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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PPP 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相关合同附件(另册)第三卷 相应批复备案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CSCG-201510190012201510190012 招招 标标 编编 号:号:HNXZ2015HNXZ2015-FWFW-0104201042 招招 标标 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PPP 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CSCG-201510190012201510190012 招招 标标 编编 号:号:HNXZ2015HNXZ2015-FWFW-0104201042 招招 标标 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一五年十二月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I 目目 录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第一章 总则.10 1 项目背景.10 2 主要边界条件.11 3 招标目的.13 4 招标原则.13 5 招标组织.17 6 与招标人的联系.17 7 其他重要原则.17 8 相关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招标文件.18 9 语言文字.18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18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18 12 招标文件的修改.18 13 招标文件的质疑.19 14 投标人的责任.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20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20 第四章 投标保证.22 18 投标保证.22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23 19 第一分册 投标人综述.23 20 第二分册 投标报价.23 21 第三分册 法律方案.26 22 第四分册 建设运营方案.26 23 第五分册 财务方案.28 24 第六分册 相应证明材料.30 第六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31 25 开标.31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31 27 投标文件的否决.32 28 评标.32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II 29 授标及其后序工作.34 30 履约保函.34 31 其他.34 附件一 投标人致函.3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37 附件三 投标报价格式.38 附件三之备注:管廊服务费报价相关说明.39 附件四 特许经营协议、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条款偏差表.40 附件五 财务测算表(格式).42 附件六 资金计划与筹措表.49 附件七 资金来源计划表.50 附件八 投标承诺书:.51 附件九 综合评审细则.52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序号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 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 名 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住建委)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73128361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 1139 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 5 楼 联 系 人:邓鋆 袁军 联系电话:0731-84446410/84432709 转 2049、2249 传 真:0731-84429055 1.3 咨询顾问机构 名 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 系 人:周兰萍 童小兵 1.4 项目名称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 项目(第一批)1.5 项目地点 长沙市高铁新城区及湘府路 1.6 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高铁新城片区内劳动路、高塘坪路、金桂路、中轴大道、香樟路、京珠东辅道、京珠西辅道、东四线、黄江大道、上湾路、杜家坪路、湘府东路以及老城区湘府西路等相应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管线迁改、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管廊里程合计约为 42.69 公里,估算工程投资约 399508 万元。其中高铁新城区域内的 7 段管廊作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的配套工程,估算投资约为 170411 万元,属 TOT 项目,由管廊对应道路的业主单位建设;高铁新城区域内的其它管廊、湘府西路管廊和管廊监控中心,估算投资约为 229097 万元,属 BOT 项目,由 PPP 项目公司负责建设。1.7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质量满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运行管理满足相应规范及使用要求 1.8 工程估算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99508 万元。政府投资建设(TOT)部分估算投资 170411 万元,以评估后的转让价为准;PPP 项目公司自建(BOT)部分估算投资 229097 万元,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总投资确定原则由长沙市政府指定部门确定。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1.9 项目招标范围 高铁新城区域内作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工程的 7 段管廊,建设里程约 17.38 公里,估算投资约为 170411 万元,竣工后以 TOT 方式交由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和维护。其余管廊预计建设里程约 25.31 公里,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投资估算为 229097 万元,采用 BOT 方式,由 PPP 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含施工图设计)、运营及维护工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 PPP 合同的约定,将上述管廊资产和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1.10 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 前期工作包括前期相关手续办理等。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 BOT 部分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相应报批手续,以及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设计监理等前期相关工作,所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暂由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待 PPP 项目公司成立后,相应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据实结算,并由 PPP 项目公司全额返还,相应计入项目总投资。1.11 合作方式 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发起方与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政府方股东占股 34%【包括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市管廊公司”占股 20%、长沙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业集团公司”)占股 8%,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燃气实业公司”)占股 6%】、社会资本占股 66%,共同出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与政府方股东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分红。项目资本金为 120000 万元,资本金只能用于管廊项目。1.12 招标标的 以本项目 25 年运营期内要求每年(等额)获得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以及 BOT 部分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含对应的基本预备费)优惠率作为主要标的。投标人应同时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含对应的基本预备费)优惠率、运营期每年获得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等额)等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含对应的基本预备费)优惠率5%(2)、运营期每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等额)43120 万元/年。(包括入廊费、运营维护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3)、运营期第一年运营维护成本70 万元/公里(包括项目公司管理费用、管廊运维成本、年化管廊大中修理费用等)(4)、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央行五年以上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110%(5)、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6.45%(6)、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0%上述 3、4、5、6 项报价不做评标考核打分,作为未来调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的依据。1.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 召开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5 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叁拾亿元人民币(须出具 201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PPP 项目的拟任总负责人应具有大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银行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6、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应具有投资、建设和运营(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两种)以下一项业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同一城市累计综合管廊长度不少于 5 公里)、城市隧道工程(单项合同中隧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地铁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 亿元)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3 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且均满足上述本项 1 的要求;(2)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 PPP 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40%(含);(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8、本项目仅允许一家具有关联关系的社会资本参与,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属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9 9、已参加本项目预审并获得通过。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已参加本项目预审并获得通过。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1.16 1.16 项目主要边界条件项目主要边界条件(主要条件如下,具体详见 PPP 项目合同)(1)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2015-2017 年,其中 TOT 部分已于 2015 年开始建设,预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完工;BOT 部分建设期自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自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BOT 部分运营期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止,T0T 部分的运营期自竣工移交至2042 年 12 月 31 日止。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的管廊资产和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3)项目公司注册项目公司注册 政府方股东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长沙市注册成立 PPP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在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 30 天内注册成立,注册资金暂定 10000 万元。(4)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的资本金由各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实缴到位,项目资本金为 120000 万元,其中政府方股东长沙市管廊公司以管廊资产(包括在建管廊)出资 24000 万元、水业集团以现金出资9600 万元、燃气实业以现金出资 7200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79200 万元。以现金出资的资本金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日前分三次按下表规定实缴到位。股东方 中标社会资本 水业集团 燃气实业 资本金总额 79200 万元 9600 万元 7200 万元 第一次出资额 30000 万元 3640 万元 2730 万元 实缴时间 PPP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出资额 30000 万元 3640 万元 2730 万元 实缴时间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第三次出资额 19200 万元 2320 万元 1740 万元 实缴时间 2016 年 12 月底前(5)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市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合作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制的原则由工程所在区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等,按照预定的开工时间分期向项目公司提供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地。(6)投资回报投资回报 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获得的收入来源为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收入,包含各入廊管线单位所支付的管廊租赁费(包括入廊费、运营维护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上限值设置为 6.45%;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上限值设定为8.0%,并以全部投资收益率 6.45%对入廊费收入、运营维护费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测算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上限值为43120 万元/年。(7)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在建设期和项目全部管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社会资本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为本项目融资目的需要作出的股权变更除外)。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五年以后,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社会资本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须具备有效承接本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且须承继转让方的全部义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8)一票否决权一票否决权 政府方股东作为市政府出资代表,可以凭借股东身份,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运用、建设成本、经营成本、财务状况以及运营管理效率进行监督,帮助政府提高项目监管的效率和效果,维护好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共安全,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股东会议题,以及涉及生产安全、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抵押、突发事件、重大项目建设等董事会议题,政府方股东委派的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1.17 项目公司组建及治理结构 详见本项目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草案)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PPP 项目相关合同附件 2.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充文件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 3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 5 个分册:第一分册:投标人综述 第二分册:投标报价 第三分册:法律方案 第四分册:建设运营方案 第五分册:财务方案 32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 7 份,正本 1 份,副本 6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3 份(U 盘形式 1 份、光盘形式 2 份)(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3 签署及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文件应封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在封套上要载明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 项目(第一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在 2016 年 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3)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并封装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3.4 招标时间表 购买招标文件: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5:00 时到 17: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套招标文件 400 元,资料费 600 元。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3.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3.6 投标语言 中文 3.7 投标货币 人民币 4 4 投标相关要求投标相关要求 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 180 个日历天。4.2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 万元)4.3 投标保证金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保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4.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 5 招标文件评审招标文件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7 人组成,其中项目实施机构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6 人。包括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均从湖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或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具体详见附件八评审细则 5.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家。5.4 确定中标人 1、评审完成后,由项目实施机构组建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鉴于本项目涉及价格管理,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细节问题进行项目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 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社会资本。2.1 每轮谈判前,采购人将向参与谈判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书面谈判通知,该中标候选人收到谈判通知后必须在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如果中标候选人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该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回。采购人与排名其次的中标人进行谈判。2.2 每轮谈判中,参与谈判的中标候选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全程参与。谈判中采购人将与中标候选人就每轮谈判内容签定谈判备忘录。谈判备忘录对谈判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最后签订法律文件的依据之一。2.3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谈判内容可变细节:投资谈判内容可变细节:投资回报的具体支付方式;部分违约条款;社会资本的责权利的进一回报的具体支付方式;部分违约条款;社会资本的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步细化。3、如果项目实施机构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达成一致意见,则谈判结束。如果在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项目实施机构将选择排名其次的候选社会资本进行谈判。4、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结果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相应的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社会资本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5、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应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按照法定程序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予以公示。5.5 中标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5.6 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监督电话:0731-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 6、其它 6.1 交易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4】33号文件规定。6.2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叁拾万元整。6.3 类似业绩 本预审文件所诉述“类似业绩”,系指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资、建设和运营(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两种)以下业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同一城市累计综合管廊长度不少于 5 公里);城市隧道工程(单项合同中隧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地铁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 亿元)项目。相应业绩还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1 1)投资业绩、建设业绩)投资业绩、建设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业主签字时间为准);(2 2)运营业绩:)运营业绩:项目正式运营 1 年及以上(以协议书和业主评价意见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业主签字时间为准);(3 3)综合管廊运营业绩:)综合管廊运营业绩:入廊管线不少于三类且项目正式运营(含试运营)1 年及以上(以协议书和业主评价意见为准,时间以协议书业主签字时间为准)。6.4 特别说明 1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认为有关内容使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认为有关内容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并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并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无款和要求无任何异议。任何异议。2 2、同一内容此前附表所述与正文所述不一致时,以此表表述、同一内容此前附表所述与正文所述不一致时,以此表表述为准。为准。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1.1、项目名称: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 项目(第一批)1.2、建设规模:长沙市高铁新城及老城区区域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管廊布局采用新区、老城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铁新城启动建设综合管廊 38.81 公里,老城区启动建设综合管廊 3.88 公里,共计 42.69 公里。1.3、建设内容: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PPP 项目(第一批)包括高铁新城区域内劳动路(金桂路-东四线)、高塘坪路(劳动路-湘府东路)、金桂路(滨河路-湘府东路)、中轴大道(滨河路-东四线)、香樟路(滨河路-东四线)、京珠东辅道(湘府路-劳动路)、京珠西辅道(香樟路-劳动路)、东四线(滨河路-湘府路)、黄江大道(滨河路-东四线)、上湾路(滨河路-东四线)、杜家坪路(中轴大道-湘府东路)、湘府东路(滨河路-东四线)以及老城区湘府西路(韶高路-万家丽路)等相应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管线迁改、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管廊里程合计约为 42.69 公里,估算工程投资约 399508 万元。其中高铁新城区域内的 7 段管廊作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的配套工程,估算投资约为170411 万元,属 TOT 项目,由管廊对应道路的业主单位建设;高铁新城区域内的其它管廊、湘府西路管廊和管廊监控中心,估算投资约为 229097 万元,属 BOT 项目,由 PPP 项目公司负责建设。1.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 2015-2017 年,其中 TOT 部分已于 2015年开始建设,BOT 部分建设期自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进度计划详见长沙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计划进度图。1.5、入廊管线及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应进皆进”的原则,入廊管线包括排水、燃气、供水、热力、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七大类 15 种管线。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详见 PPP项目合同。1.6、项目合作方式: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 目发起方与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政府方股东占股 34%【包括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市管廊公司”占股 20%、长沙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业集团”)占股 8%,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燃气实业”)占股 6%】、社会资本占股 66%,共同出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与政府方股东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分红。项目资本金为 120000 万元,资本金只能用于管廊项目。1.7、招标合作范围:高铁新城区域内作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工程的 7 段管廊,建设里程约 17.38公里,估算投资约为 170411 万元,竣工后以 TOT 方式交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内的运营和维护。其余管廊预计建设里程约 25.31 公里,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投资估算为 229097 万元,采用 BOT 方式,由 PPP 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含施工图设计)、运营及维护工作。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 PPP 合同的约定,将上述管廊资产和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1.8、工程总承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中标社会资本可以承担约定范围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中标社会资本可以承担约定范围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查备案手续,未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2 主要边界条件主要边界条件 2.12.1、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2015-2017 年,其中 TOT 部分已由管廊平台公司委托相应单位于 2015 年开始建设,预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完工;BOT部分建设期自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22.2、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自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运营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止。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的管廊资产和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2.32.3、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政府方股东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长沙市注册成立 PPP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在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 30 天内注册成立,注册资金暂定 10000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万元。2.42.4、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本项目的资本金由各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实缴到位,项目资本金为 120000 万元,其中政府方股东长沙市管廊公司以管廊资产(包括在建管廊)出资 24000 万元、水业集团以现金出资 9600 万元、燃气实业以现金出资 72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79200 万元。以现金出资的资本金应于 2016 年 12月 31 日前分三次按下表规定实缴到位。股东方 中标社会资本 水业集团公司 燃气实业公司 资本金总金额 79200 万元 9600 万元 7200 万元 第一次注资金额 30000 万元 3640 万元 2730 万元 实缴时间 PPP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注资金额 30000 万元 3640 万元 2730 万元 实缴时间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 第三次注资金额 19200 万元 2320 万元 1740 万元 实缴账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2.52.5、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市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合作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制的原则由工程所在区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等,按照预定的开工时间分期向项目公司提供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地。2.62.6、投资回报:、投资回报: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获得的收入来源为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收入,包含各入廊管线单位所支付的管廊租赁费(包括入廊费、运营维护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上限值设置为 6.45%;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上限值设定为 8%,并以全部投资 6.45%的收益率对入廊费收入、运营维护费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测算。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上限值为 43120 万元/年。2.72.7、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建设期和项目全部管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社会资本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为本项目融资目的需要作出的股权变更除外)。竣工验收合格五年以后,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社会资本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须具备有效承接本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且须承继转让方的全部义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2.82.8、一票否决权:、一票否决权:政府方股东作为市政府出资代表,可以凭借股东身份,对项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3 目公司的资金运用、建设成本、经营成本、财务状况以及运营管理效率进行监督,帮助政府提高项目监管的效率和效果,维护好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共安全,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股东会议题,以及涉及生产安全、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抵押、突发事件重大决策等董事会议题,政府方股东委派的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3 招标目的招标目的 择优选择在市政基础设施(仅限综合管廊、城市隧道、地铁工程)领域富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经验,并具有投资能力、融资能力、施工图设计能力、建设施工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的投资人,以筹措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最终提高项目建设、运营的质量与效率。4 招标原则招标原则 4.1 禁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禁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 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是独立完成的。任何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2 禁止行贿禁止行贿 如果投标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参与了:对招标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行贿(不论是用金钱形式或是用其他形式);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违法行为,对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招标人所遵循的程序进行影响,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4.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4.3.1 投标人应同时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含对应的基本预备费)优惠率、运营期每年获得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等额)等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含对应的基本预备费)优惠率5%(2)、运营期每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等额)43120 万元/年。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包括入廊费、运营维护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3)、运营期第一年运营维护成本70 万元/公里(包括项目公司管理费用、管廊运维成本、年化管廊大中修理费用等)(4)、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五年以上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110%(5)、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6.45%(6)、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00%上述 3、4、5、6 项报价不做评标考核打分,作为未来调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的依据。4.3.2 投标报价应以项目估算总投资(包括 TOT 部分和 BOT 部分)为 399508 万元进行测算,运营期实际获得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根据中标价和政府确认的项目总投资进行相应调整。4.3.3 管廊可用性服务费包括入廊管线单位所支付的管廊租赁费(包括入廊费和管廊营运维护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方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参与分红。入廊费以及管廊运营维护费部分按照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以及未来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入廊协议的约定进行收取。本项目只考虑项目公司实际收取的入廊管线单位付费额,不足管廊租赁费的部分,由政府安排可行性缺口补贴予以补足,因此未来入廊管线单位付费情况不影响本次报价。4.3.4 最终执行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以及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计算方式:最终执行的第一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中标价+调整值=管廊可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报价用性服务费报价【1+1+(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9508/399508-1 1)0.920.92】(公式 1)公式 1 中:项目总投资按 4.4 约定的项目总投资确定原则,计算的不含建设期利息的项目总投资,以审计部门审定值为准,单位为万元。0.92 为经测算的本项目经验调整系数;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当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价格-当年入廊管线单位实际付费额(公式 2)公式 2 中:当年入廊管线单位实际付费额为项目公司运营期间当年实际收取的入廊管线单位付费。长沙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 4.3.5 投标报价时固定假设条件(1)估算总投资 399508 万元仅作为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报价的依据,最终项目总投资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总投资确定原则,以审计部门审定值为准。(2)税收。项目公司根据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入廊费和运营维护费,暂按 5.6%缴纳营业税金和附加,其中的入廊费收入暂按 12%税率缴纳房产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暂不计算流转税,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25%)。运营期间若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因素导致项目公司发生的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偏差,经审计后,偏差的部分由市财政局在支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时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后一并支付。因实际收取的入廊管线单位付费额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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