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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一、 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 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特制定本制度。
二、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 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 社员大会职责:
1、 审议、 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 理事、 执行监事;
3、 决定社员入社、 退社、 继承、 除名、 奖励、 处分等事项
4、 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 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 审议批准理事会、 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 决定重大财产处理、 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10、 对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 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资格、 报酬和任期;
12、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四、 社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 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 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 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经过; 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 分立、 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七、 遇下列情况, 能够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1、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 理事会提议;
4、 社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八、 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 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 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 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 社员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社员、 理事、 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 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结合合作社实际, 制定本制度。
二、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 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 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未分配盈余、 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她人捐赠款和其它资金。
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挤占、 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 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 勤俭节约”的原则, 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 经营、 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 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一般经费开支在1000元以内, 由理事长直接审批; 1000~5000元, 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 由理事长审批; 5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 投资, 由社员( 代表) 大会讨论经过后, 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 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凭证必须有经办人、 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经过的, 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 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 1) 弥补上年度亏损: ( 2) 计提积累, 包括提取公积金、 公益金、 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 3) 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 4) 向投资者分利。
八、 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 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作好财务收支、 成本费用核算、 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 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 合作社银行帐号、 账户不得出租、 出借或转让, 不得将公款外借, 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 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 民主监督”, 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 代表) 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 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 做到公开、 公正、 公平, 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经过。购销价格确定后, 要将购销价目表( 如果有变化, 原因要注明) 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 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 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 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 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 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 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 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 监事会) 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 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 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 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 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 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面积产量、 定质量规格、 定农资农械需求、 定技术服务、 定安全生产责任、 定产品交售办法、 定加工要求、 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 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 统一组织为社员采购、 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 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 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 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 统一组织制订、 实施生产技术规程, 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 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 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 无公害农产品、 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 著名商标等, 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 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分生产区域、 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 统一对社员进行产前、 产中、 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 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 统一加工销售
1、 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 统一商标品牌, 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 扩大销售网络, 寻求定向加工, 努力降低销售费用, 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 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 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 价格、 数量, 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 不厚此薄彼; 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 要履约守信, 不贪小利; 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 服从统一调度, 保证在规定时间内, 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 使产品能及时加工、 包装、 调运, 进入市场。
3、 在产品交售加工期, 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 按市场行情, 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 质量、 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 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 整理、 分级、 包装, 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 定期对收购、 储存、 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 分社员、 分生产场, 分产品种类、 分质量规格, 分客户、 分市场建立台账, 做好统计分析, 以指导、 调度好加工、 储存和销售。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 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本社正式社员。
二、 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 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 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 成本、 费用和盈余, 清理资产和债权、 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 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 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弥补亏损、 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 首先弥补亏损, 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 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 按照交易量( 额) 向社员返还, 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按照出资额、 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 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 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 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 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 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 管理人员、 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 听取意见, 进一步完善方案, 经理事会审核后, 提请社员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
一、 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 管理制度、 社员情况、 规划、 年度计划、 统计资料、 财务审计、 会计档案、 劳动工资、 经营情况、 人事情况、 会议记录、 决定、 委托书、 协议、 合同、 项目方案、 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 图表、 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 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 即: 每年的四、 七、 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 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期, 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部门应积支持极配合。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 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 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经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 本社的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的, 本人提出申请, 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 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 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 不准再外借; 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 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借阅者要保持整洁完整, 不得涂改遗失; 要注意安全保密, 未经允许, 不得翻印、 抄录、 转借、 遗失。
六、 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 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 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 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 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 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 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 涉农法律法规、 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 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 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管理人员、 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 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 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 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 学习培训要求
1、 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 有计划、 有考勤、 有笔记、 有测试、 有奖惩。
2、 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 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 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 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 经测试经过后方可入社。
4、 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 凡无故缺席1次( 或者迟到早退3次) , 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 , 一年内连数3次( 或者累计5次) 无故缺席的, 理事会能够予以除名。
5、 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 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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