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食堂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就餐人员饮食卫生,预防事物污染引发的中毒事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 现场食堂必须经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炊事工作。2. 炊事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3. 食堂必须有防尘、防鼠、防蝇措施,在门口设置挡鼠板,在下水道等与室外相同的洞口分别设置金属挡鼠网和防蝇网,并要设置纱门纱窗。4. 食堂位置应距厕所、垃圾存放点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场所不小于30米。食堂地面、墙群必须硬化。5. 各类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炊具、用具等容器不得落地放置;生、熟食品及容器、刀具等必须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记;储备用水的餐具饮具要
2、定期消毒。6.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卫生要求进行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与存放,严禁食用腐烂、变质和有异味的食物。7. 食堂空气应保持清新。做饭应使用环保材料,不准使用散煤和木柴;厨房要安装抽油烟机或排烟扇,地面要设置排水沟、隔油池,除非生活垃圾要设容器并及时清理。8. 炊事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中禁止吸烟,出售熟食品必须用食品夹。9. 食堂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堂。严禁在食堂内洗澡、洗衣服等。10. 食堂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用电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燃气罐应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11. 食堂必须设负责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全面负责。 新东站安置三区四标段项目部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