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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与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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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与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内部牵制管理 (一)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出纳员、网管,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 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二、会计机构设置管理. 1、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不交叉,不重复设置岗位。 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三、足额配备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拨款、拨款复核、会计核算、会计复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足额配备相关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因故离岗时不得违规替岗。 四、各岗位的会计职责管理 (一)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具体领导本科室和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本科室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指标;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盘点,核查工作; 5、开展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6、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复核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二)财务、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空白收据和各种有价证; 4、保管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每天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6、负责各种票据的进账,收入回单及时取回;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三)财务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 格审查,正确及时进行各项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 2、按照规定设置,登记总账及有关明细账,并按期核对有关明细账; 3、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各种财务报表; 4、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档案材料; 5、负责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按时计算申报和缴纳各种税费; 6、参与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各种资产要查明原因,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五、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六、会计具备的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企业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七、建立AB交替岗制度 1、科室必须对职责内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和安排,保证机关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经常性工作均设立AB岗,由AB角共同承担源则上以A角为主,B角为辅。 2、科室要统筹安排工作,保证AB角中有一人在岗。互为AB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安排休假和出差. 3、科室在安排布置工作时,应力求AB两角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真正达到互为替补和监督的目的。 4、互为AB岗的工作人员,当A角在岗时,A角负主要责任,B角负次要责任;当A角因工作等原因不在岗时,B角负主要责任,A角负次要责任. 5、全体人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本科室各职位的工作业务知识和技能・AB角之间要不断地进行相互沟通, A角暂离岗位时,要搞好工作交接,确保B角能够及时衔接到位。 6、科室AB角分工情况应及时报送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备案。直接面对基层其他单位的工作岗位,必须对外公布AB角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AB角互换或科室职位轮换后,应及时调整和公布相关信息。 八、财务人员轮岗管理 财务人员轮岗是为了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促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1、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九、会计人员交接管理 1、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4、在会计交接中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员处理完了后移交,如确不能在移交前办完的会计事务,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办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会计人员交接时,应交接以下主要事项: (1)有关财务方面的各种印鉴。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会计的档案资料。 (3)各种财务文件、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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