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进度管理奖惩制度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 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奖惩制度。一、工程进度管理职责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包单位向项目部上报的月进度施工 计划、周进度施工计划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及现场的管理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2、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 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分包单位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分 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强硬措施。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包 单位现场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情况和 现场管理落实情况。二、工程进度管理1、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作业人员必
2、须认真做好 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 作和施工任务。2、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作业人员应认真做好工 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将编制的月、 周施工进度计划按照项目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3、项目部管理人员将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对照检查。如果 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将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要求其限期 整改。三、奖惩办法项目部将按照施工合同、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分包单位上报 的月、周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奖惩具 体办法如下:1、奖励:(1) 提前完成项目部审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分包 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对其奖励520元,并对分包单位现 场负责人奖励25元。(2) 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前完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奖励合同额的 0.1%。并对该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给予2050元奖励。2、处罚:(1)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每月月底前、每周周 末前,将下个月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上报项目部,如不按 规定日期上报的每拖延一天对分包单位罚款1元。(2)在每月、每周例行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进度滞后于 施工进度计划的,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警告,并要求该 现场负责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