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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丙烷气站安全管理,保证丙烷气站生产运行安全,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丙烷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2.1日常管理制度
丙烷气站供气运行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
站内在明显处悬挂有“严禁烟火”等字样的标志牌,非本站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戴钉鞋进入设施区域内。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导电工作鞋;各种通信工具按指定地点存放,工作时间内不准使用;未经许可不得在生产区内使用手机照相机和摄像机等电器。
经批准进入站内的人员,也必须有站内工作人员陪同,必须自觉遵守本站的有关安全规定。
员工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电话电气照明设备必须正常完好。
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按期请市有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年度检测。
2.2人员资质
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熟悉设施区域内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其使用要求后,方准进行操作。
2.3关键设备定期检查
储罐定期由市锅检所检查鉴定,合格才能投入生产.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要定期检修和校验,安全阀前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
消防水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消防设施要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消防水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贮罐紧急切断阀装置和丙烷浓度报警装置应按规定进行检测,保证阀门开启灵活,报警灵敏可靠。
2.4 检修
检修主要供气输配设备时,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准检修。
检修工作中,须开关阀门时,应由运行操作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操作人员把阀门恢复正常位置,检修完毕后将检修地清理干净,不留任何杂物,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2.5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运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及相关人员,利用设施区域内外一切消防器材全力抢救。
2.6其他管理事项
站内不准停放车辆,严禁无防火罩车辆进入站区,确需进入的工作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尽快离开。
设施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通道严禁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
站内的消防器材要严格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使用。
生产区因安装或维修需要动火时,根据《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落实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设施区域内严禁放散丙烷,因检修必须放散时,应制定严格的作业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并设专人监护。
严禁在雷暴天气进行装卸丙烷作业。
贮罐进液时,要不断检查液位变化情况,防止超装。贮罐液位计失灵应及时检修,对液位计失灵的贮罐只准出液,不准进液。贮罐运行的压力液位不能超过安全技术要求规定值。
三、丙烷气站运行交接班管理规定
3.1交班前清点
在接班之前15分钟,接班人员应到设备区域检查上一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工艺管线运行情况以及清点工具。
3.2接班检查
接班人员检查设施运行记录情况、设施区域内卫生情况、消防设施的齐全完好情况。
3.3交接班内容
设备及工艺流程。
灌区、气化区、调压计量加臭区、灌装区、卸车区、仪表间等。
安全装置及消防设施。
3.3.4 工具及卫生。
3.4四不交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头向接班人讲述清楚。要做到“四不交”即“有问题查不清楚不交;有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的不交;站内及环境卫生达不到标准不交;接班人提出的问题未整改不交。
3.5 四不接
接班人要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交班人提出的问题,与交接班人一起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要会同交接班人一起进行整改,对交接班人提出的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做到“四不接”即:有问题查不清楚不接;有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的不接;提出的问题未整改不接;设备、站内及环境卫生达不到标准不接。否则,一切责任由接班人负责。
3.6交接程序
交班人对接班人提出的问题全进行了整改,接班人满意后,双方签字,此时交接完毕。接班人正式进入岗位开始工作,接班人方可离岗,交接班不清不能下班;接班人员未到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3.7交接清晰和准确
交班人员必须正确填写交班记录事项。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对记录事项及每项参数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3.8妥善保管记录
各当班人员应妥善保管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污损和丢失。
四、丙烷气站设备仪器管理规定
4.1组织结构
设备仪器实行站级岗位两级管理。丙烷气站设兼职设备仪器管理员,负责站内设备仪器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4.2操作规程和登记手续
站内所有压力容器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3四懂、三会
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法,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规定做好设备的“十字作业”(即:润滑、调整、紧固、清洁、防冻、防腐),认真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转记录。
4.4责任制
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工艺流程、仪表、装置的操作管理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使用。
4.5维保
设备的二级、三级保养和大修理,按车间规定执行。以及保养和维修有本站维修人员负责进行。设备仪器管理员根据配件库存及时上报配件计划,并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4.6定期检查
设备仪器管理员要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制度的安全和落实。其检验周期为:
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半年一次。
压力表每年一次。
安全阀每年一次。
温度表每年一次。
压力容器:一、二级每六年一次检验,三级每三年一次检验。
静电接地装置每季度检验一次。
防雷击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检查。
4.7技术档案
设备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设备仪器的随机文件、产品合格证、监制证书。
安全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
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校验、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4.8惩处
由于个人过失造成的设备仪器及零配件丢失、报废,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
4.9报废和淘汰
对需报废和淘汰的设备仪器,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10异常情况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不查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准开机。
4.11 事故
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站长报
告,重大事故,应向车间报告。如因设备事故引发火灾,应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制度处理。
五、丙烷气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为供气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值班人员为本班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消防培训
丙烷气站所有工作人员均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义务消防队
丙烷气站建立由站长和全站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站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5.4设施齐全
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关关规定配备齐全,并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在便于使用的制定地点。值班人员在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装置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内容。
5.5消防设施维保
丙烷气站操作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埋压和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5.6消防安全标志
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在站内动用明火。应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要事先按程序办理动火许可审批手续,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动火现场要有专人监护。
5.7泄漏事故处理
丙烷气站发生大量泄漏时,应设法及时关闭气源阀门,切断电源,并组织抢修。
5.8火灾事故处理
设施区域外发生火灾危及设施安全时,应立即组织人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5.9火灾应急预案
设施区域内发生火灾、火警时,现场工作人员中最高职务者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通119报警,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及时切断气源和电源。火灾扑灭后,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杜绝隐瞒事故的现象发生。
六、丙烷气站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6.1巡检
巡回检查分为安全员组织的每周安全巡查,站长组织的每日安全巡查,操作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巡查。
6.2周检
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压力容器、工艺流程、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提出整改措施。
6.3时检
操作人员巡回对设施区域每小时检查一遍,巡查部位:灌区、气化区、调压计量加臭区、卸车区、仪表。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运行的情况,设备系统的压力、温度、液位是否正常,设备、阀门、管道有无泄漏;设备静电接地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仪表控制系统、站区照明及动力设施是否完好。
6.4检查记录
检查中要认真做好运行记录,记录工整清晰,报表整洁。
6.5及时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能当班处理的决不允许拖到下班。
6.6及时汇报
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异常,要及时汇报站长。
6.7交接记录
检查处理的问题都要按时间顺序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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