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采购监管力度,杜绝采购中的违规行为,防止公司资产流失,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规范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物资(原材料、燃料、辅料、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它物资)采购的计划决策、合同管理、价格监督和质量检查等。
3引用标准及术语
3.1引用标准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
3.2术语
采购
4职责
4.1副总经理是采购控制程序的主管领导。
4.2物资采购部是进行采购控制程序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公司所有分公司、车间、处室提出的物资计划进行采购,保证数量、质量及到货时间。
4.3集团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
5管理办法
5.1采购计划管理程序
5.1.1生产作业计划、备件采购计划、库存盘点报表是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各计划部门每月20日前应填好《采购申请表》,将下月计划报物资采购部,申购的物资数量要按实际估算用量填写,不得虚报。
5.1.2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的周转周期确定合理的仓储前置期、最小仓储量和安全库存。
5.1.3物资仓储部应在月底将库存盘点报表送至物资采购部,物资采购计划员根据库存盘点报表判定各部门申请采购的物资数量是否合理,是否已有库存,并编制《月度平衡计划汇总表》。
5.1.4将所需采购的物资,结合供应商供货情况进行分类,根据物资需求情况,编制出采购计划:物资仓储部一份,用于核查实际进货情况;物资采购部领导一份,用于具体布置采购员执行;分管副总经理一份,用于跟踪进度并加以督导、检查;总经理、财务部、审计部、物资采购计划员各一份。
5.1.5物资采购计划员应是采购计划的编制责任人,每月的采购计划应在当月2日前制定完成,报送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予以执行。
5.1.6因生产计划调整,需要追加或变更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应制定临时采购计划,对原有采购计划予以补充。
5.2物资的采购
5.2.1集团公司所需物资实行统一对外采购,未经批准其它部门不得对外进行采购。
5.2.2供货商、原材料、配件供货商的选择
5.2.2.1物资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的需要,对国内原料、燃料、包装材料、金属附件生产厂家的技术能力、产品质量水平、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除唯一供货单位外,应选定不少于两家质量有保证、信誉好、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作为候选供应商。
5.2.2.2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见《供方管理标准》。
5.2.2.3因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需向非合格供方采购临时物资时,应事先得到总工程师的批准,方可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5.2.2.4对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具体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5.2.2.5劳动保护用品要在具有《劳保用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中进行采购。
5.2.2.6其它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各归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限额领料、发货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部门的需求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归部门负责采购。
5.2.2.7采购部门应在正规厂家或商家进行采购,保证
物品的质量,同时尽可能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降低成本。
5.3物资采购数量的原则及程序
5.3.1采购部门应对物资库存和物资供应实施最佳期量的系统管理;对于市场能够保证交货期的物资,实施即时限量采购,杜绝产生积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3.2凡不属独家生产供货的物资均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价采购。
5.3.3采购部门以抹帐、易货方式采购物资时,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5.3.4公司经营者和分管物资采购的副总经理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得在本公司的物资采购部门担任负责人
5.4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核
5.4.1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价格、采购过程进行审核监督。具体程序见《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
5.4.2采购合同的管理见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5.4.3审计部门对于以抹帐、易货方式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非货币性交易》中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5.5检验和结算
5.5.1采购物资入公司必须执行公司有关检验标准和规定,未经质量检验的不能办理入公司、领用和结算手续。
5.5.2物资入库时,物资采购部通知物资使用部门物资已入库,物资使用部门须尽快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物资入库5个工作日内(粘土全项检验除外)得出检验结果并确定物资是否能使用。如不能使用,应于得出结果当日通知采购人员,由采购人员及时联系供货厂家换退货。
5.6奖惩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执行。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采购审批表》
《月份物资平衡计划汇总表》
《物资采购计划平衡表》
7附则
本办法由物资采购部起草、修订并负责解释。
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QG/DC0901-2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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