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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四人联岗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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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人联岗管理规定为保障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消灭安全检查死角和盲区,提高监督、落实、预防、预控能力,进一步加强采掘工作面管理,根据神宁安监2010年【3】号文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四人联岗”工作制的原则“四人联岗”工作制是指采掘工作面的跟班领导、班长、安检员、瓦检员联合对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的工作制度。坚持“三不生产”和“四不开工”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文明生产不合格不生产、不标准不生产;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管控措施不到位不开工、作业能力达不到规程要求不开工、隐患不排除不开工。第二条联岗人员的职责(一)跟班领导主要职责采掘工作面必须由主管

2、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履行现场跟班队长职责。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当班的生产组织和安全检查。(2)负责当班人员工作组织及安全工作,检查当班重点岗位工作进展和设备运转情况,注重抓薄弱环节。(3)负责当班主要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隐患的排除。(4)监管当班员工对“手指述”和“准军事化”的执行情况。(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当班尚未解决完的问题与下班交接清楚。(二)带班班长主要职责(1)负责当班的生产组织和安全检查。(2)负责当班员工按规章程序规范操作及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落实。(3)负责当班人员工作分工及安全工作,检查各岗位工作进展和设备运转情况,注重抓薄弱环节。(4)负责当班危险源辨识及隐患的排除。

3、(5)督导当班员工执行“手指述”和“准军事化”。(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当班尚未解决的的问题向下一班交接清楚。(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安检员职责全督查。(1)负责工作面人、机、环、管的安全检查及全过程安(2)对井下作业现场班前会进行监督。(3)监督工作面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执行。(4)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落实。(5)监督当班员工对“手指述”和“准军事化”的执行情况。(6)负责当班工程质量的验收。(7)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在现场的执行情况。(8)现场监督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四)瓦检员职责(1)负责工作面瓦斯等有

4、害气体及氧气的检查。(2)负责工作面通风及监测监控设施、仪器等的完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4)负责工作面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5)监督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6)监督因故停电停风、瓦斯超限断电撤人等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五)任何一名联岗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在发现重大隐患或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组织人员迅速撤离作业地点。第三条四人联岗检查内容(一)检查员工上岗情况及精神状态确认。(二)检查工作面设备、安全设施完好情况。(三)检查工作面瓦斯等有害气体是否超限、通风设施是否完好、“一通三防”措施是否落

5、实。(四)监督人员进入煤帮是否请示批准。(五)检查当班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导排除。(六)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七)检查工作面危险源是否辨识、评估、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八)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第四条四人联岗制的程序(一)在开工前四人对采掘工作面全面检查,进行危险源辨识,针对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及标准,进行班前评估,召开作业现场班前会,四人同时在“四人联岗”工作牌板上签字,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二)进入煤(岩)帮作业前,四人联合对煤(岩)帮进行危险源辨识,采取管控措施,由进入煤(岩)帮作业人员填写进入煤(岩)帮请示签字准入票,待四人签字确认后,四人联合监控进入煤(岩)帮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6、,直至安全隐患处理完毕。(三)在作业过程中,处理工作面安全隐患时,由四人联合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提出管控措施,同时在“四人联岗”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理。(四)当发现工作面有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按照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五)在作业结束后,四人联合检查验收工作面的安全设施及工作质量,评估验收结果,在“四人联岗”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对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册,四人对向下一班交接。第五条四人联岗制的考核(一)在执行“四人联岗”制时,四人必须同时在现场,出现一人不在现场或不同时参加检查时,严禁采掘工作面开工作业,对无故不到场的罚款2元。若采掘区

7、队强行开工,对采掘区队罚款10元。(二)“四人联岗”制执行过程中,班长先签字确认,然后由跟班队长签字确认,再由瓦检员对工作面瓦斯及通风、监测设施等方面检查确认签字,最后由安检员对工作面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提出进行确认签字。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元。(三)现场必须严格按“四人联岗”制的工作程序执行,认真填写“四人联岗”工作票及检查牌板,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四人不认真检查工作面、辨识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的,对每人罚款2元,造成事故的,按集团公司事故处理相关办法追查处理。对不认真填写“四人联岗”工作票及检查牌板的一次罚款2元。(四)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的,对每人罚款5元。(五)“四人联岗”工作票由安检员携带,当班工作结束后,安检员将工作票交安监处,由安监处编号建档,按区队分别保存。安检员不携带工作票或不及时交回,对安检员罚款3元,安监处不编号保存的,对安监处部门负责人罚款5 元。(六“四人联岗”制的执行情况由安监处负责监督与考核。(七“四人联岗”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区队班组建设、优秀安检员的考核范围内。(八)矿总值班人员入井后,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认真检查“四人联岗”制在现场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九)矿领导每周至少对“四人联岗”工作票及制度执行与考核情况抽查两次,并纳入矿内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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