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委托编号:XX-XX
XX医科大学XX楼改建扩建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X-XX
委托单位:XX卫生厅
招标机构:XX采购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投标邀请函 4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三、投标须知 8
1、总 则 8
2、招标文件 10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4、投标文件的提交 16
5、开 标 17
6、评 标 18
7、合同的授予 20
第二章 合同条款 24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建设标准 29
第五章 图 纸 31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4
四、投 标 函 45
五、无违法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47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48
七、退保证金说明 49
八、联合体协议书 50
九、联合体代表授权书 51
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52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53
一、投标报价说明 54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55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6
四、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87
五、设备清单报价表 88
六、措施项目报价表 89
七、其他项目报价表 93
八、综合单价分析表 94
九、企业概况 95
十、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96
十一、开标信封 97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98
一、总体概述 100
二、施工组织设计 101
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07
第十章 附 件 111
一、初审表 115
二、技术评分表 116
三、商务评分表 11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邀请函
XX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卫生厅的委托,就XX医科大学XX楼改建扩建工程(委托编号:XX-XX)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工程规模、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项目名称:XX医科大学XX楼改建扩建工程。
2、 用途:住宅楼用
工程规模:148号楼扩建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电梯三台采购及安装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 合格投标人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应持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备案证书;
5、 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及省级或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证书;
6、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电梯)的合法授权证明;
7、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第1-4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还。联合体投标的至少有一方具备第2至第5点要求的资质。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XX市XX街XX路XX号XX大厦XX楼。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购买或邮寄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请到
我司网站下载报名表并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至: )。
开 户 名 称:XX采购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5、 现场踏堪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现场踏堪时间:2008年 月 日 时。
现场踏堪集中地点:
现场踏堪联系人和电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XX年X月X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X年X月X日上午9:30,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广州市XX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四、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XX市XX街XX路XX号XX大厦XX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联系人: 先生、王小姐
五、 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和咨询电话:
1、 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 网站(网址: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XX采购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XX医科大学XX楼改建扩建工程
2
项目地点
3
工程规模及特征
扩建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0层,总高32.75米,采购、安装三台电梯。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招标范围
本扩建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
7
工程计价方式
总价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8
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480万元(包含5%的预留款)
9
质量标准
合格
10
工期要求
20 年 月 日计划开工,20 年 月 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内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要求
12
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时审查
1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14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中标人的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15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
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1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
17
踏勘现场
2008年 月 日 集中地点:
18
投标答疑会
与踏勘现场同时
1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2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 开标大厅
时间:XX年X月X日9 时 30 分
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XX年X月X日9 时 30 分
地点: 开标大厅
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
增减工程、工程量误差引起造价变化的调整条件
招标人提出并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
招标人不接受乙方自行变更洽商。
24
价款调整方式
本工程采用一次性清单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方遗漏的增补清单费用。
招标人接受由于招标人状态变化而造成调整的洽商。增、减方式按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计价、取费标准计算。
三、投标须知
A 总 则
1、说明
1.1 适用主要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财政部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3 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2. 定义及解释
2.1 招标管理部门: 采购监管处。
2.2 招标人:XX卫生厅。
2.3 招标代理机构:XX采购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设备、工具等。
2.6 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障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7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8 质保期:系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期限。
2.9 保修期:系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中标人只收取材料成本费进行维修保养的期限。
2.10 书面形式: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11 天:指公历日。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
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及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第二项合格投标人要求。
4.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只允许由两家组成,由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2.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4.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2.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5. 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踏勘现场时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中标后准备施工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并考虑在投标报价当中)。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B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十章 附件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
前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主要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此期间内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并放弃对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并视为有效送达。该澄清和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9.3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相关的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三部分组成。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4投标函;
11.2.5投标人在近两年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11.2.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1.2.7退保证金说明;
11.2.8 联合体协议书;
11.2.9联合体代表授权书。
11.2.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投标报价说明
11.3.2 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1.3.4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11.3.5 设备清单报价表
11.3.6 措施项目报价表
11.3.7 其他项目报价表
11.3.8 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9 企业概况
11.3.10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11 开标信封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总体概述
11.4.2 施工组织设计
11.4.2.1 施工部署
11.4.2.2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违约承诺
11.4.2.3 施工机械及材料进场计划
11.4.2.4 施工组织机构及劳动力计划
11.4.2.5 施工平面布置图
11.4.3 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
11.4.4 新技术的应用
11.4.5 工程过程各项措施
11.4.6 材料说明及样本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第8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远征费、保险费、与承包范围内项目实施有关的调研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投标单位应考虑相关风险,如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中标单位应对自主填报的综合单价承担风险责任。
13.6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本合同文件填报的各项单价应为固定单价;所谓固定单价应理解为除合同明文规定的调整外,各项单价不因人工、材料、机械、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费率等形成各项单价的任何价格要素的波动而调整,也不因本合同履约期内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人工工资标准和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税费和政府收费等费用的变化
或货币的贬值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而调整。
13.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除招标人确认的变更项目按实际计算工程量增减外,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和投标总价不再给予任何调整。
13.9除本文件另有约定,凡列入措施项目的计价完全是承包人的风险,此类金额是固定及不可调整的。除非是整个措施项目有所删除的情况,否则招标人都不允许投标人对该项目金额进行任何调整。
任何对措施项目清单所含项目的报价均被认为已覆盖了合同文件各个部分的全部要求及变更工程。承包人不能以变更工程涉及措施项目的变动以索取额外措施费用。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及知识产权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3中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
有费用。
15.4投标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
16.2 投标保证金必须用银行划帐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 款 人:XX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5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并和招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3)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退还保证金帐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除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或U盘形式),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18.3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8.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5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8.6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光盘或U盘和正本放在一起)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并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外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19.2封套上应注明:
“收件人:XX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于XX年X月X日北京时间9: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投标时,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
19.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交一份“开标信封”,内装:
(1) 投标报价汇总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 退保证金说明(仅作退保证金时用)。
19.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 标
24、开标
24.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开标形式,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24.2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都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证明其出席。
24.3 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或招标机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4 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5.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5.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1.8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的;
25.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5.1.1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5.1.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况。
26.1.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协议的;
25.2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F 评 标
26. 评标委员会
26.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除1名指派评委外,其余6名均由XX监管处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6.2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在抽取评标专家同时应抽取足够数量的预备替补专家,以便评标专家因故缺席时及时予以替补。
26.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得出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6.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6.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6评标工作开始后,除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中途停止。专家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评标工作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专家人数。
27. 评标原则、评标步骤和评标方法
27.1评标基本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3)技术、商务、价格综合评价为主,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27.2评标步骤:评标过程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27.3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评分占40分;商务评分占20分;价格评分占40分。
28. 详细评审见第十章附件:详细评审
29.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一致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9.2招标人经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取消本次招标活动,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9.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在投标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审查的权利,如果被选定的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中标合同,或经核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合同执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如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 保密事项
30.1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0.2公开开标后,直至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0.3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G 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 招标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供应商如对招标结果有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正式的质疑文件(盖上公章才视为有效文件)。公示结束后,如无质疑和投诉或质疑和投诉已处理完毕,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或用户签订合同。
32.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0%的罚款。
33.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验收,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4、履约担保
34.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15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
3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中标服务费
35.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进行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
)
元
万
(
额
金
标
中
率
费
型
类
务
服
货物招标
100
1.5%
100-500
1.1%
说明:(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中标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合计收费 =(1.5 + 4.4)万元=5.9万元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
(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6、材料及设备供应
36.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除招标文件中注明的以外招标人不提供招标范围内的一切材料、设备。
36.2中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均应符合或高于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
36.3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
36.4由于投标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
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建设单位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36.5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投标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的文本及理由供招标人研究决定,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投标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建设单位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将明显的差异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36.6投标时必须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品牌/规格、品质等级等)。工程实施时,如发现实物与投标文件所描述的不一致,建设单位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6.7建设单位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37、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此项要求)
施工单位完成电梯桩基础施工后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设备到货后1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6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5%;余下合同总价的5%在全部设备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一年后10日内付清。
注:每次支付必须凭工程税务发票支付。
38、其他说明
38.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如不到位,则在工程款中扣除2%作为处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38.2如需要时建设单位协助中标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中标方支付,建设单位可以提供有关本项工程相关资料协助办理。
38.3院内不许堆放材料、设备、垃圾,只能做为周转但时间不能超过12h,每次必须清扫干净;
38.5每天中午12:00~14:00,晚上10:00-次日7:00期间不许有施工噪声影响医院病人和附近居民休息;
38.6不许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施工人员不许住宿在工地现场(经得有关方面许可,允许不超过二人住在存放设备、材料现场);
38.7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管理,遵纪守法,文明作业,非招标人因素造成的一切法律、治安、交通、安全等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负。
38.8在工程进行中,中标单位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保护好自方与他方的工程产品,如发现有损坏,以两倍等价罚款并修复完善。
38.9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8.10合同条款根据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规定
38.11本项目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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