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水管理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排水管理处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教育与经济惩处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惩处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第三条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惩处;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加倍惩处。第四条排水管理处对所有职
2、工安全生产奖惩实行百分制原则,即对职工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奖励和惩处,所有职工每年初始分数为一百分,奖励加分,惩处减分。对正式职工奖惩限制最高分为 分,最低分为 分,年终时对个人安全生产得分进行统计,实现安全生产得分与年底奖金挂钩。劳务派遣用工每年安全生产得分 分以上者为合格,低于 分则予以辞退。第五条本制度适用排水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部门和个人实行奖励:(一)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全年无死亡、重伤、轻伤、火灾等事故。(二)无未遂事故,无违章指挥现象。(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装置有重大改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题,对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有突出成
3、绩者。(四)在紧急情况下,由于采取了应急措施预防或避免了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及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五)发现重大隐患、事故苗头,能够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减轻事故严重程度。(六)对发生的各种重大事故,能够积极抢救,从而减轻了事故严重后果或避免事故扩大有较大贡献。(七)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创新,改进重大安全因素,其成绩突出者。(八)坚持原则,勇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作斗争,反违章成绩显著者。对具备上述条件其中之一者,可根据成绩和贡献大小,按下列办法奖励:(1)处安全生产大会通报表扬。(2)象征性表奖,授予安全标兵称号。(3)嘉奖:对个人安
4、全生产得分进行加分。(4)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第三章惩处规定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部门和个人实行惩处: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严,发生轻伤、重伤或死亡事故和出现“三违现象”的部门或个人,按下列标准进行惩处。(一)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含恶性斗殴),经安全生产科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应负领导责任,处安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安全生产扣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造成非人身伤害的事故(工艺、设备事故等),经安全生产科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处安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主管负责人、班组长安全生产扣分,最终惩处按处安委会意见
5、执行。(三)发生责任事故时,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除了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事故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最终惩处按处安委会意见执行。(四)对“三违”或犯有对安全生产不利的行为者,将视情节予以安全生产扣分,具体实施参照本制度附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处安委会讨论惩处意见。(五)经排水管理处年度绩效考核,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岗位责任制度不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不彻底、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考核不及格、发生安全违章事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第五章惩处细则第八条劳动纪律1. 禁止在厂区内乱扔垃
6、圾,违者扣除 分。2. 严禁当班期间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项,违者扣除 分。3. 严禁在工作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扣除 分。4. 未及时、认真、准确的填写运行记录及报表,每发现一次,扣除 分,由报表责任人承担。5. 各类会议、集体活动、培训、考核、讲座等,无特殊理由必须参加,如需请假必须提前,无故不参加的违者扣除 分。6. 污水处理厂人员及各部门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正常可靠,通知或紧急事件必须随叫随到,如因通讯不正常导致的后果,对责任人扣除 分。排水管理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防止由于排水盖板封堵不规范导致泄漏事故发生,特制定排水盖板封堵制度。(1) 、必须严格按设计
7、要求进行封堵,对排洪系统盖板要逐一检查,并详细编号、记录存档,保证盖板尺寸和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对于排洪系统排水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向主要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处理。(2) 、加强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排水窗封堵的安全管理,排水盖板实行谁封堵谁负责。在尾矿库运行期间一旦出现盖板滑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封堵人员的相关责任。(3) 、尾矿库排水盖板统一进行编号,封堵时,要求实施封堵人员按盖板编号顺序实施封堵。(4) 、建立排洪系统封堵台账(封堵记录),排洪系统封堵记录应包括:盖板编号、封堵措施、封堵时间、批准封堵人签字及实施封堵人员签字等内容。(5) 、封堵措施: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停止使用后必须进行封堵。排洪拱涵盖板封堵,要将盖板用双层土工布包裹,捆绑结实后实施封堵。实施封堵时必须至 人在场同时进行。(6) 、封堵人员要详实记录实施封堵的时间、封堵措施,并在封堵记录上签字。(7) 、尾矿库管理人员要对排洪构筑物封堵实施批准并监督检查封堵情况,并在封堵记录上签字。(8) 、排水盖板封堵记录每月由尾矿库管理人员上交安全科,安全科对封堵记录长期保存,以备查验。并为尾矿库排洪构筑物一旦出现险情时进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