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市单位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_ 乙方:_ 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确定招用劳动者后,需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被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甲方与乙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
2、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工时制度分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七,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_乙方:_ 名称:_姓名:_ 法定代表人:_身份证号码:_ 住所地:_户籍所在地:_ 现住址:_ 注册经济类型: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