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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种休假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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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各种休假管理规定一、探亲假1.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2. 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3. 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

2、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4. 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5. 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6. 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7. 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

3、科申报。8. 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9.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等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二、病假1.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2.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3. 凡探亲、事假、工作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4. 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

4、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调入医院连续工作不满一年即请病假(1个月以上)者,扣发全部工资、津贴及一切福利待遇。5. 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三、事假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科室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批准。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

5、电话请假、捎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1年。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五、丧假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六、公伤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七、职工工作假规定1. 凡工作满5(周)年、不满15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工休假1

6、0天;工作满15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工休假14天。2. 假期包括星期日,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3. 职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发保健费。4. 职工休假应在本单位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安排,由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科室提出意见,报院人事科批准后再作具体安排。职工休假期间如需外出,应向所在科室说明去向。5.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休假期满逾期不归者,按无故旷工处理。6. 各科室每月应将各种休假凭据和科室考勤一齐于月底前报人事科。如发现不按批程序擅自安排休假者,扣罚该部门科室负责人及负责考勤人员当月奖金。7. 当年工休假原则上当年休,不提前休,不补休。如确因工作需要,该年度不能安排工休假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人事科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院长同意,给予适当经济补贴。8.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不安排当年工休假:(1) 当年病、事假或疗养时间累计超过30天、产假3个月以上者;(2) 当年已享受寒、暑假待遇者;(3) 当年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工休假者;(4) 当年6月底后新调入者;(5) 6月底后转正或工作刚满5周年者。9. 工休假不得相互转借。10. 当年工休假,可抵消本人当年病事假,但须由所在科室到人事科办理抵消手续;否则,病事假如数记入总考勤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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