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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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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安阳市内黄县中召乡为例 韩艳芳 (思想政治教育0503 ) 摘 要:中国农村人口众多,人均占有土地资源较少。如果能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不但能使农民取得更多土地资源带来的效益,而且还能取得土地规模效益;另外。转移出去的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也使农户的收入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彻底改变农民的收入状况。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一举三得”的功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河南作为一个内陆省份,既是一个农业大省,又是一个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占75%,加之受全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在劳动力转移问题上显得相对滞后与迟缓。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对于改变农民收入状况,实现河南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受金融危机影响,农村劳务输出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我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6.9%,可是增速较去年回落17.7%。这对于我省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来很多不利影响。因此,如何进一步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变农业大省为经济强省,是关系到河南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大战略问题。 本文先对我省的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进行阐述,主要从更深层次来解析,及从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途径、流向分布、文化素质、劳动技能这些结构特征来进行剖析,从而使我们能深刻的了解其状况;接着,对在转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了转移中的制约因素,这为下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对上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基本的和具体的对策,希望能更好的解决现阶段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 关键词: 剩余劳动力; 转移; 问题; 对策 1 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含义 它是指农村劳动力中的隐性失业(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于零的就业)人口,即从总就业中撤出一部分劳动力而不会使总产量减少,那么,被撤出的劳动力就是隐性失业人口,也叫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测算方法:现有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去耕地可容纳劳动力数量,再减去农村非农业(含林、牧、渔业)在业人口数量,即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 1.2 我省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好处 根据河南省农调队的测算,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为2247.87万人,占农村现有劳动力总量 54.77%,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 116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2%,同比增长5.1%。外出务工农民实现收入突破400亿元。其中以转向东部为主,达到283.8万人,占全部转移总量的25.81%。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不但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改进了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条件[1],而且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1.3 以我乡为例,对我省剩余劳动力转移结构特征进行分析 我乡外出民工多为青壮年,体力强,适应能力强,但主要由于其总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导致她们所从事的行业多为建筑业等单体力劳动行业,劳动强度大,报酬相对较低。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结构特征进行分析。 1.3.1就业途径:亲友介绍。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具调查,我省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所找到的工作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经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或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1.3.2流向分布:省内城市和东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中国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高额工资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对我乡进行的采访调查中发现,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有41.2%的人在省内城市打工,其中在省城打工的占19.6%,在省内其它城市打工的占21.6%。另外,分别有20.9%、11.6%和11.9%的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地区打工。与 相比,到环渤海地区打工的人员比重上升了5.6个百分点,到长三角地区、闽东南地区打工的人员比重分别下降了1.9和1.0个百分点。 1.3.3文化素质:中小学受教程度所占份额大。 对魏庄和南王庄两个村 768名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中发现,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务工人员人数分别为32人、145人、518 人和73人,分别占总数的4.17%、18.88%、67.45%和9.50%,也就是说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还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外出人员收入情况按文化程度分组显示,以上四种文化程度人均月收入分别为700.6元、816.3元、1209.6元、2090元。 1.3.4劳动技能:技术水平较低人数占多数,缺乏高级技师。 在上述这些人中,力工和技术工各占50%,二者的人均月工资比为 1:1.6。在建筑行业,技术工的日工资一般在80元以上,而力工的日工资一般在 50元以下。据我省劳动部门介绍,广东省工业企业的一般务工工资标准大约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一般在2O00元以上,高中以上包括中专类的技术人员一般在 1000— 元,文化程度低,劳动技术较差的一般在400—1O00元。据乡劳动职介所介绍,去年 8月上旬与其有着劳务合作协议的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发来传真需求一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月工资在1000—2O00元之间。但截至9月上旬近一个月时间,符合条件的前来报名人数才30多人,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2 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近年来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的同时,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河南还应该认识到:到当前为目,此项工作充其量也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还有一千多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亟待向非农产业转移,这一切还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必须重视在河南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为增加农民收入,早日实现河南农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而继续努力。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总结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2.1 转移主体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成为制约转移程度的瓶颈。 一是中国多数农民思想观念保守,法律意识淡薄,小农意识强烈,重土厌迁,小富则安,缺乏风险意识和投资创业精神[2]。许多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保障,不愿意离开土地,忽视或者没有意识到土地是一种能够增值的资源,是一种能够流转的商品。这些落后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实践证明,思想观念改变与否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构成直接制约和影响。 二是转移主体的文化素质较低。据我们对 我乡农村劳动力素质抽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50%,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人才仅占6.96%。转移主体的文化素质较低,影响着转移的程度和步伐,表现为: (1)农村剩余劳动力适应不了非农产业的要求。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在减少,而质量要求却又在不断提高,这样,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的门槛有所提高,要转移出去相对来说比较困难。 (2)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影响了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妨碍了农业内部吸收和容纳更多农村劳动力[3]。农村劳动力只能实现低层次、不稳定的转移。近年来,外出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在增加,但她们转入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不敢完全摆脱农业,放弃土地承包权,依然利用闲暇时间或用家庭辅助劳动力来经营农业。绝大多数已转移的劳动力,属于亦工亦农型,就业岗位并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低层次转移,一旦受到国家大的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就很容易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回流的现象。 可见,劳动者素质低下已构成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 2.2 制度因素,包括现行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制约 首先,中国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与市民在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在现行户籍制度的约束下,她们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平等待遇,同时给她们在吃、住、就业、加薪、小孩上学等方面造成许多困难。这一方面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城镇不能长期稳定的就业,致使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在城镇干几年后又回流到农村。 其次,农村土地制度的制约。当前在农业比较利益较低的情况下,土地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是一个负担,她如果把土地租给别人种,没人愿意接受。如果无偿转移给别人种,自己又不舍得;如果自己种,则影响务工经商;如果让土地抛荒,又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制裁,这势必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 最后,在切实保护外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外出就业的农民脱离了原有的社会组织关系,分散到外地不同的行业,原地政府不过问,当地政府又疏于管理。她们仿佛生活在真空中,既没有社会约束,也没没有社会保护,既有极少数外出人员发生违法行为的问题,也有农民正当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保护的问题[4] 2.3 与先进省份相比,乡镇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造成农村非农村产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 从农业大省的具体情况出发,就地发展非农产业是今后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发展方向,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的重点。而河南乡镇企业发展的现状却差强人意:河南乡镇规模工业企业的现价总产值为 8053549万元,仅为广东(36887741万元)的21.8%,全国(万元)的3.6%。河南乡镇企业的发展曾经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的减慢,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劳动密集型逐渐向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转变,劳动就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加上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管理水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经济效益不佳,因此,如果没有新的举措,今后乡镇企业可能会退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第一载体的地位。与此同时,农村个体、私营工商业等其它非农产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在减弱。据河南农调队重点调查资料推算,农村非农产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容纳仅占全部劳动力转移的四分之一。 2.4 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 当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大部分是自发的,而由政府职业介绍部门组织安排外出的很少。据统计,近几年自发性转移外地的劳动力占56%,经过新友介绍的占24%,而有组织转移的只有20% 。因此,必然形成初级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力市场,我省政府同样需要宏观调控,但当前宏观控作用有限,即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又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因而农村劳动力流动只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另外,劳动力流动后服务体系及中介组织建设也比较滞后,因缺乏有关信息,或信息不准[5]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 2.5 农民工没有完全地享受到公民的平等权利,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农民工数量截止当前已有1.7亿之众,数量虽然巨大,可是,却长期处于弱势群体。比如,不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平等的生活权利、就业存在着身份歧视、生活存在着户籍歧视。在就业条件、就业范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公民的平等待遇,如就业户口限制、就业职业限制、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保障等,甚至连一点廉价的工资还经常拖欠无法按时兑现。 3 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如何才能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我们当前所有工作任务中的重中之重。经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要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必须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遵循稳健原则:一是转移应以不构成对农业产业人力资本的掠夺为限;二是转移改变了经济社会结构,配套改革必须跟上;三是对待转移问题应该积极,但不能着急;四是转移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就业载体的承受能力;五是转移的同时应当巩固、防止回流。 本着这样的原则,我们应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平稳转移开辟一条内部消化,外部吸纳的通道。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离不开非农产业的拉力,即由农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6],从而减轻农村劳动力剩余所给农业带来的沉重负担。同时,特别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条件下,树立大农业的观念,立足农村、农业,积极在农村创造条件,就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浅层次转移是极为重要的,即农业内部转移(它是指种植业的剩余劳动力向养殖业等方面转移)和农村内部转移(它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转移)。 3.1 基本对策 3.1.1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1)农村教育思想现实化。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接受新鲜事物的动力不足[7],单靠宣传先进教育理念是很难转变的,强制转变更不是办法,最重要的途径是经过正确的引导、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到实惠。近几年,我乡各村的信息公告栏丰富多彩,受到越来越多的农民的关注。更能让广大农民看到教育所带来的“效益”的是一批知识分子乐观的收入和较好的生活水平待遇,及有一技之长的技工等人才的生活的大大的改进等,这些就是鲜活的例子,更能鼓舞农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农村教育投资多元化。随着农村教育的发展,教育规模在进一步扩大,需要不断改进教学设施和引进高素质的师资,为学生提供有利的学习环境,这仅凭政府财政的支撑是远远不够的,应发掘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及个人的教育投资渠道,充实教育资金来源。一些成功人士,特别是从我省走出来的知名企业家等人士,纷纷在我省教育机构中加大投资力度。 (3)农村教育方法多样化。根据中国国情,农村大部分学生今后的出路不是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而是务工务农。正是这一特点决定了农村的教育应当是基础教育、大众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兼带动发展成人教育[8], 在保证基础较好的学生能顺利升学的同时,更要满足无法升学的学生学习技术技能的需要,以使之在农业和非农产业岗位上能胜任工作。我省注重实效,强化技能,并积极开展 创业教育,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参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我乡政府近几年出资来为农民工培训买单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及其职业技能,从而为其增收奠定了基础。 (4)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体系。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也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据统计,河南省约有250万名农民工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为此,去年10月,内黄局和县劳务经济总公司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利用遍布城乡的投递网络和丰富的个性化名址资源,负责务工人员报名登记和提供务工人员信息,能够说市、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网络已经健全。 下一步的任务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县 ( 市、区 ) 及有关部门按照市劳务输出领导小组编印的《外出务工必读》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维权、礼仪等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 各级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在组织有序输出之前要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为期 1-3 天的培训 , 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于劳务输出基地的选择,双方均派人进行实地考察。例如对深圳比亚迪务工基地的确定,内黄局就先后派出4名支局长代表前去考察,为合作夯实了基础。此次,安阳局和内黄局推出的劳务输出项目,不但挖掘出当地劳务输出市场的巨大商机,而且为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既避免了农民工择业的盲目性,又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同时提升了邮政企业形象,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农民工张升对此深有感触:“经过劳动力转移渠道,我重新找到了就业机会。” (5)调整不合理的制度设置和政策规定,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公民应有的平等权利。例如,“改革就业制度实现农民工就业的公平竞争,维护农民工的平等就业权利,平等选择职业的权利和平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理性选择……经过政策、法律的建设加强对非正规劳动就业者(大多数是农民工)的就业权益保护”[9] 3.1.2顺应历史潮流,调整制度、政策,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效转移铺平道路。 当前,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很多制度已成为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桎梏,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制度的合理变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铺平道路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一开始就是与各种社会制度纠缠一起的。正确地选择分析与这一转移过程相关的制度变量对于深刻理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关重要。经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及相关制度变迁的研究,我们发现,户籍制度、地流转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10]是三个重要的对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高度相关的制度变量。 (1)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减小阻力。 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极其重要的制度因素是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户籍制度是一种城乡隔离的、限制城乡之间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户口制度[11]。近些年,二元户籍制度虽有改革,但并未根本改变。农民无法取得和当地市民平等待遇,给她们吃、穿、住、就业、加薪、子女入学等造成了许多困难。因此,要继续推进户籍改革,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就要“改革现行的户口登记办法,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制度,与世界人口管理制度相接轨。”[12]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争取在一定时间内能够给予农民以国民待遇,使农民在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享受相等或相似的待遇,并努力创造条件使一部分有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留在城市,转化为城市新市民。 (2)改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解决农民转移的后顾之忧。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涉及土地具体的生产经营方式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遍及效用也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而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农业收入在不少的存在劳动力转移的农户收入总量中已经占着越来越少的比重,农业已事实上成为这些家庭的副业、兼业。另一方面,一些基于各种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村和农业中的农户,由于耕地规模的约束,限制了其生产能力的发挥和整个社会农业产出最大化的实现。因此,在此种背景下,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宗旨,就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增强市场经济意识,认识到在“租金+工资>种田收入”时就应该把土地流转出去。土地流转必须推动适度规模经营[13] ,要在规范土地流转手续、让农民“退”有可耕田的基础上,使部分有能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转移土地,使她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其它产业中去,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下,实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使土地使用权集中到经营能力较强的人(企业)手中,实现更高层次上的社会分工,使农村更快地走向富裕。 (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提供制度保障。主要是加快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改革。当前,农业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非农业收入,但因为没有一种以制度形式存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保障她们起码的生活条件,她们仍有不稳定和不安全感。因此,城镇要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14],让农户进城后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从而提高城镇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吸引力。同时,要把农村养老社会化明确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养老社会化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3.1.3 加强政府的作用。 (1)发挥政府的职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应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受教育权利。针对农村劳动力迁移中遭受的就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政府应本着公平原则,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政府在保护弱者和保证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的平等分配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15]。 (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在农村坚定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对于已经转移到城市中的农村劳动力的子女入学问题上,也应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城市小学和初中接受免费教育,而不是主要靠农民自己筹集经费。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组织专业力量编写农民工培训教材,尽快建立一批覆盖到乡镇一级的农民工培训基地和及时便捷的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网。 (3)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各种费用[16],如卫生、环境、培训、办证等各种行政性收费,使原来经济就不宽裕的农民,负担更加沉重,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改革。在近几年,劳动局等部门取消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各种费用。这就为劳动力自由流动提供了便利,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其它费用的减免力度,使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成本尽量减少。 3.2 内部和外部转移 3.2.1内部转移 一方面,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拓宽农业内部就业领域。主要包括一下几点: 第一,把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部分尽可能地稳定在农业内部。 在经济增长方式逐渐转变的形势下,应经过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围绕农村资源的综合开发,形成新的主导产业[17],以主导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以此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业产业化,并在农村建立农村经济人制度、增强农村公共事业、农业配套服务业,提高农业内部人员的有效接纳度。 农业自身的发展以及农产品的深层次的加工和开发、农村产业链的延长、提高农业产业化需要农村经纪人。如科技经纪人向农民传授有关技术,营销经纪人开拓农产品市场,信息经纪人提供经济、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储运、加工经纪人提供农产品深层次加工。同时,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也需要专人负责。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农村公共事业都有接纳一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可能性。同时,提高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是指围绕某主导产业或相关的若干骨干产品,将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组合为一个新的产业体系,实行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和创新,。我省农业产业化制度还较低,虽然已经形成了多家骨干龙头企业,但数量仍较少,规模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为此应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对劳动密集型的龙头企业特别要大力扶持。另外,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产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吸引和聚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农村产业化扩大了对农村经济的物质、资金、技术的投入渠道、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使农业延伸到二、三产业,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和服务联系在一起,有效地挖掘了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能力。既不以增加财务,促进了农业发展和提高了农民收入,又能够解决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第二,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立体农业,挖掘农业生产的内部潜力。据测算,最低限度可吸纳9000余万劳动力。这样不但能够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使生态环境得到很好的改进。内黄是中国红枣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数十万亩枣林、槐林、果林以及近年来迅猛发展起来的生态农业,构成了独具特色的豫北生态绿色长廊。 第三,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开发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 今后在产业类别和企业类型的调整上,要注意兼顾劳动密集、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和企业的协调发展与合理布局,选择适合最具潜力创造就业机会的领域。针对农村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外资等各方面在生态农业等领域,建设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无污染、资源可在生、并容纳大量劳动力的新型产业,以达到既发展经济,又启动市场,扩大就业的目的。 另一方面,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增大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载体。 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起过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累计吸纳了约一亿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年均吸纳近600万人。但90年代以来,其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经历了80年代的超常规高速度增长以后,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开始放慢。二是乡镇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当前,80%以上的乡镇企业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比例较小,这是导致乡镇企业就业弹性下降的又一深层原因。 如果乡镇企业改进布局,向小城镇集中,由此将产生积极的连带就业效应,将带动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样投资带动的就业将是分散办厂的150%。因此,各级政府不但要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还应该进到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18],并扶优汰劣,使之形成规模化、优质化,从而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为此,对于我省的具体情况,需要为乡镇企业重新定位:首先要在农产品加工、发展民营第三产业上大做文章,努力改变当前乡镇企业和城市工匠业“同构化”的问题,走与城市工业结构互补的路子,使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充分的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和发展。积极面对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积极的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19]。另外,理顺产权关系、重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养、使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新一轮的辉煌,接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商贸流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观光旅游等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大,进入门槛低,适合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当前发展第三产业要在提升传统服务水平的同时,重点加快发展仓储物流业,发展商品物流配送中心。例如,内黄是革命老区,被誉为“红色沙区”,革命旧址遍布沙区乡村,具备了红色旅游开发的资源条件,对此的大力开发将会对我县劳动力转移起到积极的作用。 3.2.2外部转移 一方面,打破城乡封锁,消除就业歧视,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 当前,劳动力全国统一市场发育程度还较低,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资源配置还受到许多非价格因素的制约[20],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差异很大。在构造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发育中间组织,作为沟通、连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新的就业岗位的媒介。加强并发挥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区域性劳务协作,逐步扩大地区间、城乡间劳动力的流动量。 第二,建立和健全劳动力的社会调节机制,用灵活的市场机制引导劳动力流动,调节数量供求,带动质量提高,拓展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 第三,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21] ,经过各种渠道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劳动力盲目流动。 第四,逐步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界限、所有制界限,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 取消农民进城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限制,实现城乡劳动力的双向流动。随着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变,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另一方面,大力开拓省外、海外劳务市场 当前,中国劳务输出不但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国劳动力资源是世界劳动力资源的1/5,而劳务输出仅占世界劳务输出总量的3%左右,两者极不相称。有关资料表明,当前中东地区有上千亿美元的巨大劳务市场,俄罗斯开发远东地区需要从国外输入几百万劳动力。因此,向国际市场输出劳动力的潜力是相当大的。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放宽政策,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各国乃至各省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我省从切身利益出发 ,高度重视这一态势 ,积极参与而不是回避这一竞争 。在争取更多的国际资本、外省资本到我省投资,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扩大对外劳务输出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一条重要途径[22]。我省的各种劳务中介组织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积极与各省、各国及国际组织合作,联合开发我省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加我省劳动力在省外乃至国外就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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