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全省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全面改革需要,贯彻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保证我公司移动通信楼(含综合楼、通信机楼、附属楼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142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粤建管字【】35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
2、00)、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全省综合楼楼建设管理实行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原则制定。第三条 凡我司全省移动通信楼(含综合楼、通信机楼和附属楼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均按本办法和国家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规范执行。第四条 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分为初步验收(涉及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内部验收三个阶段。第五条 全省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在省公司工程建设部门指引下,竣工项目所在地市公司负责详细实行。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综合验收方案审批、参加综合验收、组织内部验收;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初步验收方案审批,参加初步验收、综合验收、内部验收;市公司负责组织初步验收(涉及专项验
3、收)、综合验收,参加内部验收。第六条 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详细实行应遵循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全省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流程(附件一)进行,验收使用有关表格应参照附表制作。 第二章 初步验收第七条 初步验收是由竣工项目所在地市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项目有关单位初步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提出整治意见,为综合验收作准备工作验收活动。 第八条 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初步验收:(一) 已完毕工程设计和合同商定施工内容;(二)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已整顿齐全;(三) 施工单位已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第九条 初步验收是由竣工项目
4、所在地市公司组织进行。市公司应组织成立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工作小组,由市公司基建工程负责人任组长,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项目主管、市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工程、市场、安保部门等)为成员,组织监理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小组应编制初步验收方案用于指引验收工作。初步验收方案应涉及验收条件满足状况、验收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验收内容、验收环节、验收原则、验收仪器及选用等重要内容。初步验收方案应报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应在收到符合规定文献后3个工作日内批复,经批复后验收小组遵循实行。 第十一条 初步验收应对施工质量、建筑设备试运营状况、
5、验收资料、综合验收准备状况进行检查,并监督监理单位检查并按本办法附表规定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估表(附表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附表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估表(附表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估表(附表五)、消防、技防初验表(省公司党群事务部印制),表格详细内容应依照工程实际状况进行调节。初步验收重点应放在检查工程与否按确认施工图施工、竣工图与否反映工程现状、与否已履行合同商定所有内容、验收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第十二条 初步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向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上报初步验收报告,并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治意见,但不评估工程质量级别。初步验收报告应涉及如下重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验收
6、组织单位及人员、验收时间、范畴、方式、重要过程、按图施工检查状况、合同履约检查状况、质量检查状况、验收资料检查状况、设备试运营状况、整治意见、初步验收结论、对综合验收准备状况。第十三条 专项验收由市公司初步验收工作小组(省公司成员不需参加)分部组织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公安消防、环保、电力、劳动技监等单位进行消防、环保、电力、电梯(或其她特种设备)等验收。第三章 综合验收第十四条 综合验收是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工程质量级别,拟定工程与否可投入使用全面验收。第十五条 市公司负责组织综合验收。市公司负责验收方案制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等验收参加单位组织协调、质监
7、单位联系、验收仪器准备等工作。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验收方案审定、省公司参加验收各部门人员组织协调等工作;工程管理中心参加验收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党群事务部负责消防等安全保卫设施验收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智能化弱电工程验收工作;市场经营部负责营业厅装修验收工作。第十六条 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和文献方可组织竣工验收:(一)已完毕工程设计和合同商定各项内容;(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勘察、设计文献质量检查报告;(五)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工程使用重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实验报告;(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商定支付工程款;(八)施工单位订立
8、工程质量保修书;(九)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证;(十)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劳动技监分别出具承认文献或者准许使用文献;(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治问题已所有整治完毕;(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结论。第十七条 对符合竣工综合验收规定工程,市公司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省公司有关部门和其他关于方面专家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组长由市公司基建工程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成员涉及省公司工程建设部代表、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代表、省公司党群事务部代表、省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等有关部门代表、市公司验收工作小组人员、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人
9、员(涉及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项目经理)、外聘专家。依照工程特点,验收组下设土建工程(涉及地基与基本分部、主体构造分部、建筑屋面分部)、安装工程(建筑给排水分部、建筑电气分部、通风与空调分部、电梯分部)、装修装饰工程(涉及幕墙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工程质保资料等若干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由监理公司各专业人员或外聘专家担任,省公司各部门人员(涉及专家)担任各专业组成员,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排专业人员担当各专业组成员。验收组成员可充实进专业组工作。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组应编制综合验收方案用于指引验收工作。验收方案应涉及验收条件满足状况、验收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验收内容、验收环节、验收原则
10、、验收仪器、验收重要记录取表等重要内容。 验收方案由市公司验收组人员组织验收组各单位成员编制并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批准,工程建设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文献后3个工作日内批复。验收方案应经验收组全体成员进行确认。市公司验收组人员在筹划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提交质监机构审查。第十九条 验收组应按如下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一)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关于单位人员构成验收组拟定验收详细实行方案;(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状况;(三
11、)验收组审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订立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重要涉及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状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等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第二十条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二十一条 综合验收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验收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并评估质量
12、级别。对于不合格工程应出具整治意见,限期整治完毕后再重新组织验收。第二十二条 如竣工项目被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受范畴工程,市公司应当告知城建档案馆参加竣工验收。市公司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半年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工程建设档案。第二十三条 市公司应告知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关于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原则等状况实行现场监督。 第四章 内部验收第二十四条 内部验收是由省公司有关部门对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移动通信楼项目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档案移送工作,检查工程竣工结算与财务决算工作进展状况,理解投资控制状况,总结工程管理经验教训验收。第二十五条
13、 在综合验收完毕90天内,并且工程竣工备案已完毕,工程档案已编制完毕(如结算工作未完毕,结算资料可后补)后,由市公司向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申请内部验收。第二十六条 内部验收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省公司公司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审计部、工程管理中心有关人员,与市公司工程验收工作小构成员、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省公司公司发展部负责理解项目筹划完毕和投资控制状况,财务部负责理解并指引项目财务决算工作,纪检审计部负责理解并指引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档案、前两次验收整治状况及总结项目运作管理经验教训。 第五章 验收备案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备案机关出具工程竣工验收
14、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必备文献。第二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公司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下列文献和办理备案手续:(一)施工允许证;(二)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意见;(三)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六)勘察、设计文献质量检查报告;(七)规划验收允许文献;(八)消防验收文献或准许使用文献;(九)环保验收文献或准许使用文献;(十)工程质量保修书;(十一)法规、规章、规定必要提供其她文献。第二十九条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并经备案机构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进行竣工结算。第六章 工程档案第三十条 市公司
15、应将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公司保存工程管理资料进行整顿,按规定编制工程档案。工程档案应涉及移动通信楼基本建设全过程五个阶段(前期策划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招投标阶段、施工实行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所有重要资料。第三十一条 工程档案编制完毕后,应交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如有规定)、市公司综合部保存。竣工综合验收后90天内市公司将工程档案(如结算工作未完毕,结算资料可后补)交市公司综合部保存,经审查符合规定后进行保存。 第七章 罚则第三十二条 市公司不认真组织初步验收、综合验收与初步验收报告反映状况有较大出入、综合验收组织不力、未进行备案擅自投入使用、不及时进行验收等现象
16、将视状况进行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市公司不认真审核验收资料、不准时进行备案、不准时提交工程档案、不认真编制验收方案等现象视状况进行工程管理扣分。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市公司应监督监理公司加强工程随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其中地基与基本、主体构造分部验收,市公司应告知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可酌情派人参加。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全省移动通信楼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流程整治申请综合验收并报送验收方案专项验收初步验收综合验收开 始审核与否具备验收条件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并制定初步验收方案提出竣
17、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N 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送市公司。 Y 按以上规定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并制定初步验收方案 初步验收方案应报省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批复。 验收工作小组组织验收并写初步验收报告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与工程管理中心。 市公司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整治意见规定进行整治 市公司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规划、消防、环保、技监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市公司在工程及竣工文献满足综合验收规定后向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申请验收,同步报送综合验收方案。 N 综合验收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则进行验收备案阶段,不合格则需进行整治并重新申请验收。验收备案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内部验收结 束 Y 市公司验收工作小组组织验收备案。 市公司编制工程建设档案交一份至市公司综合部存档,另考虑本地档案馆与否需要。 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内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