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电气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电气管理职责,确保用电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职责3.1设备部负责电气管理,。负责电气设备档案、记录等管理工作。3.2安全部负责防雷接地设施按计划检测。对电气设施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3设备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动力照明箱、柜、板统一进行编号。并定期进行检查,对破损和缺件应及时修理。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电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维修、绝缘测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3.4各部门、车间负责执行本制度,确保用电安全。负责本部门、车间动力、照明等设备的日常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一般规定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
2、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医生鉴定智力正常,无妨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电工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砌底、检查正常、修理及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电气设备的安全外壳、金属构架,必须根据条件采用保护性接地(零)的措
3、施。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在发生大量蒸汽、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停止进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登杆作业。4.2变配电管理除配电值班人员,设备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必须由设备部或安全部批准。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电室内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种电气设备,母线应经常清扫,门窗、电缆间要
4、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变配电室必须有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夹钳、绝缘体、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用具。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4.3移动电器管理凡可移动、使用380伏以下工程电压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和插座应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伏的橡胶电榄,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定,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用三孔接头或四孔插头。插头和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在锅炉、
5、塔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围都是危险金属的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和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移动电风扇、电焊机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检测。移动电器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易爆场所。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否则使用者必须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无插头和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手持电动工具禁止使用。5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电气设备运行记录临时用电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