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便携式热物理性质测量仪项目
采 购 人:**城市环境研究所
二00九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4
第三章 投标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一、说明………………………………………………………………………………………10
二、招标文件……………………………………………………………………………………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与比较……………………………………………………………………14
六、定标与授予合同……………………………………………………………………………1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一、投标承诺书…………………………………………………………………………………19
二、开标一览表…………………………………………………………………………………20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21
四、货物说明一览表……………………………………………………………………………22
五、供货范围清单………………………………………………………………………………23
六、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离表………………………………………………………………24
七、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25
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6
九、投标人的资格声明………………………………………………………………………27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
十一、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30
十二、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31
十一、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3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城市环境研究所采购便携式热物理性质测量仪项目进行国内内部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2、采购方式:内部招标
3、招标项目、数量:便携式热物理性质测量仪 一套(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资金性质:财政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6、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4日17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评标时间:2009年6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大道1799号**城市环境研究所101室。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城市环境研究所联系。
10、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市**大道1799号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城市环境研究所
二00九年五月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市**环境研究所
二、技术要求
2.1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 0~40℃
电源 12v且配备在野外进行长时间作业的可充电电池
2.2设备用途
便携式热物理性质测量仪用于在野外对各种土壤和岩石样品的热物理性质,如热导率、热扩散系数、热容,进行快速而准确的测定。
2.3整机要求
仪器操作方便,便于携带;
仪器测试样品所花费的时间短;
仪器配备多探头,便于对不同样品的准确测试;
功能强大的测试及分析软件;
具备强大的存储能力,支持野外多样本数据的采集;
仪器性能稳定。
2.4技术规格
1. 测试样品时间: ~15分钟(※)
2. 测定范围(※)
Thermal Conductivity: 0.015~6.0W/mK
Volume Heat Capacity: 4×104 ~4×106 J/m3 K
Temperature: -20~70℃
3. 测定结果准确度要求
Thermal Conductivity: 5%
Volume Heat Capacity:15%
Temperature:1℃
4. 可重复测定精度
Thermal Conductivity、Volume Heat Capacity : 3%
5. 数据接口: RS232标准接口。
2.5标准附件,特殊工具及配件
1. 标准附件及工具
标准附件及工具由生产厂家提供。
2. 多个可选探头;
注:※项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
2.6.技术文件
1. 提供仪器的技术指标和使用、维护仪器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及说明书,维修保养说明书。
2. 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各1份。
3. 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2.7. 技术服务
1. 在仪器到货前厂家派遣工程师携带专用设备对用户方安装室进行免费的检测。
2. 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3. 设备安装后在用户所在地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独立进行常规操作。内容应涉及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
4. 产品应用专家进行应用培训,包括从制样、观察到分析全面培训。
5. 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终身维修,在保修期外的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6. 生产厂提供的随机专用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软件产品厂商授权书),用户享有该软件的终生使用权;生产厂终身免费为用户提供软件升级,用户自主选择升级时间。(※)
7. 维修服务:要求供货厂家在中国至少设立一处固定的维修站,并配备专业维修工程师,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两天内、重大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8. 备品备件:提供设备使用3年的备品备件及备件清单。
2.8. 包装和运输
包装应抗震、防潮、防冻、防锈,适于长途空运。投标人应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增加费用等后果负责。
2.9. 订货数量
1 套。
2.10.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三、应答要求:
1、本次采购的设备为标准配置,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标准配置整体响应,进口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并详细列出每一配置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标准配置中每一配置及附件的单价及总报价,以便于评审。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国外供应的货物与服务以美元报价。
2、投标人对设备只允许有一个品牌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和报价。
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出现重大偏离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也可提供优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备。
4、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原厂商、全新和合法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该产品同时应符合制造商对其销售、代理、安装、信息和知识产权等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加以说明。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基金状况、财务盈亏状况、技术力量、主要业绩及资质证书等内容。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
7、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运行均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8、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9、投标人若有其它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0、本项目受采购预算约束,凡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四、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本次采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品牌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制造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部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技术培训:中标人应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有计划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应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维保服务:
4.4.1中标人应对所供货物实行保修,保修期内,非因人为因素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4.4.2 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人的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4小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服务,6小时排除故障使用户能进行正常工作,若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备用设备使用户能正常工作;
4.4.3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该服务也是评标的一个重要依据;
4.4.4 交货一个月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户有权要求退货;
4.4.5 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4.4.6上述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标明,否则视同包含在设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
付费;
5 、投标人必须能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
6、专用工具:中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专用工具并列出清单,该项费用含于报价内;
7、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维持货物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该项费用含于报价内。
五、文本资料: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原厂商资料一套,其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5.1 制造商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5.2 原产地证明(进口产品应提供本批设备的报关单、商检报告及制造厂产地证明);
5.3 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中英文版);
5.4 产品验收标准;
5.5 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5.6 其它资料。
六、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1 验收标准:货物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国家标准及合同的相关条款。
6.2 验收方法:
6.2.1到货验收: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本批所供货物的合格的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书以及该设备为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文件或资料货物清单,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验收;
6.2.2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交货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将货物送达、安装到买方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8.1 90%LC见货运单支付,10%货到验收合格后内TT付清。
8.2 中标的供应商应开具普通税务发票,且开具的发票金额要与最终合同签订的价格相符。
九、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9.1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供货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9.2 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供货人将签订合同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若无发现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
十、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
根据技术与规格的需要,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逐一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应答内容给予商务保密。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商务请求。
10.1 技术应答:拟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数量及制造商名称的说明;
10.2.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
10.2.1 投标人的服务能力(包括保修期、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及收费情况、维护响应时间、交货期等方面内容);
10.2.2 质量保证及产品保修承诺书;
10.2.3 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时间及服务响应时间、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十一、注意事项:
11.1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11.2 中标人应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3 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必须正反面打印(包括复印),不得使用塑料封皮,否则作废。
11.4 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城市环境研究所实验仪器及其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城市环境研究所
项目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人可以投单台仪器或多台仪器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大道1799号**城市环境研究所101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6月4日17时30分
5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应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它与总报价有关的价格信息不能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6
评标方法:打分法,分数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评标标准:(满分100分)
商务分值15分、技术分值50分、价格分值35分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实验仪器及其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城市环境研究所。
2.2 “投标人”系指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的货物清单。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二项。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投标人个数的计算: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只能由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的供应商投标同一个品牌的,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它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
3.6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为无效标;
3.7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单位均无义务或责任对投标人花费的该等费用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5.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5.2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的资料。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⑶ 投标人须知;
⑷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货币单位
10.1 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可以使用人民币或者美元货币为单位,外汇汇率换算以签订合同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卖出价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11.1.2 货物说明一览表;
11.1.3 供货范围清单;
11.1.4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要求逐条填报,投标人在填报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买方满意。);
11.1.5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1.1.6 投标人资格声明;
11.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下述第12条款);
11.1.8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补充资料);
11.1.9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需提供);
11.1.10 近三年在中国销售的同类产品的销售量及主要用户名单和联系方法;
11.1.11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要求内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 上述投标文件11.1.1和11.1.2应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11.3 上述投标文件11.1.3-11.1.11应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该部分将成为投标文件正、副本,其它与总报价有关的价格信息不能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11.4 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提供)。
12.2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3 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12.4 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新版《税务登记证》副本影印件(按国税发[2006]38号)。
12.5 经年审合格的投标人《组织结构代码证》影印件。
12.6 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影印件)
12.7 其它。
12.8 上述12.1-12.7证照影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应与其它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属影印件的应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第二章的“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单位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设备款、运输费、保险费、工具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应由投标人负担的全部费用。国外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报CIP价,即成本、运保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进口仪器的外贸代理事宜由采购方负责。
13.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写明投标货物总价和分项价格(分项报价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3 投标人对每种品目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3.4 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1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详细阐述所采用的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一切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阐明的事项。
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16. 投标文件的格式
16.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2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的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3 投标人代表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6.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签名。
16.5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6.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所有封口加贴封条,且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7.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代表送至招标人或通过邮局投递。
19. 迟到的投标文件
19.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1. 开标、评标时间
21.1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部开标,投标人代表可以参加。
21.2 开标由采购单位主持,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 评标委员会
22.1 由采购单位的物质采购领导小组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3.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3.3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4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3.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6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6.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者存在缺陷, 其投标将被以无效标处理。
23.6.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未说明哪一个有效的;
(6)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7)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的外部证据。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比较与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票表决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5.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5.4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两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授予合同
26. 定标准则
26.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 评委根据以下的评分办法评审出中标人,即评审的分值由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构成,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分值做出判断和表决。
26.4废标界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26.4.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4.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6.4.3 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4.4 投标分项报价表不允许只用一个总价包含所有价格,否则废标。
26.5 评标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0分,价格部分35分。评标细则如下:
权值
评分细则
分数
备注
技术因素50%
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3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对照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并根据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正、负偏离情况,技术参数的偏离对设备主要性能的影响权重情况进行打分。加*号条款为重点提示,一项不满足扣8分。未加注*号提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a、单条技术参数偏离较大的或其偏离将影响到设备的实际使用主要性能,则由评委最高扣4分;b、单条技术参数负偏离很大但其负偏离不会影响到设备的实际使用主要性能,则由评委扣2-4分;c、单条技术参数部分负偏离或其负偏离基本不会影响到设备的实际使用主要性能,则由评委扣0.5-2分。本次评分对正偏离不予加分。
40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评分
产品的先进性和品质(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先进性、产品品质、产品档次、能耗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好的得1.5分-2分;较好的得1-1.5分;一般的得1分;
2分
产品的稳定性和成熟性(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运行的稳定性、技术成熟性以及以往用户对产品的反馈评价意见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好的得1.5-2分;较好的1-1.5分;一般的得1分;
2分
产品的故障维修率(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故障维修频率、产品使用寿命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好的得1.5-2分;较好的得1-1.5分;一般的得1分;
2分
产品配置(4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配置要求(包括如主机、附件、配件等)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从产品配置的合理性、齐全性等方面进行评议并评分,好的得3-4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
4分
商务因素
15%
投标人综合实力(2分):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综合实力、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情况,由评委在0.5-2分之间打分
2分
投标人所投标的品牌在福建省的业绩,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进行评议,好的得3-4分,较好的得2-3分 ,一般得1分。
4分
制造商信誉(2分):评委可根据制造商维修服务的信誉在0.5-2分之间进行打分;
2分
质保期(3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质保期时间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质量保期时间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5分,每延长一年加0.5分;满分3分。未注明质保期的本项得0分;
3分
维护响应计划(2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承诺的本项得0分;
2分
售后服务的便捷性(2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及时性等进行评分
2分
价格因素35%
最低有效报价
报价得分=40×—————————
有效报价
最高分不超过35分
最低有效报价
有效
报价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定一个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价格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价格分为零分,无效报价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说明: (1)根据评委评出的技术商务分、计算出的价格分,计算每一投标人的合计得分。
(2)技术商务分及价格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6.6 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7. 中标通知
27.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通知中标方。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参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