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车辆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市政府 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对外来车辆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3、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4、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运输单位必须签订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车辆要及时上报。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7、认真
2、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8、补充内容:施工车辆管理制度(二)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进场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一、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起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二、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超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不准将带病、残缺的起重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三、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完善检测、验收的签证登记手续。四、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五、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六、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