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莆田市**有限公司(西园、众和线)变配电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09 年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市**有限公司(西园、众和线)变配电工程
1.2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1.3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70万元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及说明、工程预算价为准
1.7施工总工期: 20 日历天
1.8 资金来源: 自筹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本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3.2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并根据闽建筑[2009]10号文规定2008年度资质检查合格的(2009年2月28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除外)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 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有疑问的可于2009 年8月 12日至2009年8月18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09 年8月19日18:00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 工程预算价705082 元(人民币)。
13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 620472 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率为 12%。
14 合同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
15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按莆招投标办[2008]13号文执行。
15.2投标人未按莆招投标办[2008]13号文件规定已足额预缴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已接收的,予以退还。是否足额预缴以市招投标中心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 工程预算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7.2 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7.3 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17.3.1、《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
17.3.2、《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17.3.3、《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17.3.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2-2005);
17.3.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17.3.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17.3.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版)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费用定额利润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15号)的文;
17.3.8、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的文;
17.3.9人工预算单价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的文。
17.3.10根据闽建筑[2009]3号文件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
17.3.11 2009年第6月上旬《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及福建省建设厅发布《2009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7.4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7.4.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7.4.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的;
17.4.3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17.5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7.6 本工程税率按3.381%计取。
17.7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
18 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0 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总额达到发包价的3%及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超过发包价的3%的,招标人应事先报县区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
21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
21.1:水泥采用大田广平“岩城”、三德、海螺;
21.2: 钢筋采用“三钢”、首钢、鞍钢;
……
22 施工便道
招标人仅为施工便道提供用地,施工便道的处置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2.2.1投标承诺函
22.2.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由一个投标文件包封组成,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9 年8月21日15:30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投标人不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
(7)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
(8)、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9)、2009年2月28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2008年度未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 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2009年8月21日15:30时在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当投标人超过15家(含15)时,招标人可从中随机抽取1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2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6评标
26.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2.1投标人非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
26.2.2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6.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5未提交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7 确定中标人
2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7.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7.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7.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3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30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日历天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图纸
10、工程预算价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7.4条款要求。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合同价款的2%计费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8条款要求。
六、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6%。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含工程预付款)时,工程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5)在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年度工作计划用款)的5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实后,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于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八、担保
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有效期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相同,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5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为:现金转账 ,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后28天。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九、工程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1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1 年;
(5)其他约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
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
( 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承诺函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调整劳保费用后的价格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建造师,该建造师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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