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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综合楼第七层改造为病房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68192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283.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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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综合楼第七层改造为病房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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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市**医院医疗综合楼**层改造为病房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市 ** 医 院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八年八月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 条款、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1 4 一、总 则 6 1、工程说明 6 2、资金来源 6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6 4、投标费用 7 5、现场勘察 7 二、招标文件 7 6、招标文件的组成 7 7、招标文件的澄清 8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 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 9 9、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 9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12、投标有效期 12 13、投标保证金 13 14、投标答疑 14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 17、投标截止期 15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六、开标 15 19、开标 15 20、开标会议程序 16 七、评标 16 21、评标 16 22、评标过程保密 17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7 24、评标办法及标准 17 25、确定中标人 20 八、合同的授予 20 27、合同授予标准 20 28、中标通知书 20 29、合同协议书签署 20 30、履约保证金 20 31、其他 21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投 标 文 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承诺文件 37 1、投标承诺书 37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0 3、授权委托书 41 4、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表 42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3 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44 1、资格审查申请书 46 2、申请单位一般情况表 47 3、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简历表 48 4、建造师无在建及中标工程承诺书 49 5、其它资料 5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1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工程名称:**市**医院医疗综合楼**层改造为病房项目 工程规模:约50万元 建设地点:**市**医院七层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2 9.2.1 招标工程预算价:528435元 3 9.2.2 工程预算造价中可竟争项目下降幅度(K): 10% 发包价:481092 元 4 9.3.5 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固定总价 5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12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7 3.2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8 9.3 工程报价方式: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预算书,仅需填报投标总价。 9 1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 “**市**医院医疗综合楼**层改造为病房项目”。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收 款 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10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11 6 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发包价等的时间:2008年 9 月 9日至2008年9 月 1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12 7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解答,应于2008年9月19日10: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资料形式邮寄或传真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者上传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08年 9月19 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澄清资料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招标与采购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资料。 13 1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14 17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收 件 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截止时间:2008年 9 月 23日9:0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19 开标日期:2008年 9月23 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16 25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17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市**医院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7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点:**省**市** 电话: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列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在**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取得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6)投标人若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若有装修装饰工程增项资质)须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规定在榕登记备案,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并提供证明复印件;专业承包企业不作此要求。 (7)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须于截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各1名) (9)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应办理变更手续; 3.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合格条件:详见24.4条款。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勘察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于2008年9月16日10时准时到现场踏勘。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施工场地应有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和其他损失,不论何原因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除了以下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投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卷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技术规范(略) 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卷 工程预算价(另附) 第六卷 施工图纸(另附) 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预算价、发包价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字迹模糊不清应在领到资料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资料形式邮寄或传真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org)及**招标与采购网(.**)上该招标项目的质疑栏中发表。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及**招标与采购网(.**)上该招标项目的质疑栏中公布,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解答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代理公司可以以修改或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 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8.3上述的纪要或答复、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 9、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 9.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说明 9.1.1工程量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等资料进行编制,向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量清单另附)。 9.1.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按实决算。 9.2、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9.2.1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9.2.1.1、本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28435 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肆佰叁拾伍元) 9.2.1.2、工程预算造价组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9.2.1.3、招标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规范、招标文件澄清及解答、补充通知及施工现场情况。 9.2.1.4、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⑴《**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版)》以及267项定额消耗量调整表(闽建筑[2004]12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省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闽建筑[2007]11号文、闽建筑[2007]12号文。 ⑵《**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闽建法[2004]3号)。 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土建2005版、安装2004版)。 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文),利润率及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率按闽建筑[2005]15号文及闽建筑[2005]25号文的规定调整。 ⑸人工单价按闽建筑[2007]15号文的规定调整 ⑹材料单价参考**市2008年05月材料信息价格、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机械单价执行2008**省第一季度机械台班。 ⑺、其它 1、规费中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入招标工程预算价,税金按3.445%计算。 2、本工程的风险包干按0%计入招标工程预算价。 3、本工程不计取预留金。 4.招标项目税金税率: 3.445% 5.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无 9.2.1.5、主要材料参考品牌: 详见工程量清单 9.2.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9.2.2.1本工程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确定,本工程K值为 10% 。 9.2.2.2发包价及其组成: 本工程的发包价为:¥ 481092 元(大写: 肆拾捌万壹仟零玖拾贰 元) (一)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 增加费;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 3、规费; 4、税金。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 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9.2.2.3发包价的组成及计算方法 招标项目名称 **市**医院医疗综合楼**层改造为病房项目 招标人确定的K值 10% 预算造价(元):528435元 可竞争项目造价(元):473426元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元) 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含相应的规费、税金) 13359元 发包价中可竞争项目相应规费 24475元 发包价中可竞争项目相应税金 17175元 合计 55009元 发包价(元) 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481092元 备注:上列表格数值为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的整数值。 9.3、投标报价 9.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列表第8项所规定的方式。 9.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发包价等资料,依据现行计价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潜力,自行考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发包价。 9.3.4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列表第1项所述。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所有费用。 9.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9.3.7、投标和支付使用的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9.3.8、发包价中劳保费用统一暂按甲类计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省统一的劳动保 险费核定卡所核定中标人的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无核定卡的不予计取。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包括投标承诺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组成; 11.1、投标承诺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若有); (5)、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表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1.2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 12、投标有效期 12.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3.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13.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13.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 “**市**医院医疗综合楼**层改造为病房项目”。 13.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13.3.3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评审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13.3.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附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3.5对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 13.6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因违反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除外。 13.7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 13.8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8.2中标人未能在投标须知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担保; 14、投标答疑 14.1招标人不集中进行投标答疑。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按本规定内容,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文件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起装订成一册,编制一份“正本”和 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15.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若无签字或盖章,此处更改视为无效。 15.5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该复印件无效。 15.6本招标文件中的“签章”指的是签字并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人应将装订成册后的“投标承诺文件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一份“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两份“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并在内层包封上分别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将包封好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包封一个大外包封袋中。投标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包封袋的密封处应盖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还应写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名称。外层包封上还应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16.2 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与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 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人应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按前附表1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原投标人。 17.4投标截止期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原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附件一起开启。 六、开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及抽签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未提供上述资料参加开标及抽签程序的,视为自行放弃 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19.3在开标会议过程中,出席会议的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同意不得中途退场,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手机、小灵通等。 20、开标会议程序 20.1开标程序: 20.1.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1.2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名单; 20.1.3 检查参加开标会的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 20.1.4 投标人代表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确认; 20.1.5 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随后按投标文件递交的正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并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各投标人对唱标内容在《开唱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不予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记录结果。 20.1.6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进行核验,并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抽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 20.1.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20.1.8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 七、评标 21、评标 21.1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取保密的方式进行,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1.2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4、评标办法及标准 24.1、评标办法: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4.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评标过程:评标活动主要由“资格审查”、“符合性鉴定评审”、“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三部份组成,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评审,最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24.4、资格审查: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首先依据合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下一阶段评审,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 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取得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6)投标人若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若有装修装饰工程增项资质)须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规定在榕登记备案,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并提供证明复印件;专业承包企业不作此要求。 (7)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须于截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各1名) (9)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应办理变更手续; ㈡、为保证投标人能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证书、资料复印件: ⑴、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效年检记录);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 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 ⑸、若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若有装修装饰工程增项资质),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供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办理的《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且应自携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该复印件无效。 24.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24.5.1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4.5.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及运 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5.3如果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作废标处理: 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⑵、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删改处未加盖投 标文件签署人印章或其书面确认的校对章的(此处的实质性内容是投标承诺书关键性内容); 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⑸、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⑺、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 ⑻、投标承诺书中的报价、工期天数和工程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价、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要求不符的; [9]、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0]、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11、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24.6、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只有通过上述资格审查和投标承诺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进入到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抽取的办法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名单并报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根据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并投入吹球机; 第二步:招标人启动吹球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吹出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三步: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的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步: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委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委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25、确定中标人 25.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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