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管理规章制度一、工作态度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
2、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二、制服及工作牌: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3、: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 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四、拾遗: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
4、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五、酒店财产: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六、出勤。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 工资。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
5、处理。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七、员工衣柜: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
6、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八、员工通道: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九、酒店安全。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十、电路故障: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消防安全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