流负荷供电的要求。按母线分别配置绝缘检查装置、蓄电池巡检装置、监控装置和各种指示仪表。 3、充电装置 1)在充电状态运行时,应按限流一恒压方式自动完成对电池组的充电、补充充电或均衡充电。 2)与浮充电方式转换: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转换控制方式。在“自动”方式时,电池组放电过程结束和交流恢复供电后,充电装置需自动按蓄电池冲电曲线进行冲电。通知自动转入浮充电状态, 24小时自动运行。 3)在稳流状态下,输出电压在(80~130)%额定值范围内,交流电压在额定值的(-10+20)%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电流在(0.1~1)Ie范围内任一点上保持稳定。 4)在稳压状态下,交流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 0~100)%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电压在额定值的(80~130)%范围内任一点上保持稳定,其负载效应不大于± 0.5%。 5)需具有温度补偿功能,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能充分反映蓄电池环境温度的位置。 6)过压、欠压保护的动作电压误差应不大于鉴定值的±1%,其返回系数过压应不小于整定值的99%,欠压大于整定值的101%,在达到整定值时,过电压经2秒、欠电压经5秒延时可靠动作。 7)过流保护的动作电源精度应不大于整定值的±1%,在达到整定值时,应瞬时可靠动作。 8)整流模块并联运行均分载性能,输出电流在(0.1~1)倍额定电流范围内其均分负载的不平均度应小于±0.5%额定电流值。 4、电源设备远方传输功能: 电源设备应具有:充电方式的自动转换、温度补偿、交流自投、自动调压、运行状态监视等功能。 除满足本条件的上述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应能向主站端提供设备运行状况的遥信量: 设备工作状态、充电或浮充状况、各整流模块和监控模块故障、过流保护、重要位置熔断(如电池回路、控制回路)及空开跳闸、母线电压监视(控制母线电压过压、欠压)、绝缘监察等,并设置电池组端电压异常及浮充电流异常报警。 2)应能向主站端提供设备运行善的遥测量: 控制母线电压、负荷电流、整流装置输出电流和电压、蓄电池组端电压、浮充电流量。 3)上述测量结果及多种监察、报警信号应能进行存储或通过打印机输出备查。 4)产品应具有通讯接口,实现遥测、遥信功能。应可通过使用键盘或其它装置设 置口令,由专业人员进行特定参数整定。同时需将各遥信量和遥测量分别引出二件无源接点至端子排。 5、整流模块性能 1)整流模块必须满足电池组充电、浮充电特性的要求,能承受2Ie以上的短时冲击电流,并具有软启动特性。 2)电池容量在65Ah及以上的阀控电池,应选用12V单只电池。阀控电池应具有连续输出2C10A以上短时冲击电流的能力,其连接部位的根柱、连接板的强度应有足够的抗冲击能力。 3)阀控电池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三年内若出现浮充电压偏差大(2单体电池端电压与平均值最大偏差不得大于±0.05V;12V单体电池偏差不得大于±0.3V)、内部断路、渗漏电解液、壳体鼓胀或裂缝等情况,厂家应予以无偿更换。 4)模块具备带电热插拨的功能,不影响系统运行。 6、容量: 铅阀控电池10h率容量在第3次充放电循环应达100%。 7、短时合闸电流放电: 在连续10次短时合闸电流放电时,电池组端电压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1%。短时合闸电流幅值应不小于200A,时间不小于500ms、不大于1S。 8、预留电脑监控系统接口和输出指示接口。 9、关键部件要求进口配置。 八、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在遵守保管、安装、使用和运行规则的条件下,自正式发电之日起的两年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或器件选择不当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制造厂有责任及时为用户免费调试、修理或更换元器件;保修期外,制造厂有义务对产品衽有偿终身维护。无论何时,制造厂不应延误产品抢修时间。 九、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一套,电池连片(线)4条。 十、订货图纸:(电子版格式:AUTOCAD2002) 序号 图纸目录 图纸编号 1 电气设计说明 D1--01 2 高压配电系统图 D1--02 3 变配电室低压排列图(一) D1--03 4 变配电室低压排列图(二) D1--04 5 变配电室低压排列图(三) D1--05 6 变配电室低压排列图(四) D1--06 7 变配电室平面及剖面图 D1--08 8 变配电室照明及接地平面图 D1--09 十一、厂家提供的投标技术表格: 1、交货一览表; 2、技术规格偏差表; 3、售后服务表; 4、主材明细表(厂家可自行加项); 5、制造厂家生产、测试设备一览表; 6、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 技术附表1:交货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质量标准 排产期 交货地点 1 2 3 4 5 6 投标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附表2:技术规格偏差表 标书要求 投标偏差 备注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附表3:售后服务表 售后服 务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详细地址 负责人 常设机构 基本情况 人数及构成 车辆及工具 备品备件 可提供的 优惠条件 设备保 修内容 设备保 修期 投标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附表4主材明细表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 产地 特点 1 模块 2 充电机 3 电池 4 整流装置 5 柜体 6 合闸装置 7 指示灯 8 断路器 9 接触器 10 其它 技术附表5:制造厂家生产、测试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台数 产地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附表6: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 序号 零配件名称 规格与型号 单价 数量 产地 货源 备注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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