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XX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 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2三、质量标准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五、项目经理4六、合同文件构成4七、承诺5九、签订时间6十、签订地点6十二、合同生效6十三、合同份数6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81. 一般约定82. 发包人213. 承包人254. 监理人324.4 商定或确定345. 工程质量34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87. 工期和进度448. 材料与设备529. 试验与检验5810. 变更6011. 价格调整66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7013. 验收和工程
2、试车7814. 竣工结算8515. 缺陷责任与保修8816. 违约9217. 不可抗力9618. 保险9919. 索赔10120. 争议解决10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61. 一般约定1062. 发包人1093. 承包人1124. 监理人1315. 工程质量132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377. 工期和进度1388. 材料与设备1409. 试验与检验14610. 变更14711. 价格调整151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59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6514. 竣工结算170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7216. 违约17217. 不可抗力17618. 保险17719. 索赔1782
3、0. 争议解决17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XX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6.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其中: 土方开挖、桩基、基坑支护、基础降水(南通地区)、铝合金门窗、进户门、单元门、防火
4、门、外墙GRC线条、机电设备、外墙保温、砂岩、无负压设备、外墙涂料及施工、消防、智能化、电梯、防水工程、室内外栏杆及护栏、二次装修(室内外)、室内精装、景观工程、信报箱、牛奶箱工程、楼栋牌、单元牌、门牌工程专项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分包,但承包人须对该另行分包的专项工程承担总包管理责任。6.2承包方式: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完成承包工程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6.3 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含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对发包人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工期(1)1#楼暂定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以综合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标志。工期总日历数: 日历天。(2)2#楼暂定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以综合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标志。工期总日历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 楼 阶段性工期序号级别分项工程名称工期/天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备注1A取得施工许可证135天2A基础工程(正负零完成)26天3B主体结构达到预售条件35天4B地上五层封顶,设置外挑脚手架25天5A主体封顶3
6、49天6B具备样板房进场条件(含销售通道搭建)30天7C主体验收完成10天8C主体验收备案完成5天9B外脚手架拆除232天包括外立面施工10B单体规划验收完成6天11A单体竣工验收完成30天12A综合验收完成31天13B内部验收及整改完成25天14C竣工资料归档完成3天15B取得竣工备案证5天16C物业接管验收及整改完成31天17A单体竣工验收完成135天 2# 楼阶段性工期序号级别分项工程名称工期/天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备注1A取得施工许可证135天2A基础工程(正负零完成)26天3B主体结构达到预售条件35天4B地上五层封顶,设置外挑脚手架25天5A主体封顶349天6B具备样板房进场条
7、件(含销售通道搭建)30天7C主体验收完成10天8C主体验收备案完成5天9B外脚手架拆除232天包括外立面施工10B单体规划验收完成6天11A单体竣工验收完成30天12A综合验收完成31天13B内部验收及整改完成25天14C竣工资料归档完成3天15B取得竣工备案证5天16C物业接管验收及整改完成31天17A单体竣工验收完成135天1.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为绝对工期,是承包人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发包人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后,而确保实现的工期。除非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2.本工程在春节和其他节假日须连续施工,承包人须保障劳动力、
8、设备、材料、资金等资源的投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工期提前奖励方式:见专用条款的约定。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上表所列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0.1%的违约金。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总工期未拖延,该扣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酌情返还;如总工期拖延,该扣款不退。上表所列节点工期或总工期拖延3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16.2款之约定,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或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包人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三、质量标准工程
9、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最终工程结算按专用条款约定办理结算。2.合同价格形式: 可调价格 (定额费率计价)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双方补充的特别约定(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如有时)(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投标文件及其补充说明、工程报价单、安全协议、廉洁管理协议书、砼服务协议(如有时)、合同附件等相关
10、文件。(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3)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书(如有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当上述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以排列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为准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本合同作为备案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备案合同与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简称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八、词语含义本协
11、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实际签字时间与本时间不一致的,以本时间为准)。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城乡建设部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详见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合同文件组成。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
13、等。当对同一问题各种规定或与合同文件要求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行业或当地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文件中要求严格、标准高者为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若有更新以更新的文件为准,对未施工的部分,承包人必须使用新的标准施工。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发包人负责在需要时提供。1.4.3 本工程采用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艺工法标准中的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详见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四套,另提供四套图纸
14、作竣工图用。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代为加晒,加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不影响后续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可分阶段向承包人提交部分施工图纸。承包人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15日要求发包人提供该部分图纸,承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提出要求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发生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款图纸的提供不再适用。1.6.4 承包人文件(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承包人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图纸
15、会审及设计交底后十五天内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材料总需求计划和细化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各一份;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上月实际完成的产值报表(施工图预算和签证、变更分别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材料进场计划、下月计划完成产值报表等各一份;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5日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不按以上要求上报的,须承担5000元/份天的违约金。1.7 联络人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
16、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提请注意通用条款)1.10.3 场内交通关于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开工前负责施工道路通道口的畅通,场内道路铺设和交通设施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本承包区域与相邻承包单位承包区域间公共临时施工道路的分摊费用。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2. 发包人2.1 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
17、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并因此导致承包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的调整另行协商。其余情形不适用通用条款2.1款的规定。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款许可或批准不再适用。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进行总体控制,但任何涉及工期、标准、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签字及批准均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2.4 施工现场、施工条
18、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现场平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以发包人提供电源点半径三百米范围内,承包人自行提供电缆;由承包人统一挂表,并向有关部门缴费,领取收据或台头为_的发票复印件)。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
19、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承包人负责后期保护工作。(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施工方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发生非发包人指令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款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不再适用。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不予适用。3. 承包人3.
20、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需要时间和地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对工程进行保护,为有权留在现场上的人员提供安全通道(防护网、灯光、护栏等),并对上述义务负责任。3.1.2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1.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3.1.4 安全施工要求:(1)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
21、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4)设置安全提示牌,每天召开班前会,进行施工前安全较低。施工人
22、员人手一套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高粉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不符合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500元/人次。3.1.5文明施工要求:(1)严格按照 市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否则,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因此被媒体曝光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0元/次的违约金。(2)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本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各种料具要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的位置存放、堆放,确保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3)承包人需要每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并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承包人违反本条款约
23、定的,承包人按结算价款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标准给予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1.6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不少于3间的现场办公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每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看房或购房客户到现场,必须有甲方销售公司或代理销售公司人员陪同下进入施工现场,并遵守现场安全管理条列。(4)执行本合同中承包人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5)遵守有关法律
24、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6)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7)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证前(含施工许可证)业务等合法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相应方承担。(8)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9)承包人以下人员,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承
25、包人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发包人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00元: A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或监理工作、不积极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合理指令者。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人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C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G高空抛掷垃圾者(特别约定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次)。H随
26、地大小便者。I其他发包人认为不适应在本项目从事工作的。(10)承包人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发包人驱逐,承包人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更换为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人员,否则,参照项目经理不到位的违约责任及其标准执行;(1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事件或非发包人指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
27、承担一切责任。(1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情况,发包人有权按照现实情况要求承包人支付100-500元的违约金,并可暂停支付相应部分的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增加措施费用,严格禁止无方案、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13)对发包人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总管理,参加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负责。(14)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
28、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发现、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15)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每漏报、迟报一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承包人必须在每月的25号前(割算日为每月的25号)向监理和发包人上报详细的当月完成的工程量、预算书、产值报表,漏报、迟报的工程量
29、视为同意归入下个月一起申报审核。(16)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解决,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作出的决定。(17)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当发包人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并下达整改通知单,而承包人不能及时整改的,承包人须按1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安全设施的投入进行验收,发现未按要求投入的
30、,承包人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发包人要求外,承包人将按少投入的费用的120 %在结算款中扣除。本工程必须达到 市文明工地标准,争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18)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9)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及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0)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且必须提前三天发给发包人,口
31、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21)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和发包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2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人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
32、区域等非计划内施工,并按发包人指令限时完成。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VI形象标准做好现场形象布置,未按标准布置的,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发包人要求外,发包人将按照120%的比例在结算款扣除发包人应投未投入的费用。(24)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且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150%的比例从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5)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10天内清理现场,并将门窗、洁具等擦拭干净。如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
33、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且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150%的比例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6)承包人定期(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垃圾清理及外运、行政收费、场外处理费用,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且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150%的比例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27)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
34、括夜间施工证)由承包人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28)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若由于发包人原因所造成的停水、停电、停工一周内累计超过8工作小时的,由双方协商确认,但承包人有义务减少损失,否则,费用不予调整。(29)承包人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发包人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发包人声誉受到不良影响。(3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
35、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31)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任何总包范围内合理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2000元,并且发包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扣除150%的实际发生金额。(32)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未完善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33) 关于总包外脚手架、施工电梯的使用规定:总包单位需提供专项承包人
36、合理施工期间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满足专项承包人合理的配合要求;专业分包合理使用外脚手架所需时间的界定:A:对于悬挑外脚手架,按每6层、总承包外粉刷完1个月为界,超过1个月,总承包向甲方按脚手架外立面投影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2元【0.2元/m2天】计算外架租赁费;B:对于整体提升架:按每5层、总承包外粉刷完1个月为界,超过1个月,总承包向甲方按脚手架外立面投影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2元【0.2元/m2天】计算外架租赁费;C:总承包必须向甲方专业分包提供外脚手架,如不提供者,结算时其外脚手架费按相应定额标准的60%计算;室内精装(非公装的精装工程)专业分包合理使用施工电梯所需时间的界定:总承
37、包需每6层向甲方办理一次移交,专业分包合理使用施工电梯的时间为移交后3个月【即每6层使用3个月】,超过3个月(每6层),总承包向甲方每天收取500元【500元/天,含司机、电费】的费用;总承包在拆除外脚手架、施工电梯前,需提前向甲方提出出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拆除,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总承包承担;无论是移交手续还是外脚手架、施工电梯超时签证,均由总承包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如总承包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及提交相关签证,则全部责任由总承包承担,如总承包提出申请后,因甲方故意拖延、迟迟不办,则完全按总承包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进行结算或办理相关签证。(34)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
38、人提供以往所有详细甲供材料已经到场清单,否则发包人有权按自身采购的数据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5)承包人在完成主体施工四层顶板后十五天内,必须完成(地下部分的外墙防水,与其相连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接茬)回填土工程,回填土按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分层夯实,否则,承包人还须无条件免费返工至符合要求。(36)销售配合工作 因销售包装需要,承包人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由发包人另行提前通知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以下销售配合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施工完毕: A 销售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销售接待中心等)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及安全通道、挑架、安全挂网等; B按发包人要
39、求在销售展示区向发包人直接发包单位提交相应工作面; C 承包人在发包人销售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发包人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承包人需按时完成,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如承包人拒绝施工,发包人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发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在每次发包人举办的工地开放日活动中,客户质量满意度不低于90分;若低于90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次的违约金。(37)交房工作(本合同其它条款有同类问题约定的,以本条优先适用):A承包商有义务配合发包人交房,直到全部移交购房人,交房验收流程:承包人自检监理单位验收工程部验收物业部验收业主验收的流程。B在交房过程中,承包人要派驻专人配合,并按保修条款约定承担保修责任。C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或延误交房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购房人要求发包人赔偿额度的150%的违约金,且不免除工期违约责任。(38)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的要求填制、报送相关表单。 (39)工程中的使用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付或由发包人代扣。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