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市级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NICU及PICU净化系统
采购及安装服务(国产)
采 购 人: **省**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0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2
一、 投标邀请函 ……………………………………………………………………1
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一、 说明…………………………………………………………………………8
二、 招标文件 ……………………………………………………………………8-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11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2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2-15
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15-16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7-2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 …………………………22-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26-4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受**省**市医院委托,对NICU及PICU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国产)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编号:**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4、 招标文件纸质版(含招标文件数据光盘一个)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4月1日15:00时(北京时间)(该时间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二十日)之前提交到**市**区元**路**小区3幢3层**招标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时间:2010年4月1日15:00时(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 **市**区元**路**小区3幢3层开标大厅
8、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以上如有变更,**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市政府采购网(.**.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元**路**小区3幢3层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子信箱:**@
开户名:**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 号:**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要求
产地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
NICU及PICU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的规定
国产
合同签订后按要求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付使用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但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请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份投标文件需胶装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将“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独立装在一个信封内,并和投标书文件的正本一同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本次招标活动只允许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来投标。
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产品注册证为准。
5.本次采购的设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含出厂价(含增值税)、零部件和和备品备件费、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NICU及PICU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国产)
采购人名称:**省**市医院
项目内容:NICU及PICU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国产)
项目编号: **
2
3.1
投标人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不体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与正本一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元**路**小区3幢3层
接收人: **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日15:00时止
5
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投标人以电汇、转帐形式向**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 35000.00元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00前提交至**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证明)
注意:以私人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即指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审定后,推荐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分表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有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对此类产品分项报价并加 “★”标志,必须提供相关证书。
7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50.00万元;采购人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中标服务费:
9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市政府采购办
10
为了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中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中标额10%履约保证金至**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产品验收合格后以全额无息退还。
开户名:**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 号:**
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汇款底单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
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1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全部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后2个月内付清。
附件(一)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5分
B: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0分
C: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A和B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得分:P=A+B+C+D
A: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
序号
项 目
评分标准
分数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不得分,3001-4000万元得0.5分, 4001万元(含4001万元)以上得1分
0-1分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分
曾获资信评估AAA荣誉得1分。(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相关业务开展的资格证明文件)
0-1分
洁净室(含手术室)控制装置获国家专利证书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分
具备ISO-14001认证得0.5分,具备ISO-18001认证得0.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分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1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1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2分
2
成功业绩
成功承建二甲以上(含二甲)综合医院洁净室(含手术室) (0-3分)
1)承建过二甲以上(含二甲)综合医院洁净手术室小于100间 (1分)
2)成功承建过二甲以上(含二甲)综合医院洁净手术室100-300间 (2分)
3)成功承建过二甲以上(含二甲)综合医院洁净手术室大于300间 (3分)
(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3分
具备国家级洁净室(含手术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 (0-3分)
1)具备国家级洁净手术室(含万级手术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1分)
2)具备国家级洁净手术室(含千级手术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分)
3)具备国家级洁净手术室(含百级手术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3分)
(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3分
4
售后服务情况
根据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备件库和售后服务设施情况等进行评分。
0-2分
B:技术部分评分(总分4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分数
1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无偏离的不扣分,扣完为止。
10分
2
设计方案
整体设计流程先进,科学,实用
0-3分
空调系统设计先进、节能,选用空调系统设备优质可靠,系统灵活可升级
0-3分
空调控制系统设计先进、可靠,具有可升级性
0-3分
所用材料合理、实用,材质坚固、耐用、符合洁净要求,材料整体搭配美观、符合使用要求,室内空间利用率高
0-3分
设备功能齐全,性能良好,造型美观
0-2分
强弱电设计布局合理
0-2分
设计图纸齐全,图纸美观,说明具体详尽,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1分
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体布署
0-1分
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进度的各种措施齐全
0-1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0-1分
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关键施工技术与工艺
0-1分
检测技术与方法
0-1分
保证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0-1分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及检测设备计划
0-1分
材料,劳动力用量计划
0-1分
工期 ( 0-1分)。以本工程要求为基本工期,满足基本工期得1分,达不到基本工期则0分
0-1分
4
日常成本费用
根据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及更换零部件、备品备件费用等情况进行评分
0-3分
C:报价得分(总分45分)
各投标方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C=(B0/Bn)×0.45×100
式中:C为投标报价得分;
B0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方最低报价);
Bn为投标报价; 0.45为价格权值(45%);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备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同一合同包中同时获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认证的,在总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将被排序在前。(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若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分项单独报价,并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否则不予加分。(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并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0) 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支付所有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验收合格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出现围标、串标情形的;
⑹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不体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与正本一致,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0 年 月 日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
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装订、密封、标记并加盖公章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3)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资格标准的;
(14)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按照本文件第二章“说明”中第3.5条的规定进行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4.履约与验收
24.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履约,逾期未能完成的,应提供采购人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无法履约处理,中止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4.2货物设备的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合同规定的期限负责送货到位并交付使用,报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24.3中标人在正常履约情况下,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送**市政府采购办、**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各一份,其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市医院NICU、PICU净化及装饰系统工程项目,属于旧楼改建工程。NICU、PICU主体工程位于大楼第八层和第九层。第八层净化NICU设计26床(其中隔离床位8床);净化PICU设计10床(其中隔离床位2床);更衣和办公区为非净化区。第九层主体为NICU普通病房,设计床位41床,局部为更衣、办公区。大楼为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共九层,第八层、九层顶板下净高为3.04米,主梁下净高为2.44米。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区域为第8 层和第9层(具体区域以图纸所示为准,见附件),除预留间、外墙、楼梯间、各种管井、强弱电小间及土建墙体以外的装饰装修工程和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基本设施、空调及其自动控制系统、配套冷热源及水系统、医用气体及呼叫对讲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电话系统、摄像监控系统、网络布线、给排水及洁具等必备设施的采购和安装(除明确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 完成工程范围内NICU、PICU及辅助用房的二次深化设计。
3. 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区域区域的地面找平、土建隔墙、外墙、外墙窗及外墙装饰,消防各系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以及与以上各工程范围相连通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消防喷淋管道、消防报警、防火隔断、防火门、疏散标志、应急灯。对于其它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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